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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打击流氓盗窃分子 公安局逮捕和处理了一批罪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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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3-24
第4版()
专栏:

  北京市打击流氓盗窃分子
  公安局逮捕和处理了一批罪犯
本报讯 最近北京市公安局惩办了一批流氓、盗窃分子,收容教养了一些有严重流氓、盗窃行为的少年。
这些流氓、盗窃分子,经常在市内劝业场、前门车站、天桥市场等地区,特别是在劝业场,乘顾客拥挤的时候,偷窃商品和顾客财物,有时集中十几人打群架,从劝业场三楼往下对准女售货员和顾客扔烟头、吐痰,无理取闹。有的还用各种流氓手段侮辱女售货员和一些年幼的女孩子。伪军出身的流氓、盗窃分子梅世昌甚至把某中学的一位女学生骗到龙潭附近企图强奸。流氓、盗窃分子郑志成,不仅自己从事犯罪活动,还唆使十几个少年进行流氓、盗窃活动,偷了财物就交给他挥霍。这些流氓还偷盗建筑工地的材料,破坏各种建设。去年10月,宣武门城墙上架设的高压线被他们割去三十多公尺,西单一工地上的大型机器,被他们偷去一些重要的零件,致使机器不能开动,危害了首都的社会主义建设。更严重的是在这些流氓盗窃分子的引诱腐蚀下,有的青少年也逐渐变坏了。有一个十四岁的小学生,过去曾得过学业优良奖状,经他们的引诱腐蚀,开始了流氓、盗窃活动。这群窃盗、流氓中为首的主要是一些曾经被判过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仍不悔改的坏分子,如梅世昌、郑志成等。梅世昌在1952年的时候,就因为进行盗窃和调戏妇女等罪行被判处徒刑二年。
北京市公安局发现这些情况后,即专门进行了调查。群众对这些流氓、盗窃分子也是极为愤恨的,政府有关部门和报社曾经收到不少群众的检举材料,有的群众积极分子还扭送流氓盗窃分子到治安部门处理,受迫害者更不断要求对这些流氓、盗窃分子严加惩办。北京市公安局根据调查材料以及群众的意见和检举,从去年10月开始,陆续依法逮捕了一些罪行严重的流氓、盗窃分子。到今年2月3日为止逮捕了梅世昌、郑志成、刘殿玉、颜秃子、刘清成、马骏良、苏来福、王欣如等。在过去一个月中,对一些有严重流氓、盗窃行为的少年,曾分作两批将他们分别收容进行教养。对一些情节较轻的少年交给他们家长领回管教。
在采用了上述措施以后,情况已有好转。但为了进一步巩固首都的社会治安,北京公安机关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并充分发动群众,严厉地打击流氓盗窃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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