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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 电谢中央贺自治区成立十周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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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5-05
第2版()
专栏: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
电谢中央贺自治区成立十周年
新华社呼和浩特4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3日分别给中共中央、毛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出致敬电,感谢对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十周年的祝贺。
给中共中央、毛主席、国务院的电报里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十年来,蒙古民族实现了统一的区域自治,结束了三百年来的被分割状态,完成了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经济文化事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的社会面貌和蒙古民族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新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这是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的辉煌胜利。这一切成就,都是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正确、英明领导的结果。今后,我们一定要更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更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和全国人民一道,为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祖国和自治区而奋斗。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3日还分别打了电报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以及各省、自治区等有关单位,感谢它们对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十周年的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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