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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缄默无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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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6-11
第7版()
专栏:

  不能缄默无言
  北京大学教授兼地质地理系主任 侯仁之
在这次整风运动中,有人提出所谓“党委制退出学校”,而代之以“民主治校”或“教授治校”。既然有这样的意见,能提出来就很好,只要出于对党的爱护,就不应该藏在肚子里而缄默无言。但是作为一个大学里的工作人员,我对这一问题却有些不同的意见。我想意见既然不同,在爱护党的前提下,也应该提出来,同样的不能缄默无言。
我是北京大学的一个教授,同时也具体负责一个系的领导工作。首先应该说明,假如把所谓“党委制退出学校”中的党委制(或把所谓“党委会退出学校”中的党委会),理解为党的组织机构来包办学校中的一切,那么在我的职权范围内就根本没有感觉到这个问题的存在。据我所知,北京大学没有规定党委治校,但确实有个党委会。党委会的书记同时也是北京大学的副校长之一,但是以我的理解,他在学校的行政领导上是以副校长的身份而不是以党委书记的身份来进行工作的。我作为一个系的领导者,既不向党委会请示汇报,也不接受党委会的任何指示命令。在我所负责的这个系中,也确实有个党总支,而党总支的书记又是系的教学秘书。但是党总支既无权干预我的行政,也不能对我发号施令。党总支书记作为系的教学秘书,只是作为我的一个助手来进行系里有关的工作。因此在行政关系上,他也只接受我的领导,并且向我负责。那么,党总支在我这个系里,对系的行政工作究竟起什么作用呢?根据我的理解以及我所切实感觉到的是,党总支只有起个保证的作用。保证什么?保证党在高等教育中的方针政策能够在我所负责领导的这个系中得以贯彻实行。举一个例子来说,比如党中央提出应该很好的团结老教师的指示,我系党总支就应该尽其所能的来保证这个指示的具体贯彻和实行。而这样一个指示,从系的行政领导来看,不但是十分正确的,也是完全必要的,否则这个系就无法办好。那么在这一点上,我作为系的行政领导,就只有感觉党总支对我的帮助,而不是感觉到党总支对我行政权力的侵犯或干扰。我十分愿意我系党总支在青年党团员以及群众的教师与学生中,多作些思想教育工作,愈细致愈好,愈深刻愈好,使我们的青年同志和同学们不只是从形式上,而且是从思想上尊重年长的教师,并虚心向他们学习。在这一类的事情上,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党总支作得太多了,而是觉得作得太少了,作得不够好。因此,在这一次整风运动中,我就把这作为意见之一,向党总支提出来,希望党总支更好地去检查工作,改进工作。我系的党总支直接受大学党委会的领导。我作为一个系的行政领导者,和党委会的直接接触不多,但是我认为党委会在全校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基本上和党总支在我系的作用也不应该有什么两样。它最根本的任务,用一句话来说,我认为就是要保证把北京大学办成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大学。这能不能说是领导?当然是领导,而且是有头等重要意义的领导。不过这样的领导主要是属于思想范围的领导,是属于方针政策的领导。至于学校一切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具体组织领导与行政事务工作,那都是学校行政部门以及负责领导教学机构的责任,和党委的领导并无矛盾。如果我这一认识是不错的,那么学校党委会的存在,就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我们坚决要走社会主义的道路,这是全国人民一致的愿望,是任何人所不能改变的。我们的国家要成为社会主义的国家,我们的学校也要成为社会主义的学校。中国共产党,也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坚决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只要我们不想离开这个道路,我们就不能离开党的领导。如果说在某些学校里党的组织除去本身任务之外,还管了一些不应该由它来管的学校行政上的事,或者说是有以党代政的情况,那么我们就应该很好地向党提出意见来改变这种情况,而不应该来笼统地喊“党委制退出学校”。因为这样就很容易使人想到,我们是不是不要走社会主义的道路了呢?如果真是不要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干脆一句话,那就不是整风范围内的事,也就不必打着整风的旗号来谈这个问题。
其次,再谈谈所谓“民主治校”或“教授治校”的问题。
“民主治校”或“教授治校”在这里是与所谓“党委制退出学校”相对待而提出的,好像在所谓“党委制”的学校里,是既无民主,又不给教授以过问校事的权力的。如果这一理解不错,那么同样的,在北京大学里,至少是在我的职权范围内,也完全没有感觉到这样一个问题的存在。相反的,我倒觉得在学校的工作上,我们比过去任何时代都享有更多的民主;在学校的校务上,我们教授比过去任何时代都有更多的权力去过问。在这里,我还想以我所负责领导的一个系为例来加以说明。在这个系里,最高的领导机构不是系主任的办公室,而是系务委员会。系务委员会的成员,除去系主任是当然主席以外,还包括各教研室的主任、教师代表、工会部门委员会的主席以及教学秘书和党总支书记。从具体的人来说,我系系务委员会共有成员八人,其中教授三人,副教授四人,讲师助教各一人。除去一位副教授外,我系所有的教授与副教授都包括在这里了。在这八人之中,群众四人,民主党派三人,党员一人,这一位党员又是委员会中唯一的助教,是以教学秘书兼党总支书记的资格而参加的。这一年以来,有关我系发展以及教学与科学研究的重要问题,无一不在系务委员会上经过讨论作出决定,然后才能算数。系主任在开会之前有了解情况准备会议的责任,在开会之后又有贯彻执行会议决定的任务。系主任要想作好工作,就必须充分依靠系务委员会,并通过系务委员会来尽可能的集中全系教师的智慧和意见,以进行工作。尽管在我们的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的缺点,必须逐步求得改正,但这样一个工作的方向,却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它既保证了有经验的教师在教学领导上的作用,也发挥了广泛的民主精神。系主任虽然是全系行政的领导人,但是在重大问题上,却不能撇开系务委员会而擅作主张,独断独行。否则他就一定要碰壁。
从校部来说,北京大学最高的领导机构是校务委员会(或称校务会议),校长是校务委员会的当然主席。党委会的书记和副书记,有的是以副校长的资格参加委员会,有的是以党委会的代表的身份参加委员会。但在会议中,他们与其他成员的地位,并无两样。如遇校长缺席,作为党委书记的副校长也可代替校长主持会议,但他也只是以副校长的资格这样作,而不是以党委书记的资格这样作。同样的,非党的副校长,也可以在校长缺席时主持会议。其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各系科和直属教研室主任,各处处长,有代表性的教授和民主党派以及工会的代表等。他们的职位尽管不同,但绝大多数仍然是教授。就其组织形式来说,不能说是不民主,更不能说是排除了教授在学校中的领导作用。值得讨论的是北京大学的校务委员会会议,就过去的情况来说,既缺乏一定的工作计划,又没有主动的去讨论全校领导中一些最基本最关键性的问题。常常是在一些具体问题迫近眉睫的时候,才去被动的召集会议。事前既无充分的酝酿准备,开会的时候又因为人多而时间少,讨论问题很难细致深入,会议常常流于形式,这给学校的发展显然带来了很大的损失,这是今后所必须大力改进的。党委会在这方面不能及早提出意见,提请委员会的注意,也是负有责任的。因此,从北京大学的例子来看,如果说校务委员会这个全校最高的领导机构未有充分发挥它的作用,这是实际情况,应该改进,也必须改进。如果说它只是一个傀儡,是一个被利用的工具,而一切校政必须取决于党委会,那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假如校务委员会能够彻底改进工作方法,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充分发挥校务委员的积极作用,那么它就可以很好的体现民主的精神和教授在学校领导中的作用。如果一定说党委制或党委会退出学校,学校才能有民主,教授才能有参与治校的机会,那就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话,也就是自欺欺人。
附带声明,以上我所提到的有关北京大学的一些例子,完全是我个人在工作中所得到的认识。如果认识有错误,当由我个人负责,有不全面的地方,也请读者指教。
最后,我愿意用这样一个比喻,来结束我这篇短文:我想把北京大学比作在社会主义革命洪流中向前行驶的一只船,我们许多负有行政责任的人,无论是党员还是非党员,就好比是船上的水手,而代表党的领导的党委会则是船上的舵手。舵手保证了我们这只船向着社会主义前进的方向,而我们这些水手则是努力开动着船只向着这个方向前进的人。这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我们百折不回的奋斗目标。只是由于我们这些水手在彼此之间的合作上还不是尽如人意,表现在党群关系上以及方针政策的理解与执行上,也还有很多问题存在,这些问题我们相信正是这一次整风运动中所要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还由于我们这些水手以及我们的舵手,经验不足,本领不强,在这样的洪波巨浪中驾驶着我们的船只前进,难免不有些颠簸动荡,甚至还有触礁的危险。因此,我们必须十分小心,改正缺点,避免错误,力求安全的前进。但是无论如何,我们的舵手是不能更换的,我们的方向是不能改变的。所谓“党委制退出学校”的说法,在这个比喻中无异说是要把我们的舵手换掉,把我们的方向掉转头来。这样作我们是坚决不能同意的,因此对这样的意见无论如何也是不能缄默无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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