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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改进经济管理制度的重大步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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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21
第5版()
专栏:

苏联改进经济管理制度的重大步骤
龙成志
管理社会主义经济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为了不断地扩大物质生产,巩固国家的经济实力,提高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福利,并更加充分地利用国民经济中的潜力,根据列宁主义的原则正确地组织国民经济的管理工作,是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的。大家知道,关于社会主义经营管理的列宁主义原则就是民主集中制,一方面,国家根据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规律对国民经济实行集中的领导,另方面,又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直接参加生产管理的劳动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并与发挥地方机关的主动性和提高他们完成国民经济计划的责任心结合起来。列宁主义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管理社会主义经济最有成效的原则,同时也是唯一正确的原则。
我们伟大的盟邦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已经获得了十分辉煌的成就。几十年来国民经济高速度的发展已经赶过了许多资本主义国家;而在工业生产水平方面已经跃进到世界的第二位。目前,苏联已经拥有强大的、全面发展的、以先进技术装备起来的社会主义工业,有比任何时期更丰富的物质资源,同时,国民经济各个部门都有为数众多的熟练工人和技术干部。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曾经提出:要在今后最短的历史时期内,通过和平竞赛,使苏联在按人口计算的产量方面,赶上并超过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改进经济管理制度
由于国民经济的进一步高涨和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改进国民经济的管理制度,越加必要。大家知道,目前苏联已拥有二十多万个国营工业企业,同时进行十万多个工地的建设工作。不仅如此,而且在地理上分布广阔,专业分工尤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当前需要来重新考虑现在的国民经济的管理制度是一个迫切而重要的任务。
去年12月和今年2月,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对于这一问题已进行了深有意义的讨论。12月全会认为:在经济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着过分集中的现象。2月全会的决议则着重地指出:“为了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必须在工业和建设的一切环节中改善管理的组织形式。同时,工业和建设的管理的组织结构原则,应当是国家集中领导同提高地方经济、党和工会机构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相结合。”决议并说:“对工业和建设的直接领导的重心,应当转到地方上去”。
最近,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苏联部长会议发布公告,公布了赫鲁晓夫同志“关于进一步改进管理工业和建设的组织工作”的报告提纲。现在这个提纲正由各个地方的党组织、各个企业和工地的职工以及共青团的组织热烈讨论中。根据预定程序,5月上旬召开的苏联最高苏维埃第七次会议对此将作出最后的决定。
如这个提纲所指出,苏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曾经建立了许多新的工业部门和建设部门,更进一步实行生产的专业化,由许多更专门的部和局来管理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工作。管理的形式据此说来是以垂直系统为主。在过去的一个时期内,这种方式基本上还是符合于客观需要的;但是纵然如此,也日益暴露出不尽能够适应具体而有效地领导国民经济发展的日益增长的要求,即是说,这种方式,已限制了充分利用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内部的一切潜力。
提纲突出地批评了各种本位主义的不良现象;这种现象严重地浪费了国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影响了许多重要问题的解决。
根据当前国民经济发展阶段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的任务,提纲提出了如下的一个重大改进原则,即今后将把工业和建设的日常领导重心移到地方,使其更加接近企业和建设单位;也就是改变过去那种通过各专业部和主管机关进行管理的组织形式,而采取新的分区管理的形式。经济管理形式将有重大改变
为了要实现这样的原则,国民经济的管理方式应有如下的一些重大改变:
第一、按经济行政区设立国民经济委员会,作为管理工业和建设的基本环节。这个委员会根据发展国民经济的全国计划所规定的任务,有权直接管理所属企业和建设单位。
由于已经没有客观的需要,管理工业和建设的联盟各部和共和国各部,即应随之撤销。
相应地修改划分工业隶属关系的现行办法。即将工业划分为联盟兼共和国工业、和地方工业两类。前者,连同一切有关公司、托辣斯、其他生产联合组织、建设单位、物资技术供应系统和基地等,加上一部分共和国工业企业,都移交给国民经济委员会领导;后者则移交给地方苏维埃管理。
在国民经济委员会之下,设立技术经济委员会。
其次,根本改进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工作,使计划委员会成为国家国民经济的科学的计划经济机关。
国家计划委员会的任务,除编制五年计划外,还应制定为期更长的远景计划。在计划中,必须根据各地区合理专业化的原则和发展远景,规定:正确而合理地配置生产力,实行工业的专业化,建立各地区间在经济上合理的经济联系,以综合发展各经济区的经济。
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年度计划和物资技术供应计划的制定,也是国家计划委员会的任务。
由于企业管理制度的改变,今后有关编制计划的全部主要工作,应相应地转交给地方,即各经济行政区。编制计划的工作,应从企业、有关的经济联合组织、国民经济委员会、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开始,然后再在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内进行。
撤销国家经济委员会这一机构。
应当进一步加强从区、省直到中央的整个国家统计体系,以便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能够组织严格的全民的计算和监督。
第三、国民经济委员会对所属的各专业联合组织,并通过这些机构对各企业和建设单位的财务活动,负完全的责任。
根据国家的统一财政制度,提高财政机关在动员资金和保证国民经济计划所规定的事业拨款方面的作用。同时应该采取措施,使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基本建设拨款、干部培养费和其他费用的大部分,都靠企业利润来解决。
为此,今后周转税应直接向企业征收,并实行利润提成办法。
在物资技术供应方面,应当在物资集中计划分配的条件下,实现分区的管理。
第四、改变苏联部长会议的成员,吸收各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参加苏联部长会议。
国家的监察工作也集中到地方、共和国、州和经济行政区去进行。
进一步扩大加盟共和国的职权,以保证全国所有民族和部族的经济和文化得到全面的发展和繁荣。
最后,应该提高共和国、边疆区、州、市、区各级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的作用,使这些苏维埃的工作更加活跃起来。
按经济行政区改组工会,使工会能够更深入到改进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问题中去,以便对企业和建设单位的生产活动起更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以上就是赫鲁晓夫同志的报告提纲中所建议的主要内容。当然,这个提纲还没有包括、也没有必要包括一切有关的具体细节。经过全民的讨论,最后即可以定出适合苏联当前各项条件和今后发展需要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的具体形式。
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苏联部长会议对于这个改进管理工业和建设的组织工作的方案,曾赋予极其重大的意义。因为,提出以经济行政区作为今后管理国民经济的中心环节,就更加完善地贯彻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营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可以这样说,这次所提出的对工业和建设的管理工作进行根本性的改进,是苏联为实现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任务所采取的一个重大步骤。
当然,在今后的具体实践中,还必须注意和防止各种形式的地方主义的产生;对此,在赫鲁晓夫同志的提纲中已经提出了应有的预见性的批评。
我们研究这个方案的意义
目前我们来认真地研究这一改革方案也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在本年度内胜利完成。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之一,即是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打下巩固的基础。我国当前的国民经济组织情况和苏联相比当然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是,我国幅员也是十分辽阔,人口数量又大;全国大、中、小各类工业企业大约有十多万个,基本建设工地包括限额以上和以下的项目也有好几千处。按目前情况说,我们管理国民经济的基本方式也是以垂直的专业系统为主,而以地方的配合为辅。实际的国民经济管理工作告诉我们也是存在着不少问题的。从总的方面说,我国现行的事业、财政和计划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客观需要。其关键所在,实质上也不外是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营的基本原则如何在我国更完善地贯彻的问题。为了作出适当的安排,中央各部和地方各省市去年曾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进行了有关问题的讨论和研究。目前,关于事业、财政和计划等体制的改进仍在作进一步的规划。苏联关于进一步改进管理工业和建设的组织工作的报告提纲的发表,对我们不无重大的启发;对于这个方案的研究,将有助于我国体制问题的安排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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