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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联合指示 做好动员乡干部返回生产岗位的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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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3-30
第4版()
专栏:

中共江西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联合指示
  做好动员乡干部返回生产岗位的工作
本报讯 中共江西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最近发出联合指示,要求正确处理乡干部回到生产岗位的问题。
最近一个时期,江西省已从县以上领导机关中,抽调了一批领导骨干充实基层,同时动员了一部分乡干部回到生产岗位,以加强对基层的领导。许多地方在下放干部时,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因而大部分下放的干部思想稳定,工作情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作得不够充分,以致有些乡社干部情绪波动,有些已经回到生产岗位的也不大满意,使工作和生产受到影响。
鉴于以上情况,中共江西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在处理干部下放问题时,不仅要考虑到节省开支问题,更重要的要考虑密切干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指示要求,所有下放到乡的干部,都应该是作风好、身体健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农业生产知识,并且和当地群众有密切联系的。指示并且对干部到乡后的编制、职务等问题作了规定。同时指出,下放到乡的干部数量不宜太多,以免过多的调换原来的干部。能力较强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乡干部,应当继续担任原来的工作。对于准备动员返回生产岗位的乡干部,必须进行充分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到真正打通思想自觉自愿,坚决防止草率从事和强迫命令的作法。乡的党、政组织对回到生产岗位的干部要做出正确的工作鉴定,发给证明文件,适当的照顾他们的生活困难。同时,还应该教育广大群众和干部家属,使他们认识到乡干部回到生产岗位参加和领导生产的重大意义,热情地欢迎和尊重回乡干部。指示还指出,为了把这一工作进行得更稳妥健全,在一定时期内,还可以采取一种过渡办法,即每乡除三至五个完全脱离生产的主要干部以外,其余可用“一个人的饭两个人吃”的办法,多使用一部分半脱离生产的乡干部,以后,再逐步改变这种办法。对于已经回到生产岗位的干部,指示要求各地要特别给予关怀。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经常了解他们参加生产和领导生产的情况,加强和他们的联系,经常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使他们不但努力搞好自己的生产,而且模范地遵守政府法令,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共同完成今年的生产计划。对于生产和工作有成绩的,应当给予表扬和鼓励。对于那些因为动员说服工作不够而情绪不安的干部,应该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使他们安下心来搞好生产。个别干部如果坚决不愿返回生产岗位,也可以暂时调回来改任半脱离生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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