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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决定 拖拉机站免征营业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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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04
第3版()
专栏:

财政部决定
拖拉机站免征营业税
新华社3日讯 财政部决定在1957年内对国营农业拖拉机站代耕田地的收入继续免纳营业税。
我国国营农业拖拉机站目前绝大部分还是事业单位,尚未转为企业化经营,这些拖拉机站为农业社、农民代耕田地所收的费用,相当低廉,一般都还不够成本。因此财政部为了在税收上配合农业机器耕作的推广,照顾农业拖拉机站的发展和农业社、农民使用拖拉机耕作的负担,在最近作出了这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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