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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起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责任 山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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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26
第2版()
专栏:

负起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责任
山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
新华社济南25日电 山东省级领导机关最近发现少数共产党员干部有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和虐待老人等不良行为。这种情况给党在群众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政治宣传处的干部娄建华,因为很少寄钱回家赡养年老的父母,老人们不能归还农业社的口粮欠款,结果影响了社里的资金周转。中共山东省委监察委员会的王均益,是个老干部,家中有老有小,但他十余年来故意不和家中通信,以推卸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的责任。直到最近经过群众的批评,他才同家中取得联系。省工会的女干部李晓,她的母亲已经六十多岁了,平日替女儿、女婿洗衣服、做饭、看孩子,有时候还得替女儿洗头。有一次李晓要老人家炒辣椒给她吃,老人被烟熏昏倒了,李晓却睡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女干部张继玉是个党员,她的公公已经七十九岁,因无力劳动才从乡下来到儿子这里,张继玉为了这事整天和丈夫吵闹。有一天因为一件小事,张继玉借此无理取闹,摔了好多家具,还辱骂和殴打老人,引起附近群众不满。
目前,党员干部的这些不良行为已经引起省级领导机关的重视。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委员会最近曾为此发出通报,号召所属各级党组织克服“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不正确看法,要求经常加强对党员进行共产主义的道德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处理家庭生活上树立“尊老爱幼”的新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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