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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各级党委负责干部深入基层 分析人民内部矛盾寻求解决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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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18
第2版()
专栏:

山东省各级党委负责干部深入基层
分析人民内部矛盾寻求解决办法
新华社济南17日电 中共山东省委和各级党委目前正深入基层,通过试点来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并且寻求正确解决的办法。省委还准备根据各地试点的经验,制定农业社的民主管理条例,以扩大民主生活,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
中共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舒同3月下旬就率领一批负责干部到菏泽地区检查春耕生产的情况,帮助当地党委研究如何加强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省委书记师哲也到青岛、临沂等地检查工作。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还抽调了包括省委常委、部长、副省长、厅长等负责干部在内的处以上干部一百多人,到各县担任县委书记、县长,以加强县级领导机构。
与此同时,省委书记谭启龙、李广文、师哲、夏征农还分别向干部、工人、学生作了多次报告。省委已决定要把领导干部亲自作报告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以便今后能够经常进行。
省委当前正在试点研究的是三个问题,即:一,制定农村民主管理条例,二,处理农业社遗留问题,如何教育基层干部、群众明确法制界限和拟定简明条例,三,教育干部深入生产过程、参加实际劳动。15日,省委曾就前两个问题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切实深入基点,总结前一时期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经验教训,通过生产同基层干部和广大社员共同研究,制定出农业社内能够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条例和办法,像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样简明,以便广大干部和社员都能遵守。例如,在社干部中提出:办事要民主,不摆官架子,有事和社员商量,不独断专行强迫命令;办事要公道,不赚便宜,不贪污,不挪用公款;态度和蔼,不打人,不骂人;以身作则,参加田间劳动,在生产中作一个好指挥员,也要作一个好战斗员等。在社员中提出:维护社内公共利益,积极参加社内劳动,保证农活质量,监督和帮助社干部实现民主办社原则,服从集体领导等。
对处理合作社内部存在的某些是非问题,省委认为,首先应加强对干部和社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和法制观念,对于社内有些是非问题,领导上要有明确态度。为此,省委政法部门正在调训二百多名干部,并且在济南进行试点,以便拟定几项简明条例,帮助干部树立做好工作的信心。处理社员退社问题,省委认为必须具体分析原因,从积极方面做好工作,尽量争取他们稳定下来,留在社内安心生产。在经过耐心工作之后,仍坚持退社,又经过算细账后在今明两年内不能保证其收入比入社前有所增加时,就应允许他们退社。在他们退社后,仍应团结他们,不得歧视和仇视,对他们在生产中的困难也应给以帮助,这样既对社会生产有利,也可逐渐提高他们的觉悟。
山东省广大党内外干部,在3月和4月上半月都先后听了各级党委传达的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和中共中央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许多单位还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讨论。在4月18日召开的扩大的省政协第一届第三次会议上,将再次传达毛主席的报告并组织学习。省委还决定在5月份召开全省的宣传工作会议,深入研究如何正确地运用宣传武器帮助人民正确地认识和解决各种内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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