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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部指示沿海渔区 加强渔航安全 防止风灾事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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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5-14
第3版()
专栏:

水产部指示沿海渔区
加强渔航安全 防止风灾事故
据新华社13日讯 水产部最近发出指示,要求沿海各渔区切实防止风灾事故,做好安全生产。
指示说,入春以来,河北、广东、福建、山东等省的沿海渔区都连续发生了严重的风灾事故。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地区对渔民渔航安全教育不够,某些干部责任心不强,以及部分渔民存有严重的麻痹思想。为此,各地应当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深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加强对暴风警报站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
三、出海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船只出海,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在可能的条件下增添和携带必要的救生和防风设备。出海船只应有专人注意收听气象预报,收到大风消息时应及时传达,组织回港,不得擅自决定继续生产。船只在海上一旦遇难,当地应及时设法抢救。
四、妥善处理风灾事故的善后工作:向受灾的家属和渔业社进行慰问,并且予以适当的救济,对每一次事故都应该认真检查,分析发生的原因,提出今后防止的有效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应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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