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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力工业的发展问题 鲍国宝的发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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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3-19
第3版()
专栏:

关于电力工业的发展问题
鲍国宝的发言
请允许我就下列两个问题发表一点意见。
(一)工业与电力的配合问题
目前在全国很多地区内电力供应很紧张。主要原因是电力需要量增加得很快,发电设备的增长远远跟不上。虽然电力工业已推行了一系列的管理和技术改革的措施,大大地发挥了发电设备的潜力,但还不能满足用电增长的需要。1956年全国发电设备的平均利用率达到了1949年的一点七倍,这就是说,相等的发电设备容量,要发出一点七倍的电度。但每年发电度数在这个时期内约增加了274%,而发电设备容量仅增加了94%,这就是电力供应紧张的主要原因。
电力主要是用在工业生产方面,因此,发电度数增长的速度应该与工业总产值的增长,有适当的比例。世界各个工业先进的国家中,在许多工业生产过程内,都不断地提高用电量,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更兼机械化和自动化的程度不断地提高,所以发电量增长的速度一般都要超过工业总产值增长的速度。又发电设备所能发出的电量,要受到机器额定容量的限制。为了保证供电的高度可靠性并满足各工业部门可能超额完成计划所增加的用电需要,发电设备容量的增长又必须比发电度数的增长快些。苏联第六个五年计划的下列几个数字,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在第六个五年计划内,工业总产值要增加65%,电力总产量要增加88%,而发电设备总容量则需要增加120%。
在制定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由于我们缺乏建设的经验,对工业生产的潜力估计不足,又由于国家投资和设备供应的限制,没有为满足各工业部门超额完成计划所需的电力准备好设备容量。到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已超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1957年的指标,钢铁、水泥、棉纱、纸和烧碱等主要产品的产量都已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但是电力工业逐年发电设备的增加,基本上还是按照五年计划进行的,因此,就满足不了工业用电超计划增长的需要,造成当前的缺电情况。在制定第二个五年计划时,这个经验值得我们重视。李富春副总理的报告中,提到电力等先行工业必须多发展一点,这是完全正确的。
电力与工业的配合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建厂地点的相互配合。虽然在大多数地区内,目前电力供应非常紧张,但也有个别地区,新发电站已建立,而原来计划建设的工厂未按计划兴建,或改变计划,另在别处建厂,以致新建的发电设备不能充分利用。而该工厂所迁到的地区,又没有预先安排其所需要增加的电量。现在电力系统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建立,有多余电力的地区不能向缺电的地区送电,以致存在着不少地区缺电而个别地区电多的现象。这说明了工业和电力工业的建厂计划密切配合的必要性。一方面,电力工业要根据工业的部署适当地安排发电站和电力系统的建设计划。另一方面,需要大量电力的工业,也要根据动力资源的分布,在建厂可能的条件下,尽量与动力资源所在地靠近;已决定的建厂地点,则非绝对必要时不宜变更。
(二)电力工业与机器制造工业的配合问题
有人问,国内已能制造六千和一点二万瓩发电设备,为什么不尽量利用,来帮助解决缺电的问题呢?“充分利用我国现在能制造的技术装备”的原则,毋可置疑,在事实上电力工业也是这样做的。电力工业已经或者正在大量采用国内生产的六千和一点二万瓩发电设备。当然,具体困难是有的。一个装置了单位机组容量为六千瓩的发电站,比较总容量相同、但装置了单位机组容量为一点二万瓩的发电站,所花投资要增加80%,使用的钢材和水泥也要增加一倍以上。由于国家投资和钢材、水泥供应的限制,就不可能多装置小机器。问题还不止此,机器容量需要配合电力系统的大小,大的系统就要装置大的机器。例如东北系统,现在发电设备总容量已达到一百五十万瓩,到1962年要达到三百万瓩,现在装置五万瓩机器已不很合理,应该装置十万瓩的机器。以辽宁发电站来讲,设计最终容量为六十万瓩,准备装置五万瓩机八台和十万瓩机两台。如果全部装置六千瓩机,需要一百台,装置一点二万瓩机也需要五十台。装置六千瓩机非但在投资上要增多四亿以上,就是在技术上和管理上也是不可能的。现在东北电力系统每年要装置发电容量二十五万瓩,如果装置小机器,土建力量就无论如何赶不上。目前我国每年要装置六十——七十万瓩火力发电设备,五年后还要增加一倍。如果不尽可能地加大机组的容量,无论在钢材、水泥供应、机器制造和基建工程各方面,都要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对于电力供应增长的要求。至于使用高压高温的设备,目的在于求得经济的效果,九十大气压的机器,比较三十五大气压的机器,一般可以省煤14%—16%。按六十万瓩的发电站来说,装置高压机器比中压机器,每年要节省标准煤约三十万吨。当然这问题也要结合机器大小、国内制造水平和钢煤比价等问题来考虑,不能单纯地追求用煤的经济。但目前我国煤的供应还是比较紧张,在若干发电站内装置高压高温机器,以长期地节省燃料,对于平衡燃料的供应和减轻铁路运输的负担,还是很必要的。
国内机器制造工业正在努力设计和试制大容量和高压高温的设备。1958年就可制成二点五万瓩机组,1960年将要完成五万瓩机组的试制工作。至于钢材方面,中压机器所需钢材,除大锻件外,目前国内已能自产,而高压设备所需珠光体钢也准备在1959年自行生产。因此,生产高压、高温、较大机组已不是问题,问题在于目前国内已需要大量的二点五万、五万和十万瓩机器,需要和供应之间脱节了四、五年。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呢?我认为解决的方向,就是遵照李富春副总理所指示的原则:“少数最重要的新建企业,要搞先进的以至最先进的技术。一般的新建改建企业要充分利用我国现在能制造的技术装备,……机器制造部门必须努力设计和制造先进的产品……”根据这个原则,一方面,电力工业应该在可能范围内尽量使用国内能制造的设备,以扶植国内制造工业,为供应更大、更先进的设备准备条件。另一方面,机器制造部门对于已经能生产的设备,暂时不鼓励超计划生产,而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创造必要的条件,提早生产二点五万、五万和十万瓩机器。在若干发电站中,要向国外购置技术上最先进的设备(国内能制造的部分,仍争取由国内供应)以培养人才,提高技术水平并积累运行经验来供国内制造工业的参考。在机器制造工业方面,也宜用一部分外汇,购买我国还不能制造的设备,以供研究和仿造。这样做,对于国民经济目前的和长远的利益都是有利的。
以上两点,仅是我个人不成熟的意见,希望各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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