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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方代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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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6-05
第3版()
专栏:

公方代表
本报记者 曹葆铭
1955年12月,黄其家去公私合营大中绸布店报到,担任公方代表。有的私方人员就在私下讲:“咳,店里来了个小孩。”因为黄其家当时才二十四岁,而店里最年轻的也比他大。但是,就是这个“小孩”和大家共同工作一年以后,这个店成了武汉市的先进单位之一。店里七个私方人员,有三个因为工作有成绩被评为区里的先进工作者。私方人员普遍反映自己在合营后工作愉快,进步很大。
黄其家对绸布零售业务不熟,而私方人员都有一二十年的业务经验,因此他在工作中很注意发挥私方人员的积极性。他们店里的主任原由私方余智琛担任,负责全面领导,他和私方刘士诒作副主任,分工负责人事、财务和业务工作。他们首先建立了几个制度:上级行政召开的会议,同谁负责的工作有关,就由谁去参加,然后回来传达,共同研究。上级行政发的文件,除个别绝密件外,都由有关主任先看,签署意见,然后大家传阅,再共同研究。店里的工作,都先在主任办公会上讨论,作出决定,由有关主任负责执行。
最初,职工不信任私方主任。余智琛向黄其家讲:“你布置工作,大家都作笔记,认真讨论。我们布置工作,大家讨论时不发言,有的还去作别的事。还是你去布置好些。”黄其家又单独召开工会会员大会,向职工们讲解赎买政策,说明发挥私方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意义,并告诉大家:“私方主任布置的工作,都是经过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开始几次,私方主任布置工作,他还陪着,有时并加以补充说明,表明公方代表是同意这样作的。等大家信任私方主任后,各种事情在主任办公会作出决定,就各自分头负责执行。
店主任余智琛是市工商联的常委、同业公会的副主委、市区政协代表、市人民代表,在外面的社会活动很多。有的职工就怀疑他是在家睡懒觉,不进店工作。有的私方人员也说:“我们出的资本,尽让他在外面替自己挣地位。”因此余智琛也有了顾虑。他说:“我在外面搞几天以后,都不好意思进店门。大家在家都很忙,尽望着我。”碰巧市工商联这时还要他去搞公债推销工作。黄其家了解这个情况后,便向他讲:“社会工作和店里工作都要作,看那个工作紧急些就先作那个。”同时向职工和私方人员作了解释。他们还想出了一个解决社会工作和店里工作矛盾的办法:余智琛每天到了那里,就先挂个电话回来,店里有什么重大事情,马上就能找到他。晚上,他回家路过店里,三个主任就开个碰头会,用十多分钟,各把当天的情况说一说。这样,店里知道他每天在外作什么,能支持他,他也了解店里情况,能安心工作。他在公债推销工作中,受到了市工商联的表扬。后来,社会活动少些,他又负责商店的经济改组工作,了解商业历史经验,改革机构、制度,研究销售特点,等等,也搞得很好。他说:“我从学徒做到资本家。只有现在才是我最痛快的时期。”
为了加强对私方人员的教育,这个店还建立了一个月一次的私方人员生活会。在休假的日子,黄其家和几个私方人员一起去滨江公园或其他地方,一边玩,一边交换意见。在职工们检查竞赛条件时,他们也让私方人员参加,检查自己的立功条件。私方人员对公方代表和职工的隔阂渐渐减少,也肯谈心里话。余智琛在家同他爱人吵了嘴,也向黄其家谈了,要黄帮助他的爱人。
私方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以后,也还不断出现新的问题。有一次,黄其家开会去了,有很多复员军人来买布,刘士诒为了多销货,就将一些卧单布、被面布的布头子免票卖了九百六十六尺。黄其家回来时,布已卖了,也没有注意。后来,市公司来追查这个问题,说他们“违反国家规定,是资本主义经营思想”。当时,余智琛还认为这是业务员卖的,责任在业务员。但黄其家分析了情况,认为是行政主任政策思想不明确,使大家真正在思想上接受了教训。此后,这个店去年一年就只发生了两笔布票与账面不符的差错,在贯彻布票制度上成了全市第二名。
在工资改革以前,有些私方人员叫生活困难,要申请补助。黄其家和大家分析了余仲川(私方)一月收入五十多元,负担八口人生活,是真困难,由企业给予补助。杨晓青(私方)夫妇一月收入七十多元,五口人生活,并不很困难,就没有补助。黄其家向他解释这个问题时,他也同意了,但事后很有意见。
这时,店里正了解职工的生活情况,黄其家便约上杨晓青和工会代表一起去访问职工家庭。他们去的第一家是个新进店的工人,过去长期没职业,当时连锅都揭不开,他们便当场给补助了四块钱。他们去的第二家是一月收入四十七元,七口人过活,但这家的主妇想法替人洗衣服,叫孩子课余给人糊纸袋,生活也勉强维持了。接着,他们又去一个私方人员家里访问。这家有九十多元收入,五口人过活,比职工们强多了。杨晓青一访问回来,就向私方人员讲:“看一看职工的生活,我们的生活还是好得多。我过去真不知道职工生活这么困难。”
他们店里一共三十多个从业人员,行政工作不多。黄其家便邀私方主任一有空就下楼参加营业。最初,余智琛下去只是站站看看,有的职工就反映:“是不是还像过去一样监督我们?”黄其家又同私方主任研究:如空余时间长一些,就在柜台里卖货;时间短一些,就在柜外拿货,招呼顾客。本来,上级规定要先收布票后扯布,有时惹起顾客反感,有的业务员也嫌麻烦。黄其家等人售货时,就首先带头遵守制度,使先收布票的制度得以贯彻。
据今年1月到职的店主任马小庵(私方)谈:这样抽时间参加营业后,能直接了解顾客的要求,对作好销售计划,改进业务,都有很大好处。
马小庵也谈到最近有人主张取消公私合营企业公方代表的问题,他说:“取消公方代表是不恰当的。”
他首先分析说:“合营企业有公私关系、私方与职工的阶级关系、私方与私方的关系,很复杂。就以我们与职工的关系来说,初合营时,双方思想都有距离,一方面固然靠自己守职尽责争取职工的信任,一方面也得靠公方代表作好双方的工作,才能做到双方信任共事。过去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还会不断出现,光靠私方人员,是很难解决的。”
他接着又谈到他自己是在努力学习工人阶级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但还得公方代表不断帮助。他举了最近的一桩事说:“店里私方人员罗宅明生病休假两个月以上,按照国务院规定薪金要打折扣,我同黄其家同志研究按60%支付,如罗宅明生活确有困难,再由行政补助一部分。但补助多少呢?我代表私方利益,认为应再补助30%,连薪金一共发原薪金90%。黄其家同志研究了劳保合同,认为工龄较长的职工生病期间也才支付薪金90%,这样补助罗宅明,就使劳保合同的优越性不能体现出来。大家又讨论决定为80%,既照顾了罗宅明,也贯彻了政策。虽然只是10%的差别,但这就反映出我们对政策学习还不够,还是公方代表能全面看问题。也许有的人以为经过一年多的合营,自己的水平已经差不多了,没有公方代表自己也能行,这是不合乎实际的。”
黄其家说:“我初来时,同私方的关系并没有这样好。我当时就只注意掌好印把子,管好钱袋子和作好人事工作,事事自己搞,私方主任有职无权。后来我听了团中央统战部长的报告,读了文件,私方主任又一再侧面提意见,我的思想才明确起来,注意发挥私方人员的积极性。后来在执行中,我因为干事情图快,也曾经有两次没有同私方主任商量,自己就作出决定。私方主任事后提了出来,我也作了检查。他又说:“目前的问题是我们对担负行政职务的私方人员比较注意,对私方的一般从业人员作的工作少些。工商联和民建对这部分人也很少作工作。这些人在情绪上不够积极,有的还说私方主任:“我们抬轿子,你坐轿子。我们把你抬出去了,你就丢下我们不管。”因此还需要加强对这些人的工作。接着,马小庵说:“要谈到有权的问题,我认为公方代表有的权,我现在都有。目前要解决的是基层企业的权的问题,现在规定十元以上的费用就得报上级批准后才能开支,无论大小商店都是如此,这就不大切合实际,弄得工作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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