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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决中小工商业者的困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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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6-12
第3版()
专栏:

  怎样解决中小工商业者的困难?
  湖南省工商联主任委员 向德
中小工商业者的人数占全国工商界人数90%以上。他们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怎样?生活情况怎样?有什么要求?如何解决?应当予以充分重视。我谈谈个人对以上这些问题的意见。
中小工商业者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
在旧社会资本主义制度下,一切是自由竞争,人各为己。资本家不仅残酷地剥削了工人,对本阶级的人也是互相争夺,不惜你死我活。在“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社会中,中小工商业者就是竞争的牺牲品,绝大多数是“虾米”,少数幸运一点的也只是“小鱼”。他们每天都是在破产的边缘上挣扎,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命运如何?因此在旧社会中,从社会经济地位上讲,中小工商业者是一个被统治被压迫被掠夺的阶层。
中小工商业者许多人由于资本小,占有生产资料很少,自己都要直接从事企业劳动才能维持生活,许多人的家属也是直接参加企业劳动的,有些人投资在合伙的企业成为资方从业人员也主要是借着入股取得一个工作岗位。因此从社会阶级成份上讲这些中小工商业者是属于劳动人民的范畴。
中小工商业者所生产的品种和经营的业务虽然规模很小,但都是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不可分离的。如果缺少他们的活动,市场供应和城乡物资交流就会脱节,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就会停滞。从他们个人能力来讲,许多人都具有直接生产经营的业务经验,有些人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因此从对建设社会主义的作用来讲,中小工商业者同大工商业者一样都可为国家作出贡献,都可视为国家的财富。
如上所述中小工商业者由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在经济上受着压迫和掠夺,生活来源主要是依靠自己的劳动力,因此,他们虽然是站在十字路口,但对社会主义是没有抵触的。他们在认识社会发展规律以后为着掌握自己的命运,只有坚决走社会主义的道路。
目前中小工商业者的生活情况
谈中小工商业者的生活情况不可笼统地说如何如何。在改造高潮以后中小工商业者大体可分为三部分,生活情况各有不同。
一、在合营企业的私方从业人员历来靠固定工薪收入维持生活的,这部分人除少数在合营前为着克服企业困难降低了薪水没有恢复外,绝大部分都维持了原薪没有减少,经过工资改革后还有或多或少的提高,一般还有定息收入,虽然为数不多,但也不无少补。同时企业有些福利照顾可以解决一些困难,因此这部分人的生活是比较正常的。
二、有些小业主被吸收到了合营企业或合作组织内,他们原来是家店不分,没有固定开支的工薪数目,现在只吸收他们一个人参加企业工作,拿固定工薪,这部分人对他们的家庭经济生活来讲是发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动。一般都反映固定工资低了,家属劳动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安排,找不到别的生活门路。还有些因家店分开生活费用增加了,收入不敷支出。因此这部分人的生活是比较困难的,有的困难程度还颇严重。
三、小商小贩,这部分人在改造高潮后一度因没有业务做了,生活发生很大的困难,自政府就货源、贷款、税收三方面作了安排以后,一般业务都已大为好转。在自由市场开放以后有些业务更为活跃。因此这部分人的生活是安定的,有些还有所提高。
从人数上讲,以上述第三部分的人最多,第一部分的人数次之,第二部分的人是比较少的。因此说中小工商业者生活困难从程度上讲确有比较严重的,从数量上讲则还是少数。总的讲,如果拿来和旧社会比较,中小工商业者都体会到有一条最大的好处就是现在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了,再不怕有“大鱼”或“小鱼”来吃了。目前生活虽然有些还有困难,但可以安安稳稳地前进,前途是会一年比一年好的。看不到某些中小户的生活困难,漠视他们的疾苦,固然不对;但是如果夸大他们的困难,也是不应该的。
困难户的原因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产生的
属于家庭方面的:困难户绝大多数是家庭人口多了,靠一般水平的工资收入,别家能维持,他们就不能维持。还有些是因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病了或死了,就更难维持。
属于改造方面的:有些困难户即上述一些小业主在改造高潮时被吸收到了合营或合作组织,固定工薪收入少,家属又未得到安排,因此不能维持家庭开支。有些也是上面讲过的合营企业的私方从业人员过去降低了工资尚未恢复到能够维持生活的水平,过去有些积蓄可以一时抵补,久之积蓄空了,就无法支持。有些小商小贩的困难户是由于归口部门对货源供应照顾不够,银行贷款未从实际需要出发所造成的。
此外在合营企业中的中小私方人员在平常还可过得去,就是怕病。病了既要医疗又要扣工资,因此发生困难。所以他们对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的要求是十分迫切的。
中小工商业者有些什么要求?如何解决?
中小工商业者总的要求是要各得其所,分开来讲有三件事:
一、要求摘帽子:中小工商业者一般定息收入很少,主要生活来源是劳动收入。许多人迫切要求放弃定息,摘去资产阶级的帽子,以便早日加入工会,争取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应有的待遇。
二、要求人人有事做:中小工商业者是靠劳动为生,在改造高潮以后社会已成为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了,不是和过去一样容易自由找到生活门路。为着解决生活困难,他们和他们的家属都迫切要求人人有事做,能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在
工资和福利待遇方面要求随着生产的发展能逐步提高。这就是他们所要求的社会主义。
三、要求能代表他们的合法利益:中小工商业者人数最多,问题不少,但他们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往往被人忽视,没有及时反映出来。因此他们迫切要求要能代表他们的合法利益和反映他们的意见。
如何解决中小工商业者的问题?
一、政府方面:首先要考虑接受中小工商业者自愿放弃定息的要求,把他们的资产阶级帽子摘去。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给他们以应有的待遇,充分利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其次要继续认真贯彻改造政策,切实解决他们四大要求。有些尚未归口改造或未安排工作的要继续归口改造和安排,改造形式要能适合他们现实的生活条件。
二、中小工商业者本身方面:中小工商业者唯一的前途是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有人建议让他们自由经营,扩大就业面以减少他们的困难。我认为那样做的结果就是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资金小的和劳动力弱的就会被淘汰下来。一部分人的困难虽然可能会得到解决,但必然会有另一部分人的困难将要增加。那条路是走不得的。中小工商业者组织起来的形式可以根据需要,可能与自愿的原则或为合营或为合作组织。合作组织的形式也应当根据各地各业的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由低到高,不必强求一律。各地对合作组织的形式已有不少的创造可总结介绍推广。凡小业主已经走入合营目前还有困难的,也不宜退出合营,仍然只有从合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想些办法,如调整最低限度的工资或吸收家属参加劳动等来解决。合作组织还必须订立各种制度如股金计息,劳动工资计分,盈余分配,生产经营(包括家庭副业)计划,及民主管理等制度,都要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才能使组织巩固。又组织起来后还要发挥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作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共同进步。
三、工商联方面:首先要对中小工商业者的问题重视起来,深入了解他们的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和进步。加强对他们的宣教和辅导工作。帮助他们组织起来,建立各种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开展增产节约,扩大生活门路。帮助他们组织学习。对他们的困难户要由工商界生活互助金给以适当的补助。要认真代表他们的合法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使问题能及时地得到解决。还要在他们中间培养骨干力量,吸收他们参加领导机构。若干大中城市过去对摊贩组织管得很少,今后应加强领导加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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