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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华侨回国观光、探亲和参观游览 华侨服务社专业会议订出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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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03
第4版()
专栏:

便利华侨回国观光、探亲和参观游览
华侨服务社专业会议订出办法
新华社2日讯 为了讨论如何进一步便利华侨回国观光、探亲和参观游览,华侨服务社于3月底在北京举行了八天的专业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地代表介绍的过去一年来接待华侨工作的情况,讨论并制定了华侨服务社组织条例、华侨旅行团组织办法和接待个别自费旅行华侨及港澳同胞办法。
会议决定,今后各地服务社的名称统一称为“华侨旅行服务社”,并冠以当地地名;在北京设立统一的领导机构——华侨旅行服务社总社。
华侨旅行服务社的业务范围是:介绍各地名胜古迹并指导游览参观;组织和承包国内各大城市的旅行游览并派员陪同向导;介绍和代订旅馆、协助解决膳食问题;代订购国内火车、飞机、轮船客票,国际联运客票及租赁市内交通车辆;代办提取、保管、托运行李包裹和邮寄包裹;代办银行取款、汇款和存款;代发国内外电报及长途电话;协助及指导办理出国和过港签证手续;代约会亲友,转赠物品等。广东、福建两省的服务社还兼办侨眷、归侨出入国的沿途护送和华侨回国探亲的业务。
华侨旅行服务社的收费标准是“取之于华侨,用之于华侨”,而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与纯粹企业部门性质有所不同。
各地华侨服务社是去年国庆节前成立的,广东省和福建省的华侨服务社是前年成立的。目前全国各地共设有华侨旅行服务社(站)三十五处。除北京、天津、上海、杭州、昆明、苏州、无锡、南京、武汉、沈阳、广州、重庆、成都、大连、厦门等各大中城市设立服务社外,重点侨乡县、镇都设有华侨旅行服务站。去年仅广东省华侨服务社就为数千华侨办理了出入国手续,接待了华侨回国观光团三千人,北京华侨服务社接待华侨观光团二千五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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