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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派分子言论违反宪法 罗常培的书面发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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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7-05
第9版()
专栏:

右派分子言论违反宪法
罗常培的书面发言
从六月二十日起,我先后阅读了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听取了周恩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李先念副总理关于一九五六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七年国家预算的报告,薄一波副总理关于一九五七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张鼎丞检察长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董必武院长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彭真秘书长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并且拥护毛主席的文章和各种报告。除在小组中对于各种报告分别提出意见外,现在就毛主席的文章谈几点个人的体会。
一年来中国共产党中央发表了两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还有毛主席这一篇“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都是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突出的范例。这几篇文章不单切合中国的实际,而且可供社会主义阵营各国的参考借镜的地方很多,就是资本主义国家,除了从本质上还不免有些挑拨离间的措词,大多数也都交口称赞这几篇文章,尤其认为毛主席最近发表的讲话,更是震动全世界的言论!我做为一个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的工作者,一方面很光荣地觉得我们领袖的著作已经赶上、甚至超过这门科学的先进水平,一方面又很惭愧地觉得我们这一学部所属的各门学科还不能都很好地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自己来,拿毛主席作榜样在本门学科分别作出有世界水平的贡献。
毛主席的文章首先着重地指出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既然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前者是分清敌我的问题,后者是分清是非的问题。这在原文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但就我个人阅读全文的体会,从历史上的发展和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两类矛盾还有互相转变的可能。因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毛主席在一九五六年五月二日和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两次最高国务会议上都提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口号,“这是因为凡属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这就是各党派可以长期共存的政治基础,并不是因为各党派在现阶段还有什么阶级基础。然而“至于各民主党派是否能够长期存在下去,不是单由共产党一方面的愿望作决定,还要看各民主党派自己的表现,要看它们是否取得人民的信任。”就现在许多右派分子的言论来说,我站在人民代表的立场,根据宪法,也同全国六亿人民一样,不单对他们不能信任,而且要坚决反对到底的。例如(一)我们亲手投票所通过的宪法第一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而右派分子公开倡言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权,妄想各党派轮流执政,推行骗人的“绝对民主”。那是全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的。(二)宪法上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二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第二十二条)。而右派分子公然倡议设立“政治设计院”,公然想发展党员一两百万人做为组织“上议院”的资本,这完全是违反宪法的资产阶级残余的腐朽思想!(三)宪法第四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根据这五年来的经验和已经取得的成绩,这条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听了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更觉得雄辩的事实,铁证的数字,精密的分析,越发可以坚定了人民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但是有些右派分子抹煞成绩,强调缺点,借图混淆黑白,颠倒是非,这是难以掩盖住六亿人民的耳目的。还有人认为定息不是剥削,而是不劳而获的收入,打算为资产阶级做垂死的挣扎,并且杜撰了不合逻辑的“红色资产阶级”的名词,想要和工人阶级分庭抗礼。这完全是违反宪法的。还有人说,“共产党只对资本家出到七亿七千万元,就可以买得拥有六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更是没有了解社会主义的全貌,单从赎买制度上就鼠目寸光地妄自片面地低估了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四)宪法第三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目前这种空前的统一是中国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经过多年英勇奋斗而得来的。正如毛主席所说:“人民所厌恶的国家分裂和混乱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居然还有些右派分子异想天开地想要由各党派分别治理几省几县。想重温过去割据为雄的旧梦!这不仅是丧心病狂,简直成为全民族的罪人了。像这类言论,最近的报纸已经刊载许多,我没有工夫一一列举,现在只提出几点违反宪法很突出的例子以见一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主动地协助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实施。”拿这一条来衡量,说这种话的人,如果他是一个人民代表,那就名实不符了。依据宪法第三十八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原选举单位应该对于这类不称职的代表予以应得的处分!
我们要判断这些言论和行动的是非,还应该照毛主席所说“根据我国的宪法的原则,根据我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意志和我国各党派历次宣布的共同的政治主张,这种标准可以大致规定如下:(一)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而不是分裂人民;(二)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不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三)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专政;(四)有利于巩固民主集中制,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制度;(五)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摆脱或者削弱这种领导;(六)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国际团结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国际团结,而不是有损于这些团结。这六条标准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我们处理这种矛盾的步骤,“只有采取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才能真正发展正确的意见,克服错误的意见,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最好先说服右派分子,使他们自觉地正视自己的错误,归向人民,正确地走向建设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人民还会照常地欢迎他们。现在有一部分人已经这样做了。假如他们执迷不悟,顽梗负隅,或者两面三刀,阴险狡猾,一任他们的言论博得香港、台湾或其他帝国主义的同情共鸣,那么,他们就会耻过做非,误入歧途,自绝于人民。到那时,本来是人民内部矛盾,也会变质而成为敌我矛盾了。所以,我认为在这个时候各民主党派开始整风是很及时、很必要的。
毛主席又说:“在一定的条件下,坏的东西可以引出好的结果,……老子在二千多年以前已经说过:‘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这也是颠扑不破的至理名言。假如有些右派分子依靠群众的力量,经过批评说服,认识错误,那我们仍旧可以跟他们达到加强团结,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愿望。如若不然,他们失掉人民的信仰,违反了共产党长期共存的愿望,那么,人民最后就会哀矜勿喜地遗弃他们,以至于使人民内部矛盾转变成敌我矛盾,那是很不幸的!
反过来说,敌我矛盾也有转变成人民内部矛盾的可能。比如说,台湾的蒋介石集团现在同我们还依然是对抗性的敌我矛盾。假如有一天他们能够脱离美帝国主义的羁縻、牵掣,归向人民,归向大陆,团结一致,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共同为建设美好的社会主义社会而努力,人民就可以接受他们,欢迎他们。到那时,本来是对抗性的敌我矛盾也就可以转变为人民内部矛盾了。
毛主席的文章,体大思精,包罗方面很广,而且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右派分子许多错误言论大部分已经批判过了。我现在只摘出一两点来说,很不全面,如果有错误的地方,尚请各位代表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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