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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基层工作 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许宝驹的发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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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7-05
第12版()
专栏:

做好基层工作
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许宝驹的发言
我完全同意周恩来总理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李先念副总理关于一九五六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七年国家预算的报告,薄一波副总理关于一九五七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现在我仅就基层政权工作和地方基层组织的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发表一点意见。
我于去年五月视察了杭州市,十一月视察了南京市,今年四、五两月视察了南昌市和福州市(由福州回北京路过杭州,又召集了杭州市各区区长座谈会)。我视察的主要目的是要了解:一、基层政权的工作情况,即区人民代表选举情况,区人民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与区人民委员会的联系情况,代表能否代表选民的意见发挥作用等问题。二、地方基层组织的工作情况,即区人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着的问题。
一、关于基层政权的工作情况,可说是很好的、有进步的。从去年秋间区级选举情形来看,南京市各区选举,选民参加投票的平均数字占全体选民的百分之九十七点零三,南昌市的参选人数占百分之九十六点零二八,福州市参选人数占百分之九十五点零二,都超过一九五五年普选时参选人数的比例。各区选出的代表,在成份上较过去更为广泛了,妇女代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名额一般都有增加。选举权利的普遍性也有进一步的发展,被剥夺权利的人数,比一九五三年普选时降低了很多。
去年秋间的基层选举工作是做得比较深入、仔细的。事前对于宣传、调查、酝酿、协商等工作都用了很多的力量,投票时又采用各种方式以便利选民。选民对于选举是热烈的(事例太多了,举不胜举)、认真的。代表候选人的初步名单,尽管事前经过多次酝酿、协商,但提出去被群众打回头的还是不少(例如南京市燕子矶区联合提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经过选民的鉴别、讨论,更换了四十一名,占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九)。这都说明了人民非常重视选举,提高了当家作主的信念。
近一年多以来,区人民代表对选民的联系,区人民委员会对区人民代表的联系,都有显著的进步。区人民代表都采用了分工固定联系一定的选民、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选民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分地区设立选民接待站或个别访问选民等办法以进行联系工作。区人民委员会也建立了联系代表的制度,由区长定期接见代表来访,举行代表座谈会等。由于有了这些制度和一系列的办法,遂能逐步扩大了人民民主生活,逐渐显示出人民代表的作用和人民的力量。
工作中当然还有缺点,还须力求改进。我现在只提出以下几个问题:(一)群众对代表所提的要求和反映的意见,比较多的是要求就业,其次就是关于本地区的福利问题(如修路、修沟、装置公用路灯之类)。这两类事代表皆无法解决。失业问题是件相当大的事,这里姑且不谈。居民区的福利问题,因区人委会本身并未掌握任何款项,即欲办一点小小福利事业,需用极少数的钱,亦须请示市人委会核准拨款,这样就旷日持久,甚至于没有下文。这种情形一多,群众便灰了心,对代表也失了信仰,不愿再提什么意见了。这是一个矛盾,需要解决。(二)有一些单位(包括机关、学校、工厂、企业等等)对基层政权不够重视。酝酿代表候选人时工作极为草率,有的并未经过本单位的酝酿、协商,匆匆便把名单提出来了。参加选举投票时亦不热心(例如福州市仓山区某银行将二十六张选举票套在一个信封,派一个人送到投票站说:因为工作忙,不能来投票。鼓楼区某印刷厂一个人事干部,将选举票放在自己口袋里忘记发给大家。当投票那一天的晚上,他们集体到别的工厂参加晚会,市选举委员会得悉后,派一部汽车将投票箱送到该厂门口,请他们出来投票,等了很久,还是很零落地走出投了票。某话剧团在投票的那一天,推说我们晚上演戏,白天要睡觉,没有空去投票,结果经省机关党委打两次电话催请,才勉强投了票)。往往机关单位集中的地区,也就是参选人数比例最少的选区。在区人民代表全数选出以后,居民所选的代表一般都很热心、积极。机关单位的代表就很少联系选民,有些代表至今还没有和选民见过面!因此,选民有意见,居民代表也有意见。我承认机关单位工作确是忙,代表确是有他的困难情形,但这个问题还始终是存在着的,这一个矛盾,也须待解决。
二、关于地方基层组织的工作情况:区人民委员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基层组织。街道办事处是区人委会的派出机关,是最基层的工作机构。居民委员会是自治性质的居民组织,在工作上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部分工作并受公安派出所的指导),更是与居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地连结在一起的。以上三个机构的性质虽各有不同,但都是地方基层组织。国家一切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的决议等等,如何贯彻执行,很大部分要依靠以上三个基层组织去做。同时,群众的意见和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均须及时搜集、反映、处理。它们的工作可以说是巨细无所不包,任务是非常繁重而复杂的。
以上三个机构执行工作的具体情况,我现在不加陈述了。总的说来,工作是有很大成绩的,有缺点亦能随时改进。尤其是基层干部同志绝大多数都能吃苦耐劳,积极为人民服务,这是非常值得赞扬的!
(我们不要忘记,居民委员会的干部同志们都是义务职。)现在我只提出这三个机构存在着的若干问题,从这些问题中也可以看出它们的工作和须待解决的矛盾。
(一)关于区人民委员会的:我只提一件比较重要的问题,就是上面已经说到的,区人委会本身没有掌握任何款项,即欲办一点小小福利事业,亦须请示市人委会核准拨款,而全市待办的事业太多了,这种小事到了市人委会一排队,就不知排到何年何月!(例如杭州市岳坟的一个厕所太小,而且男女不分,居民提意见,提了几年都未解决。又如福州市卫前街有一条沟必须疏通,需款二百元,经向市人民代表提出,交市建设局办理,迄今四年之久,也未得到解决。)这不但如上面所说的使群众对区人民代表失掉信仰,同样对区人委会也容易失掉信仰。市人委会对下级管理的过多、过死,很多工作都集中在市,有的市管不了,而区又无能力去管,这是职权下放问题。我认为应该下放,下放多少?须研究。
(二)关于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这两个机构,有些问题是共同的,互相关联着的,因此,我就不把它勉强分开,顺序地提出下列一些问题:
1.居民对于街办处和居委会的关系是好的,是很爱护这两个机构的。但社会上也有不少的人(据居委会反映:这些人以机关、企业中的干部较多),对这两个机构不够重视,往往以粗暴的态度对待它们,看不起这两个组织,以为这是起码的机关,应该听任何人的指挥。很多的居委会的基层干部说:“我们吃自己的饭,替别人做事,还要挨骂受气,真太冤了!”我们必须注意,基层干部们的工作积极情绪是非常重要,非常可宝贵的,万不能使他低落下来的!
不重视街办处和居委会的原因,是因为那些人不了解这两个机构的性质与任务,很轻率地叫它们替自己办事。街办处是区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居委会是自治性质的居民组织,各有其不同的性质和一定的任务,它们的地位是应当受到尊重的。我以为应从各方面加强宣传、说明,使社会上对这两个机构都有正确的认识。
2.街办处管辖的区域相当的大(很多的地区居民有一万几千人),而工作人员少(按组织条例规定,设专职干部三人至七人,现在一般都是四人或五人),任务繁多(据我约略统计,如劳力调配、社会救济、市场管理、拥军优属、扫除文盲、调解纠纷、推销公债、粮食工作、修理危屋、兵役、私塾、储蓄、保险、征收房地产税、签发各种证明,一直到推销戏票电影票等,约有四十多种任务),经常工作都是在外面活动,办事处里只能留一个人,内外都忙不过来。因而只能随时向居委会抓基层干部使用,工作容易粗糙,容易搞乱。干部们太忙了,没有学习的时间,水准亦不易提高,干部们心情亦很不安。这事须要解决。我以为:(1)街办处所辖区域似可缩小,以便利工作(但现在街办处所辖区域,是与公安派出所的管辖区域相同的,如果缩小,有无不便,尚须研究)。(2)专职干部须适当增加,可将此次各机关编余人员安排一部分下去。
3.居委会原是群众自治性质的居民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办理有关居民的公共福利事项”,“动员居民响应政府号召并遵守法律”等事项。但现在它的性质已经变了,变成半行政机关的性质了。有许多的事应该由业务部门自己去做的,也都交居委会去办。例如收房地产税、推销报刊等,居委会不仅是向居民动员号召,而且要完成收款的任务。这类的事甚多,不必列举。居委会本身应做的工作已经不少,再加上一部分行政工作,自然更觉忙乱。“离之双美,合之两伤”,我以为业务部门的事应该由业务机关自己去办,居委会仍有完全恢复它原来组织的性质、任务的必要。但这件事也是与街办处组织分不开的,街办处的工作人员太少,自己的工作忙不过来,就必然要抓居委会的基干,事情仍易搞乱,所以在人事和工作的安排上还应作一系列的调整。
4.机关干部、干部家属与居委会、居民之间是存在着矛盾的。居委会说他们有“高人一等”的思想,不遵守居民公约,很多事不容易办通。例如福州市卫前街居委会干部说:“基干核对户口到某工程处处长家里,他的爱人问基干说:‘你们是什么,有什么资格检查我们的户口’。可是,饮水消毒时,如果没有到过他们家里,他们就立刻提出批评。”又福州市鼓楼区某街办处副主任说:“居民工作有‘三难搞’,即:机关家属、公私合营企业、合作社。居民开会,他们总是不到。检查卫生,则推说生产忙,甚至威胁:‘你们妨碍生产’,‘你们要提意见,请向我们上级去提吧!’贤南路水利局把厕所建在路旁,有碍公共卫生,居民提意见,也无结果。”南昌市孺子亭街军属模范杨圣恭说:“南昌市整顿市容成立了分段负责制,但对职工宿舍、机关宿舍卫生总搞不好,有的还把垃圾往外倒。高家井食品公司有一次把文件都丢到街上来了。”各地方的事例甚多,不列举。把居委会、居民对这些事的意见与上面所说的对不重视选举的意见结合起来看,在机关干部、干部家属与居委会、居民之间似乎存在着一条沟。这是需要填平的。我上面曾提出的要使大家认清街办处、居委会的性质与任务,使这两个机构得到应有的尊重,于填沟可能有些帮助的。
5.关于居民干部就业问题(包括扫盲教师在内)。他们一般都希望通过工作争取就业,目前机关精简,就业问题不易解决,不免影响工作积极性。就福州市来说,有些基层干部认为自己是“八一七干部”(福州是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七日解放的),干到现在还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很多人都消极下去了。这个问题总须求得一个解决的办法。与此事有些关联的另一问题:居民工作现在还没有评比奖励。过去五好、卫生工作、治安工作等都有评比,而居委会主任工作没有评比;同时评比不统一,来一个评一个,都专属于条条的(如卫生、治安等),似应考虑统一布置,定出条例和标准,使居民工作也有评比奖励。这样也可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其余还有:基干的补充与培养教育问题;居委会委员的生活补贴问题;街办处、居委会如何统一布置工作问题;街办处、居委会所属的街道组织(如调解委员会、卫生督导队、税收小组、扫盲协会、红十字会等)过多与干部兼职过多问题(居委会主要干部是身兼四职,有的身兼九职);街办处与公安派出所之间的矛盾问题等。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以上所述基层政权工作情况和地方基层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总的说来,几年以来,都有很大的成绩和进步,但做得不够的地方还很多,存在着的矛盾也不少。我恳切希望各位代表随时注意这一方面的事(街道的工作我们每个人随时都可以接触到的),随时提出意见,促其不断改进。同时我建议中央主管部门可向全国地方人民政府发出通知:有系统地搜集关于基层政权工作和地方基层工作机关的材料和改进的意见,汇报中央。中央可根据各方面的材料、意见,加以分析、研究,对工作布置和人事安排作出必要的调整,以解决各种不同性质的矛盾。街办处和居委会的组织条例是一九五四年年底制定的,经过了两年半的时间,条文是否有需修改之处,也应检查一下。
我们必须加强工人阶级的领导,必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因此也就必须把基层政权工作、地方基层组织工作做得更好。我提出了上列一些问题和意见,是否正确,还希望各位代表予以批评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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