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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集中使用修理车间——化工部、第二机械部技术人员的讨论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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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6-16
第4版()
专栏:

  怎样集中使用修理车间
  ——化工部、第二机械部技术人员的讨论意见
  本报记者 顾雷
合理地建设和使用修理车间,是件很复杂的事情,涉及到几百或几千个企业。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可以给国家节省大量资金。本报曾为此发表了社论和文章,提出应加强企业间这方面的协作。同一地区如果已有可资利用的机械修理工厂,新建的企业就可以不再修建;多建了的应该安排其他用途,或把设备调出;在新的工业区,可以考虑建立中心机械修理厂。
报纸提出的这个问题,引起了许多技术人员的注意。化学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的五十多名技术人员,自动组织座谈会,研究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在两次座谈会上,大家认为本报提出这个问题是重要的、及时的。但是,有些人认为本报提出的一些意见中,如少建、不建等,结论作得太早,是不慎重的,容易给实际工作带来困难。因为有许多问题需要具体研究,例如修理车间的任务究竟是什么?是否可以少建,怎样才能少建?怎样组织企业间的协作?修理车间集中或分散,各有哪些利弊?各企业的产品性质不一样,是否应该有区别地对待这个问题?大家对这些问题展开了讨论,大都还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现将讨论中的两方面的意见整理出来,供关心这件事的人参考。
修理车间的任务究竟是什么?
各企业,特别是有些新建企业的修理车间所以大,是因为它负担的任务太重。
在讨论如何确定修理车间任务的时候,有三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我国机械工业有很大发展,可以比过去供应基本建设、生产检修更多的设备。这就有条件把修理车间的任务控制在检修范围内,通过协作去取得检修时需要的部件,这样就可以大大缩小修理车间的规模。
另一种意见认为,修理车间保持相当的制造能力仍然必要,不这样便无法保证顺利进行生产。因为每个生产企业性质不同,有通用的设备也有特殊的设备,检修时所需要的设备数量虽不太多,却很零碎,不易订货,即便订到货也不容易及时拿到手,不同意断然缩小修理车间的规模。
再一种意见认为,谈修理车间的规模大小,要看能够协作的部件多少而定。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压缩通用件的制造能力,非标准设备仍应由自己制造。但是,同时要看到我国机械设备标准化工作还很落后,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组织通用件的协作,仍然是应该慎重考虑进行的,不能太急。
总之,有人趋向于积极采取措施缩小修理车间,也有人面有难色,但都希望领导机关迅速研究这个问题。
哪些工种应该集中?
大家讨论修理车间能不能集中的时候,一致的意见是应首先考虑哪些工种能够集中、哪些工种不宜集中,然后才能具体地比较利弊。
企业里的修理车间包括很多工种,从大的方面说,一部分是制造的,另一部分是修理(钳工等)的。再细分一下,除了机修车间外,还有些特殊的工种,如炼油、化工厂里的铆焊工段等。
因此,修理车间的集中与协作主要是制造备件的部分,而不是检修(钳工)力量。每个企业,依然要留下足够保证完成检修任务的检修工人。这有很多好处。一个工厂里的检修工人不仅要在大修时更换某些设备,而且负担日常维护检修、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的任务。这些人熟悉本厂设备情况,可以提高检修效率,保证检修质量,降低检修成本。
修理车间的集中,在一般情况下只适用于机修车间,不应包括特殊的工种。例如,在一个地区里如果只有一个炼油厂,其他都是机器厂,炼油厂铆焊工段的任务是检修或加工各种大型容器,其他工厂很少使用这个工种,集中了反而增加了一道手续。但是,如果在一个地区里有几个同类的企业,特殊工种也还是可以考虑集中使用的。
大家的意见基本是一致的,认为目前应着重考虑机修车间的建设、使用的问题。
怎样集中?
座谈会上,大家谈的最多的是怎样统一调配、组织协作、合理建设和利用机修车间的问题。共有七种意见。
第一种,取消企业的机修车间,在一个地区内建立中心机修厂,供应各企业检修时需要的设备部件。提这个意见的人,认为这样做的优点是:可以减少设备重复和闲置的现象,能组成较强的加工能力,便于合理地调配技术力量和加强技术管理,节省工卡具,容易平衡生产能力,减少窝工。
有人反对这种做法,理由是:一个地区有很多企业,性质又不相近,强求集中了,中心修理厂的规模要相当大,不易安排、平衡生产计划。另外,由谁来领导、谁来设计、谁来建设?这些问题都不是马上可以解决的。
第二种,在一个地区内,把生产性质相似的企业的修理车间统一组织起来,建立一个修理厂。这样做的好处是:由于生产性质相近,不仅可以统一机修能力,还可以统一其他的工种;不仅通用件可以协作,特殊部件也有了通用性,便可以集中特殊设备,减少设备费用;也易于安排检修备品的生产计划。
反对这种做法的理由有两个:一个,这个修理厂由谁领导?这几个企业属于一个部门还好办,如果属于两个以上的部门,以谁为主,怎样保证不发生本位主义的现象呢?另一个,如果这几个企业的机修能力并不大,可以不必增加这层麻烦。
第三种,以大带小,即在一个地区里由一个机修车间大的企业,去统几个小企业已有的机修车间,或者某些小企业不再建设或扩大机修车间,然后统一安排任务。
这个意见遭到不少人的反对,认为虽然可能有某些节省,却是一种复杂的配合关系。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小企业经常要去求助于大企业,而大的企业也不愿意有这种管理上的麻烦;在检修任务紧张的时候,容易发生不易解决的矛盾。
第四种,各厂机修车间只保留供应中小修时所用部件的加工能力,把大修时制造部件的力量拿出去,组成中心修理厂,或者外出订货。因为大修时,要调换很多设备,委托给中心修理厂更合适,免得自己虽然准备了大检修的能力,而大修时又不能完全把活包下来。
这也有不同的意见,认为这样做还没有解决中心修理厂如何建立、如何进行生产的问题,在设备利用上也不一定很经济。例如,大修或中修时,需要同一种特殊设备制造部件,即使把大修的活分出去,还是要装一台或几台特殊设备,其利用率一定不高。
第五种,各企业的机修车间只保留检修标准件的加工能力,把非标准件的制造任务分出去。根据许多机修车间的情况,平常窝工最多的,是制造非标准件的某些特殊设备,因此可以按工业部的系统建生产非标准设备的机修厂,或在一个地区组织这样的工厂,是能够减少特殊设备费用的。
有人认为不可以这样做。根据过去经验,耽误检修工作的,往往是非标准设备而不是标准设备,因此工厂应保留非标准设备的制造能力,把标准设备的制造能力分出去。
第六种,觉得目前这方面的意见不一致,困难很多,又没有经验,最好是先在一个地区内,把属于同一个工业部又毗邻的两三个企业组织起来协作,研究一下协作的问题,然后加以推广。这样,免得搞得太急而妨碍生产。在第二机械工业部的座谈会上,大多数人同意这个意见。
第七,个别同志的意见是,机修车间不能集中,还是自己有才方便。这个意见,在会上没有人赞成。
对三个问题有一致看法
上述意见虽然不一致,但有三个问题却取得了一致的看法。一个是,如果要搞中心修理厂,最好是由地方上领导,既可以防止发生本位主义,还可以同地方上其他机修力量统一安排任务。另一个是,如果组织小范围的协作,最好以一个工业部为单位调整,这样便于协作,也可以免去扯皮之苦。再一个是,如果要组织部与部之间的协作,不管是利用原有的还是安排新建的机修车间,最好由国家建设委员会出面组织,这会比由各工业部直接组织顺利得多。
两次座谈会还讨论了如何合理地建设和使用中心实验室的问题。不同意集中使用中心实验室的人比较多。但是,大家也提出,尽管问题很多,不等于完全不可以进行协作。例如,至少可以组织负荷很低的设备统一使用,因为目前有些实验室里的仪器非常贵重,放在一个单位里常常闲着,能集中起来,还是大有好处的。至于究竟哪些种设备可以协作,尚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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