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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必须符合节约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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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5-24
第1版()
专栏:社论

城市建设必须符合节约原则
最近关于城市建设的方针问题又引起了各方面的讨论,我们在这里也谈一些意见。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国城市建设事业有很大发展。过去许多消费性的城市正在逐步改建成生产性的工业城市;不少荒野、农村开始形成新的城市或工矿区。配合工业建设,各地城市建设部门进行了城市规划、修建公用事业等许多工作。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前四年,全国城市和工矿区新建的住宅和其他民用建筑,一共有一亿多平方公尺;许多原来没有多少公用事业的城市,现在有了自来水、下水道、公共汽车;多少条像“龙须沟”一样的臭水沟被疏浚或填平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这都是反映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迅速前进的新气象。
但是,这几年的城市建设工作中也有一些缺点。其中主要的是在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中,存在着规模过大、标准过高、占地过多等现象。这都是同“勤俭建国”的方针相违背的,是一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不良倾向。
城市规模过大的现象相当普遍。许多新建工厂在选择厂址的时候就没有很好地注意紧凑发展的原则,布置得过于分散,而且往往距离旧市区很远。在城市规划中硬把各个分散的工业区连在一起,这样,许多城市的规模就搞得过大了。有的城市工厂、学校摆得多了一些。有些地方在远离旧市区的地方修建了学校、医院和办公场所。许多工厂、学校占用的土地过多。这都不适当地扩大了城市的规模。结果,不少城市都在市区周围几十里路以内,东也建设,西也建设,到处是建设工程,到处是空地,形成星罗棋布,遍地开花的状态。同时,有些城市对人口规模缺乏适当的控制,人口增加过多、过快,这也促成了城市规模过大的局面。这自然都增加了修建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投资,使国家多付出了不少不必要的开支。同时,由于不能就近利用旧市区的服务设施,又不能一下子建设很多,这就增加了对职工生活供应、服务工作的困难。
在建设标准方面,除了部分厂房设计标准过高以外,办公场所、职工住宅、服务设施标准过高的现象也十分严重。许多办公楼、职工宿舍都是外表华丽,设备讲究;有些职工宿舍设计得“单元”过大,套间过多,职工住起来也不方便。商店、影剧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有许多是几十万元以至上百万元一座,而服务的人口却不多。有些新工业区很快就建起了百货大楼,职工们迫切需要的分散在各个街坊内的粮店、煤店、菜市场、日用百货店等却建设的很少。不少地方还发生道路、上下水道等公用事业标准过高的现象。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国家的资金。
由于防空、绿化、建筑密度等部分标准和定额不切合实际,由于选择厂址和设计等工作中存在缺点,许多新工业区的工厂和工厂之间、工厂和住宅区之间、工业区同旧市区之间以及厂内各个车间之间的距离都太大(新建学校有的也有类似情况)。有些单位保留发展用地过多,或者在建设计划修改以后,没有及时将不用的土地退还农民耕种。有些城市建设部门对于调拨土地也控制不严。这样就使基本建设中占用了过多的土地;有些肥沃的良田已经长期荒芜。
在旧城市的改建、扩建中,许多地方存在着求新过急的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不注意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道路和其他公用设施,而希望短期内就使旧城市的面目焕然改观。不少城市为了展宽道路、修建广场或者另盖高楼,而过多过早地拆除民房;有些城市拿出过多的资金去美化市容,修建标准很高的公共建筑。
这些缺点的存在,自然会造成许多损失。它们造成的不良后果主要的是:第一、浪费了一些建设资金,使国家不能用同样的投资办更多的事情,以加速国家的工业化。第二、规模过大、标准过高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职工生活方面的困难,使职工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能更好地解决;不必要地占用过多的土地,对于农业生产不利,也引起一些农民的不满。第三、标准过高、富丽豪华的大量建筑的出现,一方面使一些人误认为国家已经没有什么困难,因而容易提出一些过高的生活要求;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培养干部、群众的艰苦朴素的思想作风。上述缺点,主要是由于国家建设初期各方面缺乏经验所造成的。因为这样大规模的建设在我国历史上从来都没有过,工作中产生一些缺点、错误就难以避免。我们在检查城市建设工作的过程中,不应该彼此指责、互相埋怨就算了事。现在主要的任务,是要认真总结经验,接受教训,以便今后能更节省、更妥善地进行城市建设。在检查总结中,除了要对部分标准、定额、规划以及工作方法等作适当改变以外,首先还是要解决思想问题,主要是要克服城市建设中的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
过去,有些同志在城市建设中很少考虑我国当前的经济水平等各种现实条件。然而,这正是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根本依据。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国家。我们的资金积累不易,国家的建设资金必须用在最必需的地方,建设中就需要注意节约每一分钱;有的生产性建设不需要标准很高,许多非生产性建设更应该因陋就简。因为人口众多,土地又少,居住面积等定额就需要规定得比较低一些,土地的使用就应该特别珍惜。同时,我国人民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应该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进行,不能一下子就提高很多。但是,有些同志却很少考虑这些客观条件,而是在城市建设中盲目求大求新。这就往往使城市建设的规模、标准等脱离了我国当前的生产水平和现实条件,造成不应有的浪费。有些同志在规划、建设中还过于强调照顾远景,企图一劳永逸,建设一个几十年后各方面都合乎理想的城市。因而过分地去追求大规模、高标准。无疑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应当适当考虑城市的发展远景;但是,更重要的是要从现实的条件出发,使目前的建设能够适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事实上,由于事物不断变化发展,要想使今天的建设完全适合几十年后的情况,是很困难的。而且,“登高必自卑”,美妙的远景只能在现实基础上逐步实现,要想一个早晨把所有的好事办完,必然会脱离实际,造成损失。如果不考虑发展远景,造成将来发展的严重障碍,自然不好;可是,如果不顾现实条件,盲目求大求新,结果浪费了国家的资金、财物,那不也是重大的错误吗?
有些同志在城市建设中曾经过于注重形式。他们误认为社会主义城市就应该样样“现代化”,处处“搞得像个样子”。这些同志没有很好地考虑建设社会主义城市的主要任务,是要为发展生产和劳动人民的生活创造便利条件,而不在于追求形式上的富丽堂皇;这些同志也没有很好地考虑,厉行节约是社会主义国家积累资金的根本方法之一。还有一些同志,为了追求规划布局的美观,便不考虑地形、现状,不必要地在已有房子的地方修马路,在现有的马路上盖房子。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当然应该注意到形式,但是不能过分讲求形式,搞成形式主义;规划、建设中应该注意美观,但是不能把它放在第一位。形式、美观需要注意,但是必须服从经济、适用的原则。少花钱,既经济、适用又美观,这应该是大家努力的目标,事实上这也是可以作得到的。
总之,今后要作好城市建设工作,就需要面向实际,面向群众,因陋就简,勤俭建设。
中共中央最近发出的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中,对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的要求之一,就是要检查“勤俭建国”方针的执行情况。这一检查,对第二个五年计划以及以后的建设有极重大的意义。希望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市领导机关在这次整风运动中,根据“勤俭建国”的精神,对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把那些不恰当的规划、设计、标准、定额以及可以不建或缓建的项目等加以适当的审查和修改,以便今后更节省地进行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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