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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木瓦工人组织劳力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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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4-14
第2版()
专栏:

  石家庄木瓦工人组织劳力合作社
【新华社晋察冀八日电】石家庄市木瓦工人于桥东桥西分别组织三个合作社,已有三百余工人参加,集体包工修房盖屋。合作社是根据“小包干”习惯组织起来的。大活都由工会干部及小组长去共同看验,商量出所需工数。按大工每工六斤米,小工五斤米计,与雇主订立合同,做活中并分出几部分,按工数由一定人数包做,省出工来,按工作积极情绪及劳动强度,由工会干部随时记出,分别予以额外奖励,以提高劳动热情。如木工王金声在某处做了二十二个工,除得正工米外,即分超余红利(以边币计,下同)七万一千五百元(当时米价一千二百元一斤),工人组织起来有三个好处:(一)工人参加合作社,做活有了保障,工会统一包下活大家做。(二)劳动越积极分的钱越多,有的工人一天能分两个工的米,可得两三万元。(三)不论在哪里做工,工人在工会教育与照管下,工作认真,效率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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