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6阅读
  • 0回复

应该组织统一施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5-23
第4版()
专栏:

应该组织统一施工
本报记者 顾雷
工程未动工,先想到节省
1954年初,国家决定在兰州市建设许多大的工业,有炼油厂、石油机械设备厂、肥料厂、橡胶厂、热电站、炼油化工设备厂、自来水厂、阿甘镇煤矿和巨大的排水管道、输电线路、铁路专用线等;在兰州附近还有水泥厂、有色金属矿山和其他一些大工厂。
因为没有经验,中共兰州市委面临着这个艰巨的任务,一开始精神有些紧张,不知道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于是请教当时到兰州帮助勘测设计的苏联专家。有位苏联专家说,首先应该抓紧施工的准备工作。除了及早解决施工用水、用电的问题外,要全面考虑建立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各种附属企业,如混凝土预制品厂、水泥搅拌厂、钢筋加工厂、机具修理厂、铁件加工厂等等。在城市建设方面,除抓紧规划外,应该先把通往厂区的道路、桥梁先修通。
兰州市委研究了苏联专家的意见,便考虑到兰州地区施工单位太多这个问题。按照当时已确定的工程,施工的队伍可能有原燃料工业部、原重工业部、建筑工程部、铁道部及地方国营的各个建筑公司。而兰州市的地形又很特别,被夹在两个山的中间,东西长六十公里,原有的城市公用事业基础又非常薄弱。在这种情况下,各施工单位一定会向城市建设提出更多的要求,一定会自搞一套附属企业和各种暂设工程。这样,不但使城市建设工作无法应付,也势必造成极大的浪费。基于这种看法,市委便向国家计划委员会并由各厂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了一个建议:是否可以把许多工程由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呢?
有关部门接受了这个建议,决定由中央建筑工程部组织统一施工。
怎么统一?
怎么统一呢?兰州市的做法是:
第一,让施工力量较大的单位,统一承包一个或两个地区内一切部门的各项建筑工程,无论是中央各部的或地方上的施工部门,都要把原计划在这个地区承包的工程让出来。
第二,市区以外的某些工程,由于兰州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施工力量不够,或者需要特别的施工力量,或者是建筑单位已摆开了“阵势”,而这些施工单位的工程量在兰州地区占的比重也不大,便仍然由各建筑单位自己的力量施工。如:永登水泥厂、阿甘镇煤矿,还是分散由各单位施工。
第三,对某些特殊性的施工单位,仍然允许他们单独施工。例如负责修筑专用线的铁道建筑工程队伍,技术上不同于其他施工单位,原材料供应也比较特殊,便不实行统一施工。
第四,对专门承包民用建筑的一些省、市营施工单位,由于工作量不大,他们的活动不会左右整个基地的建设秩序,所以也没有组织统一施工。对于这些单位的办法是,大体上给他们划分不同的范围,承包一个或两个地区的民用建筑任务,以免一个单位到处都摆摊子,拉长了施工线,造成材料运输方面的浪费。
第五,实行了上述这些办法以后,市委还认为不彻底。现在正设法消除各种分散现象,逐渐由小统一变成大统一,尽量减少施工单位。
统一施工有哪些好处?
兰州地区大部分大工程、主要工业区做到了统一施工,两年来的事实证明,好处很多。
第一个好处:可以全面考虑进行基地的建设,大大节省了各种附属企业、暂设工程的建筑费用。以西固区为例,如果这里的所有工程不是全部由建筑工程部兰州工程总公司施工,势必有好几个施工单位各搞一套加工附属企业,各建各的临时水源、输水、送电、道路、停车场、仓库、专用线、工棚及临时宿舍。根据过去不少地区的事实证明,各施工单位通常是拿工程施工高潮时的工作量和需用的人力,计算附属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修建暂设工程的。统一施工以后,就可以在保证满足施工需要的条件下,把建筑附属企业的费用压缩到最低限度。对于许多暂设工程,也能够考虑如何长期利用。例如,有一个工程处在炼油厂、自来水厂净化站和橡胶厂之间修建了一批临时工棚,利用这些工棚可以同时兼顾三个工程的施工。如果由三个施工单位施工,就要盖三片工棚。正由于兰州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包了许多工程,不是三年两年可以建设完的,便可以考虑在基地里修筑一些永久性的建设(如宿舍等),不会像有些施工单位,只干了一两年,便要拆迁许多加工厂和工棚,这也是一项很大的节省。
第二个好处:指挥集中、灵活,能够及时调动人力、物力、完成一个地区主要的、重点的工程。兰州市原有个电厂,但发电能力很小,因此电热站工程能否及早竣工,决定了兰州市新工厂建成后能否顺利开始生产;同时建筑基地也迫切需要新的电源。在这种情况下,去年上半年,兰州建筑工程总公司便集中了相当大一部分施工力量、技术人员和各种材料,动员了主要的加工附属企业,突击电热站的工程。如果电热站是由另外一个单位施工,是没有力量这样做的。至于像在全国各地区发生的串换材料、互通有无、相互支援等问题,在西固区是不存在的。因为,兰州建筑工程总公司不像其他地区的施工单位那样只对一个工程负责,他们是对一个地区所有的工程负责,全部施工力量都是自己的,所发生的只是如何调度的问题。这样便避免了配合时发生的扯皮现象,对保证加快建设速度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个好处:统一施工以后,能够全面地安排地区内各大工程的施工进度,随时调配力量,避免大量窝工。过去,许多施工单位最怕四个字:“施工高潮”,而每个工程又必然有个施工高潮。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工程按时竣工,必须组织力量完成施工高潮期间的任务。这时,便发生了一个难题:不集中起足以应付施工高潮的力量,怕到时完不成任务;集中了力量,又要发生窝工现象。照过去许多施工单位的做法,大都是宁可人多一些,免得到时候找不到人。而兰州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包了一个地区的许多大工程,这些工程的施工高潮又是交错的,就可以均衡地安排施工计划,不致于发生抢工或窝工。
第四,能够更好地改善建筑工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建筑工人的流动性很大。特别是各部门分散施工的时候,在一个地区的时间总不会太久,完成任务后,不得不向别的地区转移。这样的施工单位,当然不能大量建筑永久性的福利设施,因此要在较大程度上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是很困难的。统一施工后,建筑工人在一个地区工作的时间很长,不但免除了调动时奔波之苦,也有条件建设永久性的福利设施。兰州建筑工程总公司正在建筑一座职工疗养院,还准备设立门诊部,这是小的或流动性大的施工单位无法做到的。
人们还有哪些愿望?
我访问过的一些同志,都有这样的愿望:除了铁路、煤矿等特殊工程外,希望中央有关部门早日把其余的施工力量统一起来,成立地区性的工程局或工程总公司,统一由中央的一个部领导,总包一个地区所有的工程。同时,除了设备安装由甲方负责外,这个总公司(或工程局)应该变成一支完整的、拥有各种工种的强大的施工力量。它要有自己直接领导而不是由部的专业局领导的各种附属企业和电气安装、管道安装、金属结构、机械化施工等专业施工的力量。这样,机动的余地就大,更可以避免人力的浪费,比小统一能节省更多的资金。他们说:“这是大势所趋,是必然要走的路,但愿早走一步才好!”
在兰州市统一施工的过程中,有几个问题值得有关部门和各地注意。
一、用节约的思想去战胜只图方便的思想,是统一施工领导的思想基础。有些部门不赞成统一施工,除了顾虑别人无法保证按时完成本部门工程任务外,还有一种想法是:用自己的力量干自己部门的活,总比包给外部门方便。所谓“谷要自种,儿要自养”,“求人不如求己”。这种思想一定要很好地纠正。
二、虽然小统一不如大统一,但统总比不统好,应该采取能统多少统多少的积极态度。大统一牵扯的面很广,联系到全国建筑力量和建筑基地的合理分布。因此想实现大统一,要费时很久。在这种情况下,万不能等待,应该在一个地区内尽最大的努力去统一,能统几个工程就统几个工程,统一一点少一点浪费,多统一点多减少一些浪费。
三、党的组织要关怀统一领导施工的问题,这种关怀并不是业务上的干预,而是为了向浪费现象进行斗争。兰州市委重视了这个问题,给国家节省了很多的钱。
兰州地区的尝试证明:在新工业区必须组织统一的施工,也能够组织统一的施工。希望所有尚未组织统一施工的地区,能够充分注意这个问题;也希望中央有关部门尽快地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