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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业生产上应注意的事情 救救水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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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04
第3版()
专栏:

当前农业生产上应注意的事情
救救水车!
目前有些地区的农业社忽视了水车的保管工作,损坏和丢失零件的事情不断发生,甚至把水车、井锥毁掉当作废铁出卖。如河北省定县、满城、安国等三个县,共有水车六万一千架,损坏和丢失零件的就有一万零七百一十一架。另据清苑、唐县、安国三个县十九个村的调查,从去年11月中旬到今年1月8日,共砸毁水车四十九架,拆卖水车斗子两千三百多个、水车轴五千三百多根、水簸箕十七个、管子六十一节、链子十八付。安国县城关镇的两个铁匠炉和一个收烂铁的小商贩,在短短的十几天内,就收买了三十三架整套水车、两千多个水车斗子,还有一部分砸坏的水车烂铁。……没有了水车,怎样浇地呢?这会给争取大丰收造成多大障碍啊!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奇怪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的农业社干部对水利工具重视不足,没有确定专人负责保管;有些社虽然确定了专人管理,但没有规定严格的保管制度;有些社员对公共财物也不够爱护。还有一个原因是:不少农业社对于社员交给社里的水车没有作价、作价偏低或没有规定给钱的年限,一些社员不愿把水车入社而卖掉了。个别社干部怕大社划小以后再给外村调水车,也就拆、砸水车卖铁。一些收购部门,不加区别地把水车和水车零件一律收购,也助长了毁坏水车的情况。
为了制止这种破坏水车的严重现象,各地农业社应该结合当前生产,对社内现有提水工具进行一次普遍的检查,制定严格的保管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同时,要更好地对社员进行爱护公共财产的教育。对于那些爱护和保管好提水工具的社员和干部,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和奖励;对于失职的保管人员以及损坏公共财物的社员,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以必要的批评教育;对于个别的偷盗分子、破坏分子,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以应得的惩罚。水车入社作价偏低的,应适当提高;入社而没作价的,要和车主协商作价或租用;已作好价而没有给钱的,要根据各社的经济条件争取先归还一部分(如社内确实无力偿还,也应很好向车主说明原因,并约定以后归还日期)。供销社已经买进的水车,能修理好的应当加以修理,及时出售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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