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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必须公开财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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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3-20
第1版()
专栏:社论

农业社必须公开财政
中共中央最近发出的关于民主办社几个事项的通知,把按时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列为坚持民主办社方针的一个主要事项。
不难想像,社员对于社里的财政收支情况是非常关心的。这同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他们不能不关心社里的公共财产,关心公款公物的用途,关心自己的劳动报酬,等等。不应该把社员的这种关心看成社干部办事的一种困难;恰恰相反,应该把这种关心看成是办好农业社的非常重要的条件。
昨天本报发表了一条消息:四川郫县(在成都西北,郫音皮)四百多个农业社最近公开了社的账目,使社员群众极为兴奋,办社和劳动的积极性大为提高。这个消息说明,一旦在经济管理工作上,特别是财务管理工作上,认真地实行了民主的原则,对于巩固农业社、办好农业社会起多么大的好作用。
有些社的部分社员劳动积极性还不够高,有些社的少数社员要求退社,这并不是由于合作社制度本身不好。合作社制度的优越性,是大家都看得见的。发生这些不好的情况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由于一部分缺少劳动力的富裕中农暂时减少了一些收入;有的是因为去年受灾而发生了一些困难;有的是由于干部在办社之初缺乏经验,有些措施不当而引起某些不满。但是,相当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这些社的财务工作混乱不清;或者财务工作本身并没有什么毛病,却没有按时公布账目,因而社员对社内财务情况不了解,心里有疑问。解决这类问题的一个好办法就是公开财政。这也是我们在郫县的消息里可以看得十分清楚的。
今后各个农业社应该采用中共中央的通知中提出的办法:把各项财政收支都按时公布,让全体社员知道,由群众参加评议。多少时候公布一次?那要看各地各社的具体情况。一般地说,农业生产的收支分配情况,应该按作物的不同,分季公布;季节性的副业收入,也要按季公布;成宗的副业收入、各种专款(国家贷款、农产品预购款、救济款等)、比较大的基本建设费用的支出、社员的投资等,都应该随时公布;社员(包括社干部)所得的劳动日至少每月公布一次,也可以十天或半月公布一次。支出款项、动用物资,不应该只是在用过了以后才公布。在动用之前,就应该先同社员商议:需要不需要动用;哪些方面先用,哪些方面后用。即使确实需要用,如果多数社员不同意,也应该暂时不用。全社的和实行财务包干的生产队的年度的财务收支预算,都应该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上反复讨论,通过以后由社干部照办。如果情况发生了变化,预算要有重大的更动,同样也要同社员群众商量。全社的财务开支,一年必须有一次总决算,并在年终公布。只有这样,才能使社员安下心来,充分发挥劳动和投资的积极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社员有效地监督财务工作,使社里有限的财力、物力发挥更大的作用,使财务管理工作不出或少出毛病。
有些社的财务收支没有完全算清或者没有公布清楚,社员对于这些老账要求清理。这种要求是正当的。只有彻底清理了这些老账,才有利于加强社内团结和发展集体生产。可是,眼看春耕已经开始,如果被这些老账纠缠住,就有耽误春耕大事的危险。该怎么办呢?应该按照各社不同情况和各种不同的问题分别处理。在一般的情况下,能够即时处理而又对当前生产没什么妨碍的,自然应该即时处理;如果牵涉问题很多,一时难以弄清楚,可以向社员讲明:过了春耕大忙季节一定要清理,使社员安心。有些社的情况比较严重,群众意见很大,不清理就会使生产很难进行的,可以一面组织力量进行生产,教育群众不要因此误了生产;一面清理账目,尽快地向社员公布处理办法。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都应该先把中共中央的通知告诉群众,宣布从今以后一定认真实行财政公开,并且在实际行动中确实照办。
对于公开财政,有些社干部是有些忧虑的。其实,这完全可以不必。公开了财政,就可以把社里的各项重大经济措施建筑在社员群众拥护的基础上。这样做决不会增加领导的困难,更不会削弱领导的力量;正相反,这样做才会使领导更有力量。
许多地方整党整社的结果都证明了:群众的眼睛是明亮的,是能够辨别是非的。财务工作的缺点和错误的性质、轻重各不相同,群众也能够加以辨别。一般社干部的工作是有很多成绩的,他们受了辛劳,费了苦心,社员群众是看得见的。如果有了错误,社干部就应该主动地诚恳地进行自我批评,切实改正,并且在实际行动中表现出来,真正地树立合乎党和人民政府的方针的新作风。只要这样做,就一定能够得到群众的谅解和欢迎,社干部和社员群众就能够进一步亲密团结,原来办得好的农业社就一定能够办得更好,即使原来办得不好的农业社也一定能够办好起来。
从上级领导方面来说,在进行这项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先做好准备工作,要使社干部和社员都明确地了解这样做的目的是为的改进工作,为的干部和群众的团结。对于极个别的有真凭实据的贪污事件当然要加以处理;但是,也要切实掌握思想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一般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目前需要集中力量进行春耕的条件下,可以不必采取“运动”的形式进行这个工作;而应该把农业社的经济民主贯串在日常工作中,使它经常化、制度化,逐渐成为农业社办事的一条准则和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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