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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婚姻案件增多 有些青年男女轻率地结婚离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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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3-09
第7版()
专栏:

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婚姻案件增多
有些青年男女轻率地结婚离婚
本报讯 据天津日报消息:近年来,天津市各街道办事处结婚登记工作的情况表明,封建包办婚姻在本市已经基本消除;互敬互爱、和睦团结的家庭日益增多。但是,从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去年审理的婚姻案件看,有部分职工、干部以及市民在对待婚姻、家庭的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态度。去年一年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婚姻案件比1955年有所增加,婚姻案件占了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特别是离婚案件更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从这些案件看,有些青年男女轻率结婚和轻率离婚是目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河北区人民法院去年上半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由于草率结婚而要求离婚的就占12.6%;塘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因草率结婚而要求离婚的案件,占全部离婚案件的20%以上。
有些青年男女不是把婚姻问题看成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处理,而是草率从事,甚至只跳过一次舞,或者看过一、两次电影,蹓蹓公园、马路,就忙着张罗结婚。有一对青年男女在街办事处登记结婚以后两小时就又去撤销登记。还有一对青年男女经人介绍,一起看过一次电影就结婚了;婚后女方才发现男方耳聋,精神还不健全,并且虐待她,结果不得不请求离婚。但是她已经怀孕了。还有些青年把“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简单地理解为“想结就结,想离就离”,甚至因生活琐事就提出离婚。
喜新厌旧也是当前婚姻案件中反映出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据塘沽区人民法院统计,去年上半年由于喜新厌旧等原因而要求离婚的案件占全部离婚案件的78%。有些夫妇本来感情不错,只是由于生活环境、条件的变化或者男方职位、待遇的提高,看不起妻子,因而要求和对方离婚。如某工厂一个负责干部就是因为职位提高以后,觉得妻子“配不上”他,而和另一个女人发生不正当的关系,最后提出和妻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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