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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逼花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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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3-10
第8版()
专栏:

火逼花开
欧阳敬如
不久以前,我们在报纸上看到音乐儿童孙玉玺的不幸的遭遇,也看到关于另一个音乐儿童的报道:四岁的张美玲参加了甘肃省民间音乐舞蹈观摩会演,她能熟练地拉出四、五种调门的秦腔和民间小调。于是我不禁想起了这样一个问题:对于一个脱离襁褓不久的学龄前儿童,是否应当鼓励他做力不胜任的事情?我个人的意见是不应当提倡这种“火逼花开”的做法的。
我们现在所实行的先进学制,规定满七周岁的儿童才能上学,这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过早教儿童识字或做超出儿童智力体力以外的事,都会妨碍儿童的身心的发育和成长。幼儿园一般都收四岁以上的儿童,而且每天只做十分钟的“功课”——画图,其余的时间多半只做有意思的游戏,其理由恐怕也就在这里。这也就是说应该有计划地按照儿童不同的年龄进行教育培养。
张美玲不是生下来就会拉胡琴的。一般的孩子由于环境影响可能会从小喜欢音乐,但是要他们规规矩矩地勤学苦练是有困难的。假如张美玲像莫扎特一样,又有天才,学习又出于自愿,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了,但如果她所处的是和贝多芬类似的环境:虽然也有天才,但由于他的父亲为了要达到自己自私的愿望,硬用打骂去强迫四岁的贝多芬经常在钢琴面前连坐四个钟头,或者无休息地逼他练小提琴,那对这个孩子来说就是痛苦了。当然旧社会儿童的悲剧是不会再发生了,但是,不正确的对待儿童的事实并未绝迹,因此在报道又发现新的有才能的儿童的时候,我也和凡工同志有同样的感觉:欣喜同时又有些耽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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