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3阅读
  • 0回复

“赊欠”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02
第3版()
专栏:

“赊欠”
四川荣县高山供销合作社主任蓝荣廷,经常利用职权占公家便宜。1954年12月,他需要毛线,就到仓库去选了“合力牌”毛线一斤二两,欠条也不打一张。1955年11月和1956年1月,先后又赊去毛呢、热水瓶等货。总计值一百二十多元。三年中除归还一部外,至今还欠七十八元。每当发薪时他有很多推脱还账的办法:“屋头女同志(指爱人)要缝穿的,这个月不扣”。或者说:“家里被盖少,来了客没有盖的,这个月要制一床被,不要扣”等等。
去年12月,蓝主任又想出了新“窍门”:申请补助。理由是:家里较重,负债也多,缝制棉衣还没有钱……于是“希领导了解并作适当处理”。这就是说,不但不应扣欠款,还得“补助”他一些才对。
这种作风在高山社并不是个别的。前社主任徐学彬(现已调任荣县饮食业公司经理)因赊毛线、毛呢等拖欠公款八十四元,至今已跨越三个年度了。下面有些干部也相效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高山社干部(包括已调走的少数同志)的赊销款达六百十四元一角五分,至今还有70%以上没有收回。因而也影响到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农民赊欠、干部差错款等一直未催收处理,积压了国家资金约五千元,占社员股金21%。 燕吟、叶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