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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士兵枪杀刘自然事件始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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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5-26
第4版()
专栏:

美军士兵枪杀刘自然事件始末
台北草山一个国民党机关的低级官员刘自然,3月20日晚上路过草山一幢美军住宅附近的时候,被美国驻台湾军事援助顾问团上士罗伯特·雷诺开枪打死。惨案发生后,凶手雷诺和驻台美军当局捏造事实,企图推诿罪责,诬指死者刘自然当晚在窗外偷窥雷诺的老婆洗澡。但是,根据凶案发生后立即进行的现场勘察结果,雷诺住宅中的浴室很干燥,没有水迹,另外死者的尸身在户外也距离浴室相当远,因此台北报纸都指责这是凶手对死者的污蔑,纷纷要求惩凶。
但是,美国驻台湾“大使馆”和美国军方一再强调美军官兵在台湾享有“外交豁免权”,犯了罪台湾当局也无权过问。因此雷诺杀人后一直逍遥法外,后来因台湾报纸舆论纷纷抨击,美国军方才宣布这一案件由美军军事法庭调查处理。经过美军人员的所谓“调查”后,雷诺最初被控“蓄意谋杀”刘自然;但是,到了第二审却改为“误杀”;到了5月23日最后宣判时,杀人凶手雷诺竟被宣判“无罪”,并且作为最后定案,不能上诉。宣判时美军军事法庭旁听席上美军官兵响起了一阵阵狂笑声和掌声,掩没了在旁边的死者妻子的嚎哭声。
凶手雷诺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人。他被宣判“无罪”后,美军顾问团赶紧派飞机送他逃离台湾。
死者刘自然是江苏省无锡人,今年三十三岁,遗下妻子和一个只有十六个月的女儿。
5月24日,即杀人凶手雷诺被美军法庭宣判“无罪”的第二天,刘自然的妻子在台湾报纸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我向社会哭诉”的控诉书,其中写道:“难道一个美国军士便可肆意杀人,而一个中国公民的生命却就不值一顾?”……“谁无父母?谁无丈夫?谁无子女?美军当局如此不讲法理,草菅人命,在台湾的美军何止数千?如果打死一个刘自然可以宣告无罪,则今后势必将有第二个、第三个以至无数个的刘自然的事件出现,我国人的生命和人权可说毫无保障。”控诉书最后说:“我愤慨,我痛哭,我抗议,我控诉,可是我是一个孤苦伶仃弱女子,我只有向社会呼吁。”
在24日上午,刘自然的妻子在美国大使馆门前进行绝食抗议。她拿着一张诉状,上面用汉文和英文写着:“凶手雷诺无罪吗?我向美国军事法庭抗议,向这种不公平的判决抗议。”这时汹涌而来的群众愈来愈愤怒,开始袭击美国大使馆,触发了反美大示威。
(新华社2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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