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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团布设骗局吞并台湾造船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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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6-03
第3版()
专栏:

美国财团布设骗局吞并台湾造船公司
新华社广州2日电 美国财团在“投资租赁”的幌子下吞并台湾造船公司的内幕,两个月来继续被台湾报纸和社会人士大量揭露出来。
综合台湾报纸报道:美国人在“接收”台湾造船公司后成立的“英加尔斯台湾造船船坞公司”中,并没有什么实际投资。这家美商新公司所宣布的二百一十万美元资本是一个骗局。除了仅有由美国运来的部分破旧设备外,其余都是以各种名义拥有的“干股”。据“立法委员”郭登敖揭露,这种不必出钱的“干股”占了所谓“投资”的54%,仅来台湾美商新公司工作的美籍职员,就拥有“干股”19%。“立法委员”金绍贤揭露,美国人呈请国民党“经济部”对新成立的“英加尔斯台湾造船船坞公司”认许时,曾自称这家新公司的普通股十万美元和优先股一百万美元均已缴足,但没有任何缴足的证明文件,而且到现在没有一文钱汇到台湾。
美国人不仅没有拿什么钱到台湾投资,而且美商这家新公司向台湾当局“借”的美金九百万元,也只给五厘的低利,而台湾一般工业放款的利率却是一分八厘。美国人每年给台湾当局的“租金”只有十二万美元,合台币四百多万元,而台湾当局在利息方面的损失每年就有数十万元台币。
美国人一再吹嘘通过这家美商新公司如何跟台湾当局实行造船“技术合作”,但据一个“立法委员”揭露,所谓“技术合作”只是派许多美国英加尔斯造船公司的职员来台湾造船厂进行监督,供给造船的旧蓝图。仅是这么“合作”,台湾就得给美国大亨一百万美元。
美国商人在台湾还享有许多特权,如这家美商新公司所用的机器进口不得征税,这家公司的美籍职员的“日用物资”进口也不得征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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