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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告人的“秘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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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3-29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一张纸角印着一个红“密”字的便笺上,清楚地写着这样一些话:“关于第二季度皮纸销售问题,经我们研究确定:衢州皮纸厂供应北京七十六万张,遂昌皮纸厂供应大连三十八万张。上述供应数量,尽量以副号及小开纸抵充供应(小开纸千张抵一张),如不足再以正号补足,以保证省内蜡纸的质量和销售。除此以外,全部产量及第一季度增产的和多余的皮纸,全部供应杭州新华蜡纸厂。以上意见应请保密,不得对外。以后北京和大连就凭工业厅介绍信前来你厂接洽,只说明数量,不说明质量规格,由你厂自行掌握供应。”这就是浙江省工业厅关于皮纸——蜡纸原料供应问题给衢州、遂昌二皮纸厂的指示。内中意思不难领会:把好皮纸留给自己,次等的供应外省,“以保证省内蜡纸的质量”,从而,使浙江的蜡纸在国内市场上居于优越地位。
这两个皮纸厂遵照“不得对外”的指示,十分有效地实行了“保密”。北京、大连来订货的同志,终于被蒙混过去了。现在,副号及小开纸张已经如数订入合同,“嗣后不得后悔”。看来,硬要订货的同志“不得后悔”,也是行不通的,我想订货单位在后悔之余,一定要得出一条教训,这就是:“不该轻易信任”。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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