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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小品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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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19
第8版()
专栏:

我看小品文
胡祖宇
小品文在近几年里大走“运”,经常可以在报纸和杂志上看到它;有的刊物甚至每期必登,好像它已成了这刊物的“灵魂”,时刻不能离开。我觉得如果小品文只单纯地用来作为讽刺的工具的话,发表得过多了,甚至形成为一种风尚,那就不怎么合适了。
首先,讽刺和批评在运用时应有区别,不应当混同。因为批评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工具,而且还要通过它来达到团结的目的。这是应该严肃认真进行的事情。如果在批评里再夹杂着讽刺,那就会使人感到这种批评不是正经味儿,因为讽刺能使对象哭笑不得,而且有一种污辱或轻蔑的意味。被批评者会认为这种批评是轻浮和不诚恳的,而采取玩忽的态度来虚意接受;也会被批评者认为这种批评是变相的打击,是含有敌意或歧视,而拒不接受,结果通过它不能达到团结的目的。
其次,讽刺在人民内部是可以运用的,但对象应和批评的对象有所区别。对同志的一般性的错误或缺点,应采用批评的方式来解决;而对那些虽是同志,而其所犯的错误或存在的缺点,严重程度已经达到极其危险的地步,也就是说其性质正由人民内部矛盾向敌我矛盾转化,并且是屡经批评不加稍改的,就只有采用讽刺的办法。如果批评和讽刺有了这样划分的界限,那就使小品文不致运用过滥,事无大小,一概使用讽刺;这样运用讽刺,也就使小品文的题材有所选择了;不像过去鸡毛蒜皮的事情都可以用来作为小品文的题材;选择题材有了界限,小品文在宣传工作中的作用,一定会被人重视起来,而不致因为题材毫无限制,过多过滥,使小品文的前途上危机四伏。
再其次,小品文在过去既然被鲁迅视为“匕首”和“投枪”,在今天我们就不应该把它当成“文字游戏”来看待。因为只重视其趣味,在写小品文的时候,作者就难免挖空心思,虚构一些似是而非的情节,或把现实问题故意歪曲夸大,以达到引人发笑的目的,这样就会降低小品文在群众中的威信,而只存在诙谐、幽默和趣味。这也就等于解除了小品文的战斗武装。如果客观存在这种事实,并且是比较普遍和重大的,为了引起群众注意,在事实的基础上加以渲染烘托,并提到原则的高度来加以分析批判,指出利害或是非,这样纵然有些幽默的意味,也是可以的,因为这些加强了小品文的战斗性。
小品文虽是短小的,但是精悍的,它好比金钢钻,能钻透最坚固的东西,而且是无坚不摧的。如果用金钢钻来切豆腐,其作用一定不如一把普通的切菜刀。小品文的作用也是这样,如果乱用它,就会在群众中失去其应得的效果。在进行宣传中,小品文的存在是有必要的,但不可用得过多、过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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