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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党局长在中共北京市委召开的会议上 批判宗派主义 要求有职有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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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5-18
第3版()
专栏:

北京市非党局长在中共北京市委召开的会议上
批判宗派主义 要求有职有权
本报讯 中共北京市委于5月14日到17日的下午,邀请了政府和其他部门的非党局长、副局长座谈会,请他们给市委、市人民委员会提意见。市委第二书记刘仁,书记郑天翔、陈鹏,副市长张友渔、冯基平、贾庭三都出席会议。
先后在会上发言的有:手工业管理局副局长李毅,道路工程局局长王明之,对外贸易局局长张锦城,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副院长焦菊隐,公共卫生局局长严镜清,司法局副局长楼邦彦,第二商业局局长李伯球,上下水道工程局局长陈明绍,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莫艺昌,民政局副局长邓季惺,第二地方工业局副局长隋经仁,城市服务局副局长陈铭德,教育局局长翁独健,粮食局局长浦洁修,上下水道工程局副局长刘珍甫,教育局副局长汪通祺,工农业余教育局副局长关世雄,建筑工程局副局长钟森,文化局副局长孙承佩,都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梁思成,第三地方工业局副局长范崇武。
在发言中大家着重就非党人士担任局长、副局长有职、有责、无权,党员有优越感,不重视党外干部,造成党与非党群众之间隔阂的宗派主义,官僚主义,主观主义进行了较尖锐的批评。不少人在发言中,还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焦菊隐说:
同非党负责人商量
不过是一个形式
会上大家列举了许多事实,说明了非党局长、副局长存在着有职无权的问题;有的局基本上是正常的,有的局表现很严重。焦菊隐说:在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我分工管业务,有些问题提出来商量的时候,实际上党组已经决定了。所谓商量,不过是一个形式。院里增加了演员,我还不知道。如舒绣文到我们院来,人已经来了我才知道。在不被信任的情况下这样来干工作,有时我很痛苦,想辞职去教书去。
莫艺昌说:我担任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从形式上说,只是有这个职务,权是很有问题的,因为党的领导不重视我们。感到工作中有些问题,也不敢谈,比如我分工主管对私改造工作,党组开会研究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事后也不告诉我,这叫我怎么做好工作。我有再大的热情,也无法发挥出积极性。我苦恼过,感到党把我摆在这个岗位上,但又不让我参与有关工作。邓季惺说:
提意见党员局长不听
再说岂不是自找无趣
邓季惺说:“我来北京九年了,我由新民报调北京日报当顾问,实际上好久没有事情可做;连报纸发行多少也不让知道,后来还是从黑板报上知道的。以后调到民政局任副局长,对局内好多事情也往往是报纸上发表了才知道。自己分工主管的工作会议不让参加,如要我经办把教养院交给教育局的事,开行政会议不通知我,决定了才告诉我。关于家庭托儿站的问题很多,北京日报曾经转来读者的意见,我签发要调查处理,结果马局长压起来不让有关同志去处理,也不和我商量,这叫做尊重吗。中央内务部曾经规定过临时收容所,每人每月伙食费七元五角,我们不按此规定硬要改为五元二角,我提出意见,党员局长也不听。久而久之,有些话我就不说了;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我说的不算,党员局长说的才算数,我要再说不是自讨没趣吗。有一次在街上碰到一个姓陈的托儿所所长,我问他现在有多少孩子,情况怎么样?他笑着说我早就调开了。当时我很窘,啼笑皆非,人家以为我神经病,这位副局长真官僚,连自己管的工作,干部已调动了还不知道。可是她那知道我的苦衷啊!党员局长连调动一个托儿所的所长也不和我商量。党的干部工作,非党局长应该不管,但对自己主管的业务工作方面的干部,应该过问。总之局里在决定人事问题时,宗派情绪很浓。对我保密,我也就自然地视人事科为禁地。最后她形容自己说:“在旧社会里,我没有当过太太、小姐,这几年在新社会里我反而好像成了个不劳而食的剥削者了。”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非党局长、副局长的职权为什么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呢?大家作了进一步分析;综合起来大体上有这样几种原因:
市的领导同志不重视非党员局长
一、市的领导同志对非党局长、副局长的工作不够重视、尊重和信任,很少主动找非党局长、副局长谈话,了解情况,指示工作。李毅说:“贾庭三副市长分工管手工业管理局,他不是根据我们局的领导分工,该找谁就找谁,而有事就找党员局长谈。”焦菊隐说:“我们排演话剧‘考验’,事先剧本送给市委宣传部长看,排演时请部长来指导,可是宣传部长有意见不和我这个副院长兼总导演来谈,而只和党员院长说,那里要改,那里要动。这种情绪好像也影响了群众,院内人给我们提意见时,也带有宗派情绪。曹禺入党以前,群众提意见总是说两个党员院长能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曹禺同志一入党,提意见的人讲话口吻就变了,结果就成了我一个人不能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了。”陈铭德说:“领导我们的党员副市长从来未找过我,见到市内一些党政负责同志,每次总是我主动地找他们握手、点头,但对方也不表示热情相待。”
党政不分
二、党政不分,往往以党代政。大家感到在行政部门里,对待工作,习惯从党的系统了解情况,研究布置工作,把非党局长或副局长放在一边,缺乏同他们合作共事的态度。大家认为党内先讨论研究是必要的,但对一项工作,党组做了决定以后,不再开行政会议充分研究,或者不采取个别形式找非党负责干部真诚商量,听取意见,那是不对的。这样不仅不能发挥非党同志的积极性,更不可能做到有职有权了。对这些方面,过去各局的党组注意得很不够。有人在会上形容说:“我们非党人士担任局长、副局长,上下是耳目不灵,做工作像悬在空中,得不到支持和领导。”
有些党员干部蛮横无理不尊重非党负责干部
三、党对党员科长和一般党员,缺乏下级服从上级,尊重党外负责人的职权教育。因此,在一些党员中总认为非党局长、副局长是为了统战而来的,放在一定的负责岗位上是“摆饰”。他们片面地认为这些领导人既不了解情况,也不能解决什么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对非党员上级不尊重。在有些局里,党员局长交代一件工作,视为圣旨,非党员局长或副局长要下面办一件工作,不是拖上三个月,就是根本不理,不当一回事。甚至有些党员对非党负责人采取粗暴的态度。楼邦彦说:“我在政法学院教书的时候,有一次我不同意党员教务长一个意见,向他提出在政法学院并不是没有条件进行科学研究。话刚落音,一个党员同志跳到桌子上,以谩骂的态度,说我不应提出和教务长相反的意见,教好书就不坏了,还有什么条件进行科学研究,不了解情况,这个意见要不得。这是以理服人吗?”对某些这种党员的优越感和蛮横无理目中无人的态度,不少人在会上提出了批评。关世雄说:“在我们国家里,以共产党为领导,这是肯定不移的。但不等于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是党外人士的领导者,永远管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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