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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社和社员的经济利益 新疆喀什地委强调贯彻互利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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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28
第1版()
专栏:

调整社和社员的经济利益
新疆喀什地委强调贯彻互利政策
本报乌鲁木齐27日电 中共新疆喀什地委在最近召开的常委(扩大)会议上,着重讨论了关于正确处理农业社内部矛盾问题。
在过去转社、办社期间,喀什地区不少农业社因为干部工作作风生硬、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转社并社中强调了社的利益、耕畜折价过低、果园入社的办法不妥,曾引起不少社员的反感;而上级党委的领导又不深入,因而没有能及时发现这些问题,迅速予以解决。结果,春耕开始后,这些农业社里的矛盾就表面化了,甚至有不少社员要求退社。当时,领导上并没有明确认识到这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很好地进行研究,从根本上求得解决;而是和过去一样,一般的强调一下政治思想教育(当然是必要的),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企图以此来消除矛盾、完成春耕生产。事实证明:这样作,虽然也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某些内部矛盾较严重的社的状况。
这次地委常委会议,针对上述情况指出: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主要表现在农业社内部矛盾这一事实,要求彻底改善农业社里社与社员、社干部与社员群众之间的关系,健全社的民主生活,以激励社员群众的积极主动精神。会议认为:要正确解决农业社内部矛盾,必须贯彻民主办社方针,要求各农业社利用生产空隙,组织社干部学习民主办社三项措施,检查和解决社内存在的问题。
会议在研究克服农业社内部矛盾,进一步巩固农业社问题时,特别重视研究贯彻互利政策问题,认为这是从经济上正确调整社和社员的矛盾的重要环节,而当前互利政策上的关键,是在处理转社并社中生产资料入社遗留问题时,应当放宽尺度。
会议认为:要正确处理农业社内部矛盾,就只能采取耐心的细致的说服教育的工作方法,按照政策办事,必须坚决克服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
在农村工作的干部,保持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平易近人,不仅是深入发现问题的一个重要条件,而且也是从行动上执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一指示的标志。会议希望所有农村工作干部都从这个角度来改进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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