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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家属回到农业社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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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19
第4版()
专栏:读者来信

职工家属回到农业社去!编辑同志:
河南省唐河县广大农民听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春耕工作、争取1957年农业大丰收的指示以后,无不欢欣鼓舞。目前,许多农民都为争取今年的大丰收而积极地劳动着。
但在这春耕任务紧迫,而又缺乏劳动力的情况下,却有许多职工家属,长期寄居城市,几乎和农业生产脱离了关系。这些人完全是依靠自己的丈夫或亲人的工资生活,很少有什么事情。据初步调查,唐河县农村中流入城镇的职工家属即有七百零一人。这些人当中绝大部分是生产能手,还有些人过去是领导农业生产的骨干。他们如果回乡参加生产,按照社员一般的出勤情况,每人一年以一百四十个劳动日计算,在农业生产中就能增加九万八千一百四十个劳动日的劳动力量,劳动日值若按六角计算,一年即可给国家增加五十八万八千八百四十元的财富。因此,我们建议职工同志们响应党中央提出争取今年农业大丰收的号召,动员自己的亲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
(中共唐河县委农村工作部通讯组)
编辑同志:现在正是紧张的春耕季节,农村中却有许多职工家属,不愿参加生产而流入城市。据我所知,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现在有两个干部家属,都是青年团员,她们原来都是农业社的骨干分子,在妇女群众中是很好的劳动力。但自从她们来到县城以后,却变成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人了。孩子和家务交给婆婆管,她们每天除了修饰,便是东街逛逛,西街走走,只在每天早晨或晚上到群众业余学校去学习一会文化。
我认为,轻视劳动生产,安于悠闲的生活,这与劳动人民和青年团员的品质是不相容的。希望职工同志们对待有这种思想的家属们,进行说服教育,鼓励她们赶快回乡参加农业生产。 (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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