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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成份应根据近年来实际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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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4-11
第1版()
专栏:编读往来

  订成份应根据近年来实际情况
最近有不少读者提出关于划成份的问题,我们当尽力解答。但有许多问题,或者材料过于简单,如春堂等所提:“有一户土地很少,浮财很多,还喂着一群羊……”;或者光有十年前的情况,没有近七八年的情况。(因为当地民主政权成立后,地主劳动五年变成份。)类似这些提得不清楚的问题,我们都无法答复。希望读者提问题时,详细具体的把人口(几个人吃饭,几个人劳动)、土地(数量、产量、当地土地每人平均数)、房屋、牲口以及近十年内主要生活来源等写出来。   ——编者编辑同志:
孟家庄,是临城五区的一个基点村,在这村子里有这样两个类型的户,在划成份中起了争执,没有解决了问题:
一、李玉庆,在抗战前是依靠给他的一个亲戚收租、讨帐、剥削吃饭,后来也置了七亩地。事变后,我军到了这里,他的那种收租、讨帐、剥削营生就干不开了,自己回家耕作起地来(二七年回来的);自家有一个半劳力,二七年到二九年,常觅半个人工,三○年觅过一个整工(这时因为他在村办统累税),三一年觅过三个月单抽工(即一年中觅定一个人做够三个月活),三二年时,又觅过一个月工。他家五口人,原有地六亩八分一,事变前置了七亩,共十三亩八分一,三一年卖去了一亩八分,三四年又卖去了一亩二分五,现有地一○·七六亩。
在订成份中,有两个意见:一种是,按他原地原产量是一个贫农;可是靠削削置了七亩地,并且后来还觅过工,剥削虽然不大,但是根子是剥削来的,不是从他小时亲手劳动起来的,这应划为封建富农。第二种意见是:按年代计算,他的劳动和不剥削已经超过了五年,不应该将他划成封建富农;可要按他的根子“剥削过”,是不是能划成劳动起家的富农?这个没有办法解决。
二、岳青文,抗战前是个剥削户,后来(一九三八年)就分家,分家后有人三口,地六亩多,他从分开就是自己经营,亲身劳动,没有剥削了;但是他的产业,也是剥削来的,并不是他亲手劳动创造起来的,按成份他现在还是一个富农,究竟算个什么富农?
以上两个问题,希告我们一个肯定的意见。 五区工作组朋年、苏华
答:你们争论中,都不根据其近几年来的实际情况,而咬住十年前的剥削,在富农圈子里打转,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李玉庆,如果十年前曾帮助地主收租管家为生,他的地位为地主的助手而非仆役,而且他当时劳动状况和其他生活状况同于地主,可以地主论;否则,还要研究。但以后,根据你们所说:他“劳动和不剥削已经超过了五年”,那就不该划成“封建富农”,或者“劳动起家的富农”,而应按实际情况改变成份,评定为农民(中农或其他)。岳青文自己劳动不剥削已经十年,不管他的六亩多地从哪里来的,也不应该说是富农,而应根据其近十年来的情况,订为中农或贫农。 ——编者编辑同志:
一家自抗日战争以来,就是人多地少,二十来口人,三十来亩地,不够种,还租入十几亩地,这样还顾不住全家生活,才用人家的家具、地方开一座油坊和醋酱铺,仅雇技师醋油匠各一人,都是自家干。农忙时,除醋匠看门外,全家参加劳动。每年收麦后作酱,收秋后作醋。这样每年要买好多粮食。有人根据他雇油醋匠有剥削,认为是富农;有人说全家劳动,还租入土地,雇人做生意,不算封建。这村按人口每人平均四、五亩地,这家每人不到二亩。 刘得瑞
答:这一家庭情况谈得不详细,无法具体答复。不过如果只是雇用油醋技师,可以肯定说不是封建富农,而是农民兼手工业者成份。在农业方面,可按实际情况来订定;在手工业方面,如果其生活主要来源是靠油坊和醋酱坊,那么就要看他家庭参加油醋坊劳动状况来决定。如果其家庭参加油醋坊主要劳动,虽同时招收工人或店员,应认为是手工业劳动者。但如果以工人或店员为其生产业务中的主体,其家庭只有附带劳动,或只居监督管理地位者,则应认为手工业资本家。手工业劳动者之因手工业收入而生活富裕者,其财产一概不得侵犯,但也不应再分给土地或其他财产。手工业资本家的财产和营业亦应当受到坚决的保护。
                ——编者编辑同志:
我祖父在时给人家代种地,我父亲时亦给人家代种地,还当过土布经纪,民国二十二、三年亦当过村副。日寇占邯郸头年,我父已去世了。日寇统治时,我还与我弟同居过生活,我弟为家中生活逼迫,到警备队当士兵二年,当小分队长有三、四个月。邯郸解放后,一九四六年反奸清算,被斗过一次,去年挤封建运动又被斗一次。一九四六年我弟被斗后,我与他就分门另居。去年挤封建,我在××工作,上级了解我弟当过伪军,就将我挤出交俺村群众处理,群众开大会时,对俺啥意见也没有。我自幼就是贫家出身,我父去世,我学生意七、八年,骑自行车跑小商有一、二年,当经纪人有二年,我家中人多,仅能顾住生活。我本身一生也没作过坏事,也没当过汉奸,也没剥削过人。现在我村户口表上填的我是被斗户,我觉得道理不通,东西退不退我没啥,问题到底我算被斗户不算?
                季东
答:据你所说的情况,你不应列为“被斗户”;这个问题,可等工作组到你村进行填补整党时,提出合理解决。——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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