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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和保证农民的口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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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3-31
第3版()
专栏:

调剂和保证农民的口粮
本报评论员
春耕生产的季节已到。在这个期间保证农民不缺口粮,是争取今年农业大丰收的重要一环。
就全国范围来说,绝大部分农民的口粮是够吃的。这是因为去年虽然有部分地区遭受自然灾害,但粮食总产量仍然较1955年有了增加。而国家的征购任务却比上年度有所减少,国家向农民买“过头粮”的现象基本消除;灾区、经济作物区和某些粮食暂时还不能自给的缺粮社(户)所缺粮食,国家都将负责供应。但是,由于有些地区农业社在粮食分配上不尽合理,造成一部分农户与农户之间粮食占有量悬殊。加之有些地区未能对社员进行节约用粮的教育,许多户过多地消耗了粮食,这就使得有些社员的口粮在不同程度上发生了困难。据湖北省黄冈专区最近调查,全区大约12%的农业社中有20%—30%的农民实际缺粮,山东省粮食部门对一些农业社的典型调查,也发现有20%左右的社员口粮不足,每人缺粮二十斤至五十斤不等。其他各地也有类似的情况。
对余粮社和自足社内这一部分农民缺粮的问题,有些地区还没有引起重视。不少人只看到大多数社增加了产量,社员平均口粮比前几年多一些,因此就把某些群众缺粮的呼声一律看作是虚假现象。一部分基层干部也知道有些户真正缺粮,但是不敢过问,他们害怕“烧香引出鬼来”。显然,这都不是对群众负责任的态度。试问,不解决缺粮农民的口粮问题,怎么能使他们在春耕生产中发挥力量呢?
对余粮社和自足社内部分农民缺口粮的问题应该怎么办?我们认为,主要办法是认真地组织农业社社内粮食调剂。这是因为本年度国家粮食收少销多,调度已有一定困难,同时,余粮社和自足社全体社员所需粮食,国家都已留在社内;而按目前农村粮食占有情况,大部分社有可能依靠社内调剂解决问题。
农业社把社内机动粮和多余的种子、饲料粮拿出调剂给缺粮农民,是社内粮食调剂的重要方法。根据各地粮食部门的调查,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四川、湖南等省的很多农业社在去年秋收分配时留下了数量不小的机动粮、种子和饲料。河南省沁阳县十九个农业社通过清整库存、拿出社内机动粮和饲料结余粮共十二万三千多斤,解决了这些农业社缺粮总数的62.68%。河南开封县刘庄乡原来向国家要求供应二万斤粮食,经过粮食部门深入检查,发现这个社留有大批机动粮,结果缺粮户的口粮完全由社内自行解决了。
去年有些农业社在秋收分配粮食时,采取了按照劳动力强弱,所得工分多少来分配的办法,结果是劳动力强、工分多的社员分得的粮食大大超过了必须用粮的标准;而劳动力弱或工分少的人得不到必需的口粮。另一种情况是,不论大口小口,一律平均分配粮食,结果造成了小孩和老人多的户粮食有节余,青壮年多,小孩和老人少的户粮食又不够吃。譬如,山东省部分农业社有些社员一人全年分配到一千一百斤粮食,有些社员却只分到三百斤或不足三百斤。因此在社员之间进行余缺调剂,是完全可能的。陕西省南郑县五星农业社由于改变了平均分配粮食的办法,结果不但保证了每个人的口粮需要,而且还多出一部分粮食卖给国家。
在社员之间做好余缺的调剂,要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工作,防止强迫命令。否则就会在粮食问题上造成人为的紧张,并且也不符合国家在统购后准许自由处理余粮的政策。很多地区的经验证明,算清每户余缺粮的真实情况,向农民讲明相互调剂的道理,农民是能够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进行调剂的。陕西省南郑县五星农业社组织农民调剂余缺时,首先进行了逐户摸底排队的工作,深入地了解了群众的思想状况,这样一方面澄清了缺粮问题上的虚假现象,解决了缺粮户的问题,同时也使拿出余粮的农民感到正确和合理。
自然,在社内粮食调剂工作已经认真进行以后,如果个别余粮社和自足社仍有部分社员口粮不能解决,国家粮食机关是应该给予供应的。
另外,办好国家的粮食市场,大力开展社会余缺的调剂,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江西省在2月中旬,共开放了七百零九个国家粮食市场,上市粮食达一千零八十七万多斤。据山西省二十三个县的九十九个粮食市场在1月下旬统计,上市粮食达到一百八十九万斤。由此可见农村中确实有相当数量的余粮可以进行调剂。有些地方粮食市场的市价高出牌价很多,也发生了黑市交易。这固然是由于上市量和粮种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但更为重要的则是对市场领导不够、放弃了必要的管理所致。有些同志因怕麻烦而不愿开放粮食市场,这是不对的。
粮食工作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特别是在春耕紧要关头,就更加重要。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应当积极设法帮助缺粮农民克服困难,而不应当借口这样那样一些原因,采取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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