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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声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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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6-02
第2版()
专栏:

来函声明人民日报:
我发言的标题,(见31日人民日报第二版)正面写为“积极分子”,显然不妥。积极分子应该肯定是好的。我发言时说的是“所谓积极分子”,即“假积极分子”,与“积极分子”显有分别,两者不可混淆,请更正,免滋误解。
张云川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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