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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闻自由”问题 陈铭德说:“我是一个长期搞报纸工作的人,解放前、解放后,对于这个问题都有着亲身的感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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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3-18
第2版()
专栏:

关于“新闻自由”问题
陈铭德说:“我是一个长期搞报纸工作的人,解放前、解放后,对于这个问题都有着亲身的感受……”
近来,在谈论到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时,据说有的人怀疑:我们国家究竟有没有“新闻自由”。
我是一个长期搞报纸工作的人,解放前、解放后,对于这个问题都有着亲身的感受,愿意就这个机会,来谈谈目前很多人关心的“新闻自由”问题。
首先,让我们回忆一下解放前的情况:大家还记得,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机关中,有一套罪恶很多的新闻检查制度,这套制度是为了限制新闻自由和迫害进步报人而设的。那时候,报纸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题目,连结婚启事在内,都要经过检查机关审查,批准可以登的才能登,没有批准的就不能登,所以,报纸上“开天窗”(空白一块)和在某些文章中打满成行的××,是司空见惯的。记得当时南京有一家报纸“南京人报”的评论送去审查,结果不准刊登,第二天只好在社论的地位上刊出六个大字“今日无话可说”。其实,何尝是无话可说呢,在那样的社会里,要说的话多得很,只是国民党反动统治者不准说罢了!后来,压迫手段变本加厉,连“开天窗”的自由也被禁止掉了。不仅如此,它们对具有进步倾向和比较敢于反映真实情况的报刊,还采取限制发行数量,不配给或少配给纸张,捣毁报社和殴打、逮捕新闻工作者等层出不穷的办法,来迫使报纸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如果报刊的新闻、言论损害了国民党统治阶级的利益,那末,警告、停刊、封闭等处分,就会立刻降临到报社的头上。不用说,重庆“新华日报”是被国民党反动统治封闭的, “文汇报”“联合晚报”等也都遭到过封闭的处分。就是在当时还说不上怎样进步的各地“新民报”,我和我的同事们,都曾随时受到威胁迫害,受侮辱或拘押逮捕。南京和成都两地的“新民报”终于被查封了事。
自吹为“民主”国家的美国,是不是就有“新闻自由”呢?我只举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事例来说明这个问题。英文密勒氏评论报曾经在上海刊行了三十多年,这个报在美国国内是拥有广大读者群众的。在朝鲜战争期间,它报导了美国进行细菌战的事实,因而美国政府就封锁它,不让它寄往美国。在销数锐减的情况下,这家报纸在1953年被迫停刊了。报纸的主编人鲍惠尔只得回到美国。他和他的爱人回去后,美国政府立即以“煽动”“叛乱”等罪名,几次三番地传讯他们,并通令一切机关不予录用。直到现在,他们还在被美国政府继续迫害中。
从这些事实来看,不论是在旧中国或者是在高谈“民主自由”的美国,可以肯定地说,是没有半点“新闻自由”的。如果硬说“有”的话,不外乎任意刊载黄色新闻的自由;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互相对骂的自由;和那些造谣机关,如“中央社”、“美国之音”等任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毒害、欺骗广大人民的自由。例如:它们天天在报上叫嚣什么“共产主义侵略”;把他们在匈牙利一手制造的反革命暴动,叫做“解放匈牙利人民的革命”;把妄图奴役中东人民的“艾森豪威尔主义”,说成是对中东人民的“友好援助”等等。所谓“客观主义”、 “新闻自由”都不外是欺骗人民的鬼话而已。
谁都知道,在我们的国家里,不仅没有新闻检查制度和新闻检查机关,而且,我们的宪法还明文规定了公民有言论、出版……等自由,国家还给予种种便利,来保证公民享受这些自由。事实也正是这样。我们国家的各个报社,都是对人民负责的。在符合国家、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报社可以自由地处理各种稿件,选择富于营养的原料,为人民制作精神食粮。人民政府从没有规定过什么新闻检查制度,或用其他行政命令来限制。相反,在采访、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中,都能得到各方面的帮助和支持。翻开几年来我们的任何一种报纸看看,不只是新闻工作者,就是普通的公民,对于国家大事和一些社会问题,也都自由地在报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对于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不管涉及什么机关或任何职务的人,只要是真实的,都可以进行揭露和批评。这些,在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年代里,是能够的吗?那时,报刊稍为触犯达官贵人,就会遭到意外的打击,就连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我国东北,报纸刊登“打倒日本帝国主义”这句口号,都只能用“打倒××帝国主义”来代替。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我们国家的新闻是自由的,为什么我们的报纸不如西方国家报纸消息多?为什么对“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等发出的新闻不予刊登或不全文刊登呢?这些问题,乍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其实,自有报纸以来,世界上任何报纸对于新闻都是有选择的。选择的标准是什么?就是这个报刊所代表的阶级利益。帝国主义国家的报纸,它又何尝喜欢刊载我们新华社、塔斯社所发的新闻稿呢?我们选择稿件也有我们的标准,那就是上面所说的是否有利于国家、是否有利于人民。试问:把反动的、有毒素的东西,刊登在报纸上,对读者有什么好处呢?美国的报纸上黄色新闻很多,杀人越货之类的特写,常常登了一大版。结果呢,这些黄色新闻成了教人为非作歹的教科书。美国人民道德日益败坏,犯罪事件层出不穷,美国报纸不能不负一部分责任,难道我们愿意这样吗?
一个基本的问题,就是:在阶级社会里,任何报刊都是为一定的阶级服务的,资产阶级的报刊,不管它们怎样自我标榜,都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我们的报刊,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宣传武器,是为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因此,谈“新闻自由”,也就要服从于这个总的要求。抽象的、超阶级的自由是不存在的,绝对的个人自由,不是社会主义民主所应有的内容。
因此,从我个人在两个不同社会的亲身感受中,我认为,我们的新闻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新闻自由。是与敌人斗争所获得的新闻自由,我们必须珍视这个自由,一定要善于运用它来打击敌人,教育群众,维护和不断推进我国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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