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解决农业社收益分配中的矛盾 湖北提供了新的办法:以按劳预支代替过去的按劳预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5-29
第4版()
专栏:

解决农业社收益分配中的矛盾
湖北提供了新的办法:以按劳预支代替过去的按劳预分
本报武汉28日电 本报记者古维进报道:夏收即将到来,记者以“如何解决合作社分配中的矛盾问题”为题,请中共湖北省委负责人发表意见。他说,解决合作社分配中的矛盾问题,已经找到一个新的办法——从今年夏收开始,以按劳预支代替过去的按劳预分。
按劳预分不能适应收获次数
干部忙不过来社员还不满意
接着,这位负责人谈到过去的分配情形:高级合作化以前,每年夏、秋收获两次,高级合作化以后,随着耕作制度的改变,一年收获数次(收夏收作物、早稻、中稻、晚稻、晚秋等),从夏收以后,平均一个月收获一次。在这个新的情况下,应该采取一种新的分配办法。但是,去年还是采取过去的分配办法——夏收预分一次,秋收预分一次,这就发生了一些问题:收获次数很频繁,预分却只有两次,许多具体问题需要集中解决,不得不在收获以前一个多月进行估产(特别是秋收预分,有些社的晚秋作物还没有下种,就进行估产),制订预分方案。结果估产过早,很不准确,预分方案一般需要变动六、七次,多的达十次以上。由于预分方案变动太多,去年夏收制订预分方案时,从4月搞到6月,秋收制订预分方案时,从7月搞到12月。耕作制度改变以后,干部的生产工作特别繁忙,但制订预分方案却占去干部大半年的时间,许多人都感到忙不过来,使生产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预分方案变动太多,预报工分不能实现,造成超支,引起社员对按劳取酬政策的怀疑,埋怨干部订的方案不顶事,把方案叫作“翻案”。
省委负责人说,去年采取按劳预分的办法,给合作社带来许多矛盾。但是,为什么要采取这种办法呢?这和当时工作发展有关系。首先,去年是合作化第一年,群众对于按劳取酬政策不够了解,提前估产制订预分方案,可以使群众了解按劳取酬政策,积极投入生产;其次,当时干部还缺乏分配经验。
干部深入下层和群众商量
按劳预支的办法十分简便
省委负责人说,今年各级党委学习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指示后,对于去年分配发生的矛盾问题引起重视。他们深入基层,总结去年分配的经验教训,倾听群众对于今年分配的意见。群众普遍提出一个要求:今年分配,既要简单,又要合理。他们和群众研究怎样实现这个要求,首先分析当前情况:社员经过去年的分配,对于按劳取酬政策已经了解;包工包产基本走上正常状态;财务工作做了适当清理和公开;每次作物收获量占全年作物收获量比例不大。根据这些条件,大家一致认为,今年分配要想做到简单、合理,应该废除按劳预分,实行按劳预支——收获一次,按劳预支一次,年终结账。按劳预支的办法是: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制订按劳预支方案——由于是预支性质,所以有些问题不必像预分搞得那样细致,只要简单确定估产数字、扣留和分配比例、参加预支的劳动工分、时间和预支口粮标准等几个原则就成。这样制订预支方案,可以由过去七、八天缩短为三、四天;估产时间则由过去距离收获前一个多月进行改为距离收获前七、八天进行;同时,采取两次预支办法(第一次预支一部分,第二次按实收多少结账)。这样估产比较准确,预支方案大体一次可以制订成,不必返工。
以按劳预支代替按劳预分
还需要采取几项重要措施
这个办法,显然比过去按劳预分的办法简便。但是,它只能解决分配中的部分矛盾问题。要想全面解决矛盾问题,必须做到分配合理,正确地处理社与社员、国家三者的关系,这就需要采取几项重要措施:一、确定扣留和分配比例。根据中央指示,将社的全年总收入扣留30%—40%,其余60%—70%分给社员,争取90%左右社员增加收入。在这个要求下,各地根据生产和需要,适当确定夏收的扣留和分配比例(其中生产资金、公粮、统购、公益金等必须留足);二、坚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三、在坚持按劳取酬的原则下,全面安排部分缺乏劳力分不回口粮的社员;对有钱买粮的社员(如工属、干属和家庭副业收入较好的社员等),动员他们自己拿钱买粮;对五保户和天灾人祸的困难户,从社的公益金和社会救济款加以照顾;对家大口阔、劳力不足的困难户,给予适当增加预支一段工分,和帮助合理安排活路、开展家庭副业生产等;四、清理账目,合理解决超支户和应进户的矛盾;五、检查包工包产执行情形和适当解决存在的问题,清理工分账目,合理平衡队与队的工分;六、适当解决政策遗留问题(如零星的山林、果木,归还私人,合理调整耕牛折价不公等)。
负责人说,这个按劳预支的办法,已经在孝感、黄陂、浠水、鄂城、襄阳等六个县的八个有代表性的合作社试验,受到了干部和群众的一致拥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