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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不能解决学术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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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18
第7版()
专栏:

行政命令不能解决学术问题
唐兰
文字改革是复杂的科学问题,应该慎重讨论,而不应该草率从事。
1956年我们党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十分正确的方针。只有马列主义的党才能提出这个正确的方针,因为真金不怕火炼,马列主义经得起斗争的考验,真理愈辩而愈明,尽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到了马列主义的真理赤日当空,一切邪魔,自然敛迹。因此,也只有马列主义的党,才敢于提出这样的方针。
但是有些同志是害怕这个方针的。我曾听见有人在发愁,说:“唯心主义在抬头了。他们在大学里当过教授,有一套,有一部分群众。我们呢?明明知道他们是错误的,但是干巴巴地说不过他们。现在进行斗争,我们还没有准备。”因此,觉得“放不得,争鸣不得”。他们不懂得在斗争中不断学习,反而害怕斗争。
另外一些同志压根儿不愿意有这样的方针,口头拥护,阳奉阴违,说这个方针,将使天下大乱。他们习惯于一花独放,一家独鸣,高高在上,唯我独尊的思想。自己的思想僵化了,不肯虚心学习,不去了解别人,不能容纳不同意见,不愿意听到任何批评。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妨碍了他们树立威信,那就难怪他们要阻碍、要反对了。
中国过去的文化遗产是十分辉煌的,可惜近百年来受帝国主义的打击,人们几乎“数典忘祖”了。有些国粹主义者看不见事物的发展,不肯承认一切现代的进步的东西,固然是错误的。但为什么不要我们祖先的优秀的遗产呢?有些文学家不承认我国有伟大的文学作品;有了十九世纪外国新兴的语言学,就不要中国独立发展了两千年的文字学;改革中国文字,处心积虑要推翻有几千年历史经验的通用文字而创造拉丁化新文字。
可怕的是“月亮也是外国好”的信徒们有些往往还处于领导地位,他们一家独鸣,群众的意见只好“万籁俱寂”。可怕的是重要问题只用行政命令来解决。
从中国文字发展的历史来说,我始终坚持中国文字有很大优点,它的繁复难学等缺点是可以逐渐克服的。中国文字改革,要走世界各国共同的拼音方向,是正确的,但应该根据中国文字的发展规律,有它自己的民族形式,保留它的一切优点,不去骤然改变它的体系。解放以来,我的意见遭受过很多压抑和歧视。1955年由于党号召在科学范围内展开自由讨论,我向领导提出自己的意见,这些意见转到中国语文社,发表在“中国语文”1956年第一期。中国语文社曾组织了二十多人来批判和澄清我的论点。后来,陈梦家先生说中国语文社曾派人约他批判,说是“政治任务”。别的朋友说,外省大学,接到我的文章的打印本,要求批判。因此,陈先生曾劝我,“这是政策,不要争论了。”“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出后,中国语文社约我笔谈,我认为“应该容许争论。如果一有不同意见就加以当头棒喝,那就更噤若寒蝉,万事大吉了。”但“中国语文”的社论除了表示忠诚拥护并决心贯彻“百家争鸣”的政策外,还提出了一些清规戒律,例如说:“引经据典、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或者不敢面对现实,企图引用权威的言论,为自己的不正确的见解辩护的做法,都是对于争鸣的进展没有好处的。”又说:“绝大多数同意做出临时结论的时候,少数人可以放弃或者保留自己的意见。”以及“防止敌人混进我们的队伍里,借口百家争鸣来进行反动宣传”,等等。这种瞻前顾后的态度,似乎还不能说是在决心贯彻“百家争鸣”的政策的。
我始终认为语言学重要,文字学也重要,不应该歧视。文字固然反映语言,但不应该仅仅是反映语言。尤其是中国文字,有几千年的历史经验,蕴藏着无数的丰富的文化遗产,是每个人民习惯了的形式,是日常生活里必不可少的工具。要把它全部撇开,重起炉灶,根据语言来造文字;要摩仿外国文字,不但造单字,还得造单词,一下子要造几万乃至几十万个不同的单词,这些单词如为了避免同音,还需要分化;人民大众要从头学习几万乃至几十万个的新词;这种移山倒海的气魄是宏伟的,能否做到,是否值得去这样做,都还是要很好考虑的。
奇怪的是用拉丁字母来拟制的“汉语拼音方案”的草案还没有经国务院批准,而在北京一些中学里已经布置学习了。对于中学生来说这不是轻而易举的。如果这种方案还有重新商讨的必要,那末,过早的推广是不是有益呢?
文字改革是复杂的科学问题,同时也是有关国计民生,影响十分重大的政治工作,应该考虑时间、条件、历史环境和民族特点,应该从现有基础上逐渐发展,而不应该取决于一部分人的主观愿望,全部重来;应该慎重讨论,深入钻研,而不应该急于求成,草率从事。应该让大家毫无顾虑,畅所欲言,择及刍荛,而不应该只靠会议上的决定,行政上的简单命令。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目前贯彻得还是很不够的。应该彻底贯彻,只有彻底贯彻,才能把各式各样的思想逐渐获得统一,才能使人民大众更能认识马列主义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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