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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之间也不公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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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5-03
第3版()
专栏:大家讨论

编者按:新华社记者田林和任志樵同志专为本报采写了两篇稿子,提供了目前各工厂企业实行奖励制度的一些状况。我们把它发表在这里,供大家讨论时参考。
部门之间也不公平
田林
目前工矿企业的奖金制度中到底有那些主要问题?
根据最近中华全国总工会工资部在北京、天津、唐山的三十二个厂矿中作的调查和五个产业、六个省、市工会的报告看来,这个问题可以得到初步的解答。
第一,各部门和各企业内外都很不平衡。如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冶金工业部、电力工业部、邮电部颁布过企业领导人员的奖金制度,所以这些部门的绝大多数厂矿企业实行了领导人员的奖金制度。但是,另一些工业部门却没有颁布这一制度,他们所属的厂矿除少数外大部没有这一制度。
重工业工厂、国营工厂、老工厂、大工厂,奖金数字很大,有的厂去年奖金支出占工资总数的5%—6%。这些工厂中得奖工人的面很宽,有些工厂几乎人人有奖。其他的工厂则相反,有的根本还没有奖金制度。
在有奖金制度的企业中,领导人员和工人之间,工人和工人之间所得奖金比率或数字也很悬殊。如有的领导干部一个季度得到三百到四百元的奖金,有的技术工人一月得到相当于标准工资50%的奖金。
第二,有些奖金制度的建立有盲目性。如重庆钢铁公司的轧钢工人已经实行了计件工资制,但还有质量、快速轧钢、快速换辊等六种奖。天津自行车厂烧暖气和澡堂的锅炉从来很少出事故,却建立了锅炉安全奖。有的工厂生产任务经常不足,还实行超额奖。
第三,奖励指标和得奖条件不妥善,不是重量不重质就是重质不重量。如开滦煤矿实行的煤质奖,不管计划完成与否只要保证了质量就可以给。重庆钢铁公司的平炉检修奖只要求按期并提前完成检修计划,没有要求必须如何保证质量。有些发电厂的安全发电奖只重安全不重发电经济不经济。
第四,少数职工为了得奖,弄虚做假。如有的隐瞒废品,有的多报工时,有的互相包庇。天津车辆段今年1月份车列检七个小组就有四个小组假报合格率,某组实际只开出一百列车,但请奖合格的就有一百一十七列车。
从全总工资部的调查和各产业工会、省市工会的报告中可以看到,许多奖金制度在鼓舞职工群众和刺激生产方面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的。上述缺点和问题近来已经引起许多部门和单位的重视。有些部门和单位已在着手整顿和改进奖金制度。他们对现行的奖金制度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保存那些合理的和对增产节约有利的,去掉那些不必要和不合理的。但是也有一些企业采取了不加分析否定一切的盲目取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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