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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军小组委员会伦敦会议上 苏联提出全面具体的裁军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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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3-20
第7版()
专栏:

在裁军小组委员会伦敦会议上
苏联提出全面具体的裁军建议
新华社伦敦19日电 联合国裁军小组委员会3月18日在这里的兰开斯特大厦举行会议。
苏联代表提出的裁军方案是昨天会议上所提出的唯一方案,这个方案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关于裁军问题建议。
这个方案是以苏联在去年11月17日提出的裁军建议中的主要规定为根据的。这个方案建议,缔结关于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以及禁止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国际公约。在1957—1958年和1958—1959年期间分成两个阶段采取充分的裁军措施。
关于裁减常规军备方面,这个方案规定,在国际裁军公约生效后的头三个月中缔约国应采取措施,不使自己的武装部队和常规军备超过1956年12月31日所有的军备和武装部队的水平,不使自己的军事拨款超过到1956年12月31日为止这一年中的水平。
同时,规定一致同意的武装部队的最高限额。在裁军计划的第一阶段中,把美国、苏联和中国的武装部队各裁减到二百五十万人,把英国和法国的武装部队各裁减到七十五万人。到第二阶段结束时,把上述国家的武装部队相应地分别裁减到一百万到一百五十万人和六十五万人。其他国家的部队的最高限额应为十五万到二十万人。
在禁止原子武器和氢武器方面,这个方案规定,在裁军计划的第一阶段,拥有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各国就应郑重保证不使用这类武器。在第二阶段中,应当规定措施保证完全停止生产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禁止使用它们,从各国的军备中取消这类武器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现有储备,使所有分裂物质只用于和平目的。在禁止一切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同时,应当禁止使用适宜于运用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各种火箭和大炮。
苏联代表佐林在会上还提出,目前应该立即解决禁止试验核子武器的问题,而不要把这个问题同其他裁军问题的协定联系在一起。
方案还规定,撤消一切在外国领土上的军事基地。
苏、美、英、法四国驻在德国的武装部队在第一阶段应按照到1956年12月31日为止的水平先裁减三分之一,以后再继续裁减。
这个方案还主张把由于裁减军备而省下来的开支的一大部分用在经济上不发达的国家的经济和技术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并且在联合国内为这个目的设立一笔特别基金。
方案同时规定建立拥有必要的一切权力和职能的有效国际监督,以监督各国对所承担的裁军义务的执行情况。在裁军第一阶段内就在相互的基础上,在各大海港、飞机场、铁路、武装部队和军备集中地点设立国际监察站,以防止军备和军队的危险的集中;同意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国家和华沙条约国家分界线两边八百公里宽的地区内进行空中摄影。
方案还主张,在欧洲建立一个包括德国两部分领土以及与它们毗邻国家在内的限制军备地区。
这个方案规定,中国根据裁军公约所负担的义务的问题,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情况下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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