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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请听听编辑的声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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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5-18
第7版()
专栏:

也请听听编辑的声音
林元
文艺刊物编辑部跟作家的关系,是像鱼跟水一样密切的。但这当中也有矛盾:主要表现在改稿和退稿上。想加强他们之间的团结,必须解决这个矛盾,如果对作家的稿子一字不改、每稿必用,在作家方面,也许没有意见了;可是,这并不等于解决了矛盾。因为一字不改、每稿必用,这必然会影响刊物的质量,而编辑部除了为作家服务外,还有一个更主要的服务对象——那就是广大的读者。其实,说编辑部是为作家服务的这个提法,就不够恰当。应该说作家和编辑部都是为读者服务的。明确这点,对解决矛盾是有好处的。
关于改稿问题,许多编辑部都的确有对作家、尤其是无名作者的劳动不够尊重,粗暴地、自以为是地改错了稿子的事实。但是,编辑把作家、尤其是青年作者的更多的稿子修改得更精练、更好了,这也是一个事实。往往有些作家,编辑把他的稿子改好了十个地方他一字不提,要是改错了一个字,就来信抗议不休。难怪很多编辑发牢骚说:最好是来个作家原稿展览会,看到底改错了多少,改对了多少?编辑把稿子改好了,这是编辑应做的工作,应尽的责任,原没有甚么好说;把稿子改错了,是没有把工作做好,也应该受到批评,这也没有甚么好说。不过,要是由于编辑改错了一些稿子,就提出“决不改动”或“只改笔误、别字”,甚至像“老作家王西彦用斩钉截铁的口气说:‘既已成为公认的作家,编辑就不能修改他的作品。我个人主张,连一个字也不能修改。’”(见本月九日文汇报所载“上海市政协第十一小组座谈纪要”。引文旁的加重点是本文作者加的)我看这对工作还是害多利少。的确有很多写作严肃的作家,他的稿子是可以一字不改的,但也确有不少作家的稿子,不但有许多“可有可无的字、句、段”,而且确实有许多应该删去的字、句、段,和确实有许多错误的地方。此外如文法不通、文章的组织条理不清、个别的论点不正确或说服力不强、有些提法不恰当,等等,也是常见的事。如果各编辑部真的举行一个作家原稿展览会,不但会看到不少给编辑改正的、原稿上的大大小小的毛病,而且还会使人惊讶有些错误竟会出自“已成为公认的作家”之笔!编辑能发现作家稿子的毛病,能改作家的稿子,并不一定是由于编辑比作家的水平高,而是因为编辑是稿子的第一个读者,旁观者清;作家的稿子所以往往有这些毛病,也并不是由于作家的水平低,而是由于作家当局者迷,或写作还不够严肃。假如每一个作家都能像鲁迅那样:“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那么,改稿的问题就会少得多了。据上面所引的文汇报同日同文的刊载,在座谈会上还有人提出:“编辑手里握了一枝红笔,大有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的气概,特别喜爱修改别人的文章,不改一个字总不过瘾。”这种说法是不公正的。编辑改稿子不是甚么弄权、过瘾,而是在尽他的职和责。编辑工作包括改稿被尊重为高级的创作;退一步说,即使不是高级的创作,编辑在工作中所花的心血有时也是很多的。有些对工作不负责任的编辑是不愿意改稿或不愿意用心血改稿的,他们说,改稿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目前社会上对编辑改稿不分青红皂白提出了批评后,更为这种不愿意改稿的人找到了借口;而一些平日勤勤恳恳用心做编辑工作的人也增加了不少顾虑——怕的是卖力不讨好。如果不分是非地指责编辑,对今后的编辑工作是不利的,对编辑与作家的团结也是不利的,矛盾也并不会因此而解决的。关于改稿子的问题,我看既不是“一个字也不能改”,也不是“非改不可”的问题,我同意刘白羽同志的话:“问题是怎样改。既然编辑与作家对读者负有共同责任(即同为读者服务——作者),那末,改,如果对读者有利,对作者也有利,为什么不能改呢?”说“非改不可”的编辑,是狂妄的;说“一个字也不能改”的作家,是自大的。两者的话都是不谦逊、都是对工作不利的。我想,只要编辑部改进工作作风,虚心、慎重,改稿时尽可能提意见请作者自己改,或改好后给作者看过,或至少征求作者的同意,等等,一般作家对改稿是不会有很大意见的。
如果说在解决改稿这个矛盾上,由编辑部这一面多作努力就行了;那末,在解决退稿这个矛盾上,除了同样地要由编辑部这一面多作努力外,还必须得到矛盾的另一面——作家的那一面的努力,那就是对退稿的谅解。一个摆出来的常识的事实:每一个刊物每一期的篇幅都有一定的限量,假如这个刊物的稿源比较丰富,就不可能每篇来稿都刊用,必然有退稿。如果这个刊物广泛约稿,广泛鼓励新、老作家为刊物写稿,就是约来的稿子,也不可能每篇都用,也必然有退稿。两篇水平差不多的稿子,总是先选约来的稿,后选投来的;先选老作家的稿,后选青年作家的;先选青年作家的稿,后选无名作者的(这种作法是否正确,也还值得商讨)。但是如果两篇稿子的质量相差较大,那就顾不了是约来的、或是作家的,或是老作家的了。因此,即使是作家的有一定水平的稿子,有时也还是免不了要退掉的。至于作家的那些连一定水平都没有的稿子,被编辑部退回去,那就不能不说是应该的了。可是有些作家,遇到稿子给退回来,就总绷着脸不高兴,不分黑白,总对编辑部有意见,甚至对具体处理那个稿件的编辑有意见,却很少考虑自家的稿子的质量怎样,更少考虑到编辑部的困难。有一个作家,他的一篇稿子投到几个编辑部,都被退回去了,一般来说,这篇稿子的质量不会是很好的,可是这位作家却不反求诸己,而到处提意见。一般编辑部退约来的作家的稿,还是比较慎重的。有的时候,的确是由于稿子的质量太差,万不得已才退的。作家收到退稿时的心情不舒服,其实编辑在退稿时的心情又何尝舒服——岂但不舒服,简直是沉重的。如果是编辑亲自向作家当面退稿,那种沉重的心情,那种由于作家的自尊心受到了损伤所放下的脸孔而引起的退稿人的别扭味儿,真是没有给人退过稿的人所能体会的。编辑对作家多做鼓舞、催生的工作,多约作家写稿,是可以的,这也是做编辑的责任。可是希望作家在这方面了解一下编辑的约稿心情。可以说自从约稿的那天起,约稿人的心情就像压上了一块石头。如果稿子来了,果然写得不好,约稿的那个编辑,会不自觉地在心里沉重地说:“唔,又背上了个包袱!”于是,他就挖空心思、想尽理由在主编面前强调这篇稿的好处,甚至以团结作家等理由为借口,坚决请求刊用。要是稿子终于通不过,他便到处打电话把稿子转给别的编辑部,如果有个编辑部说稿子可以考虑用,而作家也同意,他会跳起来说:“唔,丢掉了个包袱!”这时,他的高兴的心情,并不减于听到了自己的稿子被采用的。为什么编辑对约稿会感到那么沉重呢?这就不能不归究到作家平日对待退稿的态度和责难了。我啰啰嗦嗦地说了这么一大堆,无非是为了一个目的:要是作家也能体会到编辑部和编辑的困难和苦衷,他对编辑部的意见也许会少些,隔阂也许会少些,这个矛盾就会在互相尊重、谅解之下解决了。
自从提出了作家职业化,有些作家开始职业化以后,退稿的矛盾,又有了新的情况,也可以说,这个矛盾更尖锐了。作家职业化以后,稿子的产量增多了,特别是短稿子的产量增多了,编辑部约稿比较方便了,这是一个好现象。可是产量多了,不管是哪一个作家,也不能保证每一篇稿子的质量都是好的(要是写作不严肃的粗制滥造的作家就更不用说了)。然而,据我所知道,现在有些作家,即使连自己也知道稿子的质量不高,可是也仍旧拿出来给编辑部,只是不用真名。这明明是给编辑部苦头吃。说句老实话,有时作家的稿子质量虽然不高,也还是用了,为的是名作家的稿子。既可以达到“团结作家”的目的,还可以“文责自负”;要是连作家自己也不愿用真名那就更使编辑部为难了。现在有些编辑部对特约的稿子不用时,付以一定的稿费,这是应该的。我以为所有编辑部都可以采用这办法。然而要真正解决退稿的矛盾,除了编辑多尊重作家的劳动,不犯粗暴、无理退稿的错误外,更主要的,是作家对编辑部的困难和苦衷的谅解。
只要互相尊重,互相谅解,编辑部和作家之间的这个矛盾,是可以解决的;编辑部和作家的团结是会加强的。而互相尊重和互相谅解也是有基础的,那就是作家和编辑的劳动目的都是为读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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