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阅读
  • 0回复

澄清对侨务工作的一些糊涂思想 何香凝的发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7-12
第4版()
专栏:

澄清对侨务工作的一些糊涂思想
何香凝的发言
我完全同意周恩来总理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和李先念副总理、薄一波副总理、张鼎丞检察长、董必武院长、彭真副委员长、乌兰夫副总理所作的报告。
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和周恩来总理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提出了治国的根本方针,阐明了我国八年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说明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日益巩固和人民生活逐年得到改善的状况,对最近一个时期右派分子的反动言论,给予了有力的驳斥。
我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民主人士座谈会上的发言中就提到:我认为民主党派中每一个愿意进步的人士,都要努力争取做一个左派;对于心里向往资本主义的人,不应该甘心长久做右派,要不断改造自己,这样他们才能有光明前途。现在全国人民在反右派斗争中,再一次地显示了为社会主义奋斗到底的决心。但是直到现在为止,章乃器、章伯钧、罗隆基、黄绍竑等右派分子,有些还在顽强抵抗,有些还在撒赖拖延,拒不悔悟。难道这些右派分子真要自绝于人民吗?
八年来,侨务工作是有很大开展的。在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光辉的照耀下,侨务部门协助党政领导机关发动侨眷归侨参加了全国的五大运动和三大改造,参加了社会主义建设;团结教育国外华侨拥护民主的、社会主义的改造运动,拥护和支援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但是,侨务工作也是我国政府工作中一项较复杂的工作。在八年的工作过程中,有过不少缺点和错误,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加以检查克服;同时我们也曾不断地纠正各种对侨务工作的不正确认识,不断地克服对侨务工作的成绩和缺点的不正确估计。现在也还听到一些不正确的糊涂的甚至是错误的意见,这是必须澄清的。我想趁此机会谈谈个人的看法,请大家指正。
华侨是热爱祖国的。有人说,不应在国内侨区进行各项改革运动,认为国外侨胞因这些改革运动而对祖国不满。这些说法是不符合事实、不符合华侨的愿望的。
第一,绝大多数华侨是热爱祖国的。祖国走向富强繁荣,是华侨世世代代的期望。我国的建设成就,使华侨梦寐以求的愿望成为现实。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两个方面。有人说,因为华侨有特殊性,不应在国内侨区进行各项改革运动,以免影响团结国外华侨。甚至还有人怪责“国外侨胞因这些运动和改革,而对祖国深怀不满”。这些说法都是不符合事实的,也不符合华侨的愿望的。
在历次的社会改革运动中,政府对侨眷归侨和全国人民一齐发动,并根据华侨的特殊情况,制定了在侨区贯彻这些政策的特殊措施,引导侨眷归侨和全国人民一道参加社会改革运动,解放了侨区的生产力,使侨乡社会秩序安宁,出现了勤俭劳动的新风气,改变了侨乡的面貌。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改造是为求祖国强大的必要措施,国家强大就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从而改进华侨在国外的处境;华侨热爱家乡建设,侨乡在改革后出现了繁荣安宁的新气象,就是华侨所愿望的。这是国家利益和华侨利益一致的最基本一面,也即是八年来华侨爱国爱乡热情日益高涨的道理。华侨长期远居国外,在解放初期,对新中国的情况不够了解,加之敌人造谣诬蔑的影响,有少数人对祖国的某些改革措施产生过怀疑和不满,但是当他们了解到祖国的真实情况和知道我们不断在改进工作之后,他们就倍加热爱祖国,从而华侨的爱国团结就更扩大、更加巩固了。数年来,回国观光省亲的华侨,在进入国门之前和返回侨居地之后所反映的事实,就是这样的。
有上述错误想法的人,是企图利用少数华侨因对祖国尚不了解而曾经有过怀疑这一点,来否定五大运动和三大改造的必要和成绩;是企图利用华侨的特殊情况以脱离总路线的基本方向的谬论,也是对华侨侨眷的爱国进步方面估计不足的表现。我们知道,没有五大运动,便没有三大改造;没有三大改造,便没有社会主义。而国外一千多万华侨是拥护社会主义的,国内一千多万侨眷归侨是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这是八年来的事实所证明了的,所以华侨侨眷也绝不会同意这种说法。
大部分侨眷在农业合作化后增加了收入。有些人说侨眷生活下降了,从总的方面说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第二,一九五六年是农业合作化高潮的一年,也是广大侨眷积极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得到巨大胜利的一年。侨眷参加农业生产的逐年增加,生活得到可靠的保证。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有部分断汇侨户的生活处境是饥寒交迫、不能度日的。今天也有部分断汇侨户,但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内还能保持必要的生活水平。在广东、福建的侨区,由于地少人多,以及经济作物、副业尚未大量恢复,加上侨眷劳动力弱,减少收入的户数虽比农民多,但增加收入户数也达到百分之六十五到百分之七十左右,办不好的合作社,增加收入的户数可能达不到百分之七十,办得好的合作社,侨眷增加收入的比例则高些。如澄海县锦里乡五四高级社一百二十六侨户,其中增加收入的九十三户,占侨眷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三点八;不增不减的二户,占百分之一点六;减少的三十一户,占总侨户百分之二十四点六。减少收入的仅是侨户中的小部分。他们多是过去不劳动或不能劳动而靠出租土地生活的。对于劳动力少而弱又断汇的侨户,政府采取了给予适当的土地报酬和妥善安排劳动的办法,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总的说来,大部分侨眷在农业合作化后增加了收入,生活也有了改善。有些人说侨眷生活在解放后下降了,从总的方面来说,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侨眷由于有参加生产的收入,加上又有经常的或不经常的侨汇收入,生活一般比较富裕,对物质的需求较高。政府对这种特殊情况已采取了一定的照顾措施。实行统购统销后,侨眷除了统销的几种商品按定量购买以外,其他许多种商品,侨眷仍然在市场上可以买到。至于某些侨眷因为过去有奢侈的习惯,今天在某些物资上不能得到满足,这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因为今天政府提倡勤俭建国、勤俭治家,全国人民都过着朴素的生活,城乡正在改造旧习俗、旧风气,资本主义糜烂的生活方式逐步被淘汰是势所必趋的。侨眷也要在这种移风易俗的新时代逐渐改变自己的生活。所以,有些人因为看到一些侨眷对某些物资供应上的不满足,就认为侨眷生活下降了,这是不正确的。必须认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生产力还很落后,对侨眷的物资供应也只能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和全国人民生活提高的同时,加以解决。在一定时期内,政府对侨乡的特殊情况加以适当地照顾处理,如根据侨乡的生活情况,在地区性的物资调配上加以照顾,这是合理的。但是,更重要的是要从六亿人民出发,在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下加以解决,过分强调少数人的特殊照顾而影响全国性的整个措施,也是不对的。
有的人因为某一时期、某一地区侨眷出去多了一些,便认为这是侨务工作没有贯彻侨务政策的结果。这是由于对侨眷出入国问题缺乏全面考虑和具体分析。
第三,华侨侨眷经常出入国境,是华侨的一种历史习惯,也是他们的切身利益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很多华侨由于热爱祖国,怀念家乡,相继回国探亲、观光、求学、就业;国内侨眷也因父兄亲人远居国外,出国团聚、探访、承继产业、料理店务的也不少。政府对华侨侨眷出入国境,采取了尽量给以便利的方针,有关机关曾制定和公布了一些管理办法,给以方便和照顾,密切了华侨与其国内家属的联系,因而也就加强了侨胞与祖国的联系。所以政府在这方面所采取的方针与措施是必要的,也是正确的。
几年来,华侨侨眷出入国的情况,与旧中国根本不同。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五年历年回国的人数都超过出国的人数。例如,一九五三年回国人数为出国的百分之二百五十一点六八,一九五四年是百分之二百二十三点五三。一九五五年以后,政府对华侨侨眷出入国境审批方面有所放宽,因而出国人数较之回国人数有了增加。
从归侨侨眷出国去香港的原因来分析,也可看出这是正当合理的。历年出国的归侨侨眷中,绝大部分是侨眷。这是因为他们的亲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回国,他们必须出去与亲人团聚。她们当中的绝大部分又都是在国外(或香港)短期居住就要回到国内来的。据一九五六年一月到十一月广东省三十六个县的统计,出国的侨眷,即约占出国的侨眷归侨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在这些侨眷中属于会亲、团聚的即占百分之七十七,其余的大部分多是回国观光、探亲然后再出去的归侨。在出国的侨眷中也有一小部分是由于对祖国的社会主义生活一时还不大习惯,贪恋国外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因而不安乡居而申请出国的。当然,在这方面,我们的有些基层工作是有缺点的,如安排劳动和安排生产不当等,但是更重要的情况,就是在一九五六年九月间,香港英国当局又实行“平衡出入”的无理措施,使归侨侨眷去港遭遇到很大的困难。他们害怕将来更不易出去,于是申请去港的多了,甚至没有必要出去的人也要求要办理出国的手续。曾经在一段时间里,广东省的少数地区,出现过申请去港的比较紧张的情况。经过了有关方面的教育说服和妥善安排,这种情况得到很大的改变。但是,在香港当局实行的“平衡出入”的无理措施未取消之前,要使侨眷出入国境的情况得到更好的改善,也有一定困难的。
有的人因为某一时期、某一地区侨眷出去多了一些,便认为这是侨区工作没有贯彻侨务政策的结果。这是对侨眷出入国问题不加全面考虑,不加具体分析,而以局部情况来否定整个下层侨务工作的成绩,显然是错误的。而且侨眷出国去港会见亲人,可以帮助国外亲人了解祖国和家乡情况,对团结国外华侨也有好处,把侨眷出国赴港都视为是不好的事情,也是不对的。
不能以华侨回国升学的人数的多少来衡量我们教育工作的好坏。
第四,关于华侨学生就学问题。国家除了积极鼓励华侨在侨居地集资办学,就地解决子女教育问题外,对辅导华侨子女回国升学也是非常重视的。政府先后在北京、广州、福建集美三地创办了三所归国华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规定了一些优待华侨学生入学办法。几年来对华侨子女的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帮助将近四万多归国华侨学生进入国内各级学校学习,其中已有约百分之二十进入了高等学校,还有将近二千名归国华侨学生先后从高等学校毕业,参加了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有人说,华侨学生回国升学减少,是祖国对争取华侨学生回国升学不力,这也是不符合事实的。从解放到一九五五年华侨学生回国升学是逐年增多的,一九五五年比一九四九年增多十几倍,一九五六年回国人数虽略减,但今年又增多了。同时,我们对华侨学生的教育方针,虽是对回国升学的表示欢迎,积极辅导入学;但更重要的还是鼓励华侨在国外办学,使华侨学生在侨居地就能够受到适当的教育,这样就不仅能得到父母亲人就近照顾、教育,同时,也可以学习侨居国的文化、经济,与侨居国人民友好相处,长期生存。由此可见,以华侨学生回国升学的人数多少来衡量我们教育工作的好坏,是不全面的,何况实际上华侨学生回国升学的人数也不是在减少呢!
华侨回国投资是逐年上升的;说政府照顾不够而影响了华侨调资回国的积极性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第五,政府辅导华侨回国投资政策,是根据国家经济计划的需要,照顾到投资人的愿望,以国家经营的投资公司为主,也可以采取合作经营或公私合营的形式,并在个别情况下允许独资经营,以便华侨选择适合他们意愿的方式。几年来,华侨参加地方工农业建设起了一定的作用。一九五六年广东、福建华侨投资公司吸收的股金,各占两省地方工业投资的十分之一;至一九五六年,两省华侨投资创建的工厂和企业就有四十四个。
但是,有人说,政府对华侨回国投资照顾得不够,影响了华侨回国投资的热情。因此,他们建议为了鼓励华侨投资的积极性:(1)要求在保息八厘之外,还继续分红;(2)允许华侨投资人无条件地支付外汇利息;(3)外汇投资的股票应准持有人在海外中国银行抵押或透支;(4)还本时,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照当时外汇牌价,以外汇还本。事实不是这样的。而且上述四点都是不妥的,不可能予以迁就的。建国以来,华侨回国投资数字是逐年上升的。以广东、福建两省的华侨投资公司吸收资金的情况看,以一九五二年为一百,到一九五五年就为三百零五,一九五六年加上上海华侨投资公司吸收的资金为四百八十七。这就说明华侨回国投资是积极的、逐年上升的,那种说政府照顾不够而影响了华侨调资回国的积极性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关于继续分红的问题,我们不能同意。因为华侨投资公司是国家经营的侨资信托企业,它和投资人之间是保本保息的关系,投资人对企业不负盈亏责任。如果进行分红,势必将国营经济的投资公司变成自负盈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是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要求背道而驰的。
关于要求支付外汇利息问题,目前已着手解决。国务院不久前通过的并将提请人代常委会审议的“华侨投资优待办法”中规定,经过外汇主管机关批准后,可付给投资人以不超过年利息百分之五十的外汇,这与目前一般资本主义国家工业股票的利润大致相等,是可以满足投资人以外汇支付利息的要求。而要求无条件支付外汇利息,则是对国家过分的要求,显然是不正确的。
关于以外汇投资股票在海外作抵押或透支问题。大家知道,投资公司的股息是八厘,而香港及国外其他地区中国银行的抵押透支,年利是六到八厘。可见利息当中也还有若干差额可得。因此可以说这种要求实质上是自私的打算,因国家对华侨投资已有投资于华侨投资公司的股金到社会主义建成后仍为投资人所有的规定,若再以股票在海外有关银行用作抵押或透支,投资人就可能以小额资本获得比投资更多的利润,这种利润是建筑在国家银行储备更多的抵押和透支的基金上的,这是损害社会主义经济利益的。同时,股票是有价证券,按国家法令规定是不得携出国境的,从华侨本身来说,有价证券携至国外,由于环境关系,也是不利的。所以,我认为不应该只从少数人着想而损害国家和大多数人的利益。
根据我国人民币币值稳定的事实和资本主义体系国家货币贬值的必然规律来看,要求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按还本时牌价结汇,实际上是替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保值。若是那样做,国家必须储备超过原投资数额的外汇来支付这项股本,这必定影响国家外汇基金的积累。国家吸收华侨资金是在计划经济指导下,用于各项生产建设事业的,生产资金的积累,并不等于外汇的积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的还本结汇的办法,不仅会影响国家外汇基金的使用计划,同时也会影响社会主义的扩大再生产。所以这种错误打算是不符合许多华侨热心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初衷的。
由此可见,这些要求就是:既要在国内获得八厘利息,又要在国外中国银行取得保持原资本额百分之七十左右的活动能力;既要求能保住外币金额,又要求资金不受资本主义货币贬值的影响。这样做,实际是把投资人和国家的信用关系变成资本主义性质的交易关系,这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所不相容的。再从华侨投资人本身来说,他们投资除为建设祖国和家乡外,因为投资能保本定息,对于他们将来的养老,对于现在国内子女的就学和生活赡养,都是有保证的。这是绝大多数华侨投资人的要求,有上述错误要求的仅是绝少数人。所以,国家不能采纳这种要求。
从上面几个问题来看,侨务工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取得的成绩是肯定的,证明了各项侨务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当然,侨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缺点和错误,侨务部门也存在相当严重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作风,这些都必须坚决克服。但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来对待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成绩和缺点,以积极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分辨事物的是非曲直,对于那些有意向社会主义制度进攻的言论和行为,或是从少数人出发而不顾国家利益的要求,我们有维护国家利益的责任。(附图片)
烈士黄继光的母亲邓芳芝(中)对朝鲜族代表金信淑(右)和黑龙江代表陶淑范(左)说:右派分子想钻到人民心脏里捣鬼,真是妄想。人民革命的果实绝不许遭到破坏,烈士的鲜血绝不能白流,社会主义绝不允许损伤。 本报记者 高粮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