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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贫雇要求巩固团结中农 赵庄完成抽补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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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4-16
第2版()
专栏:

  满足贫雇要求巩固团结中农
 赵庄完成抽补工作
除去中农土地人口
 牵动面就不会过大
赵庄抽补工作至本月十三日顺利完成。因为抽补前经过充分的准备阶段,群众中酝酿抽补,再划阶级,以及丈地评产量运动,都紧密的和抽补结合起来。长期的教育启发后,群众觉悟已大大提高。在抽补中对于满足贫雇农要求,紧密团结中农,改正错斗户成份的方针,群众思想上已经成熟,都能很好的掌握,抽补进行的十分迅速。
(一)抽补土地:第一、赵庄土地概况:赵庄原有人数共二○九九人,土地八一九八·二亩,产量七六四七·八五石,每人平均亩数三·九一亩,平均产量三·六四石(根据原有地亩和人口)。经过丈地评产量以后,人口增加至二一五七口(有新下户,新回来户及新生的小孩),土地七八七○·七亩,产量则为五三四一·○七石,平均每人土地三·六四九亩,产量二·四七六石。
第二、计算全村平均产量及补地户应补产量问题:经过研究,如果以全村人口除全村土地得出的平均数作抽补根据,则应补户需补产量必大,必犯打乱平分,绝对平均,动中农的错误。所以,赵庄首先把中农土地和人口由全村土地人口中除去,其他人口平均其余土地所得之平均数,为抽补产量的根据。这样,所得数字为每人平均三·四八三亩,产量为二·四一八石。因为要照顾一口两口人的户,按两石三斗进行抽补,全村补地户共一四九户,五三七人,应补土地七二八·一一二亩,产量五二二·二六石。
中农自动献地 完全出自心愿
第三、抽地对象和献地情况:按平均产量,抽出党员抗属多占地和新翻身户过高者共一一二户,产量三七四·七九石,中农自动出地,献出产量一四六·七八石,抽献土地共产量五二一·五七石,公地(包括绝户地)收回七三·一五亩,产量三九·四二石。以上总共产量五六○·九九石。中农献地时特别强调自愿原则,在他们献地时,工作组同志和农会委员再三的申明不动中农的政策,说明如愿拿出土地帮助贫雇弟兄翻身时,必须完全出自心愿,而且不能献过自己应有产量。虽然这样,中农中献地的还是很多。如赵顺喜,比应有产量多四石多,恐怕群众说他不开明,坐卧不安。工作同志看出他的心意,又再三申述政策,说不献也可,完全自愿,最后他说:“那咱就还是种着,群众反映可不少!”这样反复了几次,最后土地还是他“自己种着”了。
第四、抽补土地原则:农代会决议,抽时一口人留两口人的产量,两口留三口的,多十分之一不抽。补地时,因抽出产量不够分配,所以按实际人口补地,一人补一人的,酌量多照顾一点,两口的就补两人产量,三口以上的少十分之一不补。贫雇农种坏地太多者,按实际情况经农代会通过可换好地近地。此外,劳力不足或其他原因申明不必补足产量者不强补足。
第五、抽补中人口问题:退伍军人孟挪子在抽补前一天,冒大雨由武安城买了一个小孩回来,准备分地。其他养子女也都因分土地而发生了纠纷,有的要求独立门户,有的为小孩起了争执。农代会为了防止投机取巧,定了几条规矩:一、土地法公布以后分家者不算。二、以前虽然分家,实际上仍在一块过活的,仍以未分家处理。三、在外三年,没有音信的不算。四、父死母嫁,母有权带养子女,分田可随他母亲现在家庭。五、在外独身之革命军人,同样分地分房屋,但在他未回来以前,土地房屋都可暂借别人使用。六、有儿子的光棍寡妇,虽和儿子分家,但不和一般无儿子的一律看待。七、分地期间(即各种新机构成立以后)生的孩子顶一口,投机买的孩子不顶口。
专人负责评定 民主讨论修正
第六、补地方法:由专门人员负责,计算填补拼凑土地,把补地户现有土地按产量分成四个等级,计算需补各等产量数目,然后用同样方法,计算出抽献土地中各等地产量数目(八斗以上是头等,六至八斗二等,四至五斗三等,四斗以下四等),然后将各等地分别加起来,用应补地人口分别除开,得出每人应得各等地亩数多少后,就进行填补,坏地多者填补头二等地,好地多者填补三四等地。产量每人补足二·三石,好坏地每家都得到适当调剂(大约头等七分,二等一亩,三等一亩半,四等补齐)。补完后贴榜由群众提意见修改,农代会修正通过,再榜定案。
第七、补换土地结果:除补足需补户产量以外,有些人不愿要地,就另加浮财使之满足。贫雇和新中农中换地的共二十三户。换进好地,退出坏地的结果,连同补地所余土地,共剩下七八·六六亩,产量三五·八二石。这些剩余土地贴榜借给农民耕种。总之,在抽补后,除极少数不愿要地者外,其他每人都补足二·三石。被错斗的中农中,在过去土地产量脱数甚多者,这次也补足了。如赵长山,未被错斗以前,五口人只十亩地,靳树业四口人三四亩坏地,赵有山四口人只五亩地,这次均补足了产量。中农献出土地后,仍较一般为高,每人平均二·六二八石。
第八、抽补中的几个问题:(一)抽补以前,必须把中农土地除去,得到全村其他人口除其余土地之平均产量,按照这个平均数字进行抽补,这样得出平均产量比较合理,因为中农虽然不动,或动的很少,就不能把中农过多的产量加进去平均。(二)抽补时一口留两口,两口留三口人的产量,算全村(中农除外)平均数字时,应把一口留两口的虚人口计算进去,抽补将更实际,赵庄这一点未能即时计入,如果计入虚人口时,可完成补地时,一口按二口、二口按三口填补。(三)在补地所需产量不够分配时,应该报告群众,由群众自己讨论解决,但是必须防止群众中左倾情绪。在赵庄第一次宣布需补产量不够数时,农民中有这样的发言:“中农不动,土地多了就不是中农,多的应该拿出来”;“我看这个产量还在中农手里哩”;“要是中农不动,咱贫雇摊出来吧,摊出来后再给中农当长工!”这些话虽为大多数群众纠正,但是农民中的平均主义、左倾情绪随时爆发,必须特别加以注意,并即时给以启发教育。(四)在抽地时没有详细计算应抽户每亩的平均产量,因此应抽户被抽后的土地质量仍比应补户高。(五)军干烈属土地在质量上应高一点(计算时也要计算在内),因为军干烈属土地仍须一般农民代耕,多误了工仍是一般农民吃亏。这次的换地户,大部分是去年参军的新抗属。
村里房子不够抽补 适当发给修理费用
(二)分房问题:赵庄房屋最感困难,农代会规定:(一)两辈人以上在一屋住的,可以补房子或换房子。(二)人口多,房屋太窄狭的,可以补换房屋。(三)房子快倒塌不能住的可换房子,或补给浮财修补。全村提出换房子,或修补房子的很多;但因房子缺少,结果只有以下户数补换了房子:错斗中农有一九户回到自己原来的房子,共五三间;换房子的二五户,共补出房子五间;抗属十家换了好房子,补了十七间;贫雇农换房子的六四户,补房子一○五间,换房子六五间,农会原存房子共三九○间,这次补换出去三三○间,所余六○间村政府和学校占着五六间。所以:(一)在房子问题上也是尽量满足了贫雇农的要求;同时,又填补了错斗中农的房子,并且使他们满意了。(二)要求修补房子的,因为换了的很多,又因实际修起来户数太多,所以,只好遵照农代会规定,房子快倒塌不能住,又自己无力修补的,才补给修补费,多分点浮财,这种户共有十户。(三)党员杨占魁,抗属赵挪山(上次误为党员)都退出多占房子;党员靳双锁和靳财元则献出,自己房子。(四)在分房子和浮财中抗属都有特殊感,“人家也是抗属,我也是抗属,人家能换房子,我为什么不能换?”如抗属李小堂,去年就得了房子,这次又换了房子又要浮财,提出许多理由,大吵大闹。但为了照顾他们,农代会还是适当的满足了他们的要求,领导上则及时的对特殊感的偏向作了教育。分配房子上农民有定居的习惯,人情不熟的地方不愿去,分的房子离现在住处远了也不愿去,这些习惯一时很不容易打破。分房换房时也应予以照顾。
浮财分配办法 依具体情况划分等级 定出标准人然后填补
(三)分浮财:自去年夏秋斗争以后,果实就未分配,所以浮财存得很多。浮财中包括衣服、碎布、棉花、用具、树木、粮食、现款、股票等项,总共折价二千三百五十万元。
一、定等级的办法:先依土地、房屋、浮财的有无、多少、好坏分成三等九级,然后提出窟窿户条件,归入等级,在每级中抽出三人,在群众会上进行调查所需填补数量,然后统一按钱折成份数,画成表格,横为人口,竖为等级,在同级中人口多少份数上有累进递减,在同人口的九级中也有累进递减。这样把窟窿户中每一个人都比着同级的标准人,该添的就添,该减则减。
二、分果实原则:这次分果实,主要在填窟窿,所以原则上是:(一)先填大窟窿,小窟窿该填则填,不能填的不填。(二)孤寡老弱,在浮财上特别照顾。(三)补了房地,房屋坏无力修补者,补浮财。(四)补了好房好地的,在浮财上酌量减少。(五)贫雇要求必须在浮财上给以满足,错斗户则尽量填补,使能有吃有用。(六)分浮财面尽量宽些。
三、第一次评定分浮财结果:第一次分浮财的评定,共二百五十三户有等级,分浮财人数为七百,占全村人口三分之一。窟窿户最高者多属错斗中农。平均数最高的靳更秋把土地都献出,一口人分十五万元。最低的三等九级中,有一人平均五千元者。评定后,贴榜让群众提意见,群众看榜后议论纷纷,经过检讨:(一)分浮财面不宽,中农抗属都无名字,中农抗属不满。(二)真正困难者有漏户,农民代表的代表性不强。(三)代表们脱离了群众,不和群众讨论,不由群众先讨论决定,然后再提上大会,都是单纯的问每家有何困难,所以该提的提不上去,不该提的却有的得了份数。(四)代表中严重的发生了片片主义,能说会道的占了上风,老实不会讲话的,理由说不清说不完被顶回去,结果当然不公。(五)几个新干部分的较多了些,造成全村的人和他们比较。群众中未得到果实的,连会也不开了,“东西分不到,还开啥妻侄会哩”,“咱这个提不提吧,拉上去也不办事,叫人家提吧!”抗属和一部分特别不满意的人则说:“朝里有人好坐官,新干部比旧干部还恶哩。”领导上仔细的研究了群众的反映,接受了群众的正确意见,对不正确意见也进行了适当的批评。
四、接受群众意见,加强代表和群众联系,结合群众实际要求,小心掌握分浮财原则以后,又作第一次分浮财的修正,使特别高的去掉些,低的加高些,结合在各街贫农团会各户自己所提的要求,补进漏掉的窟窿户,并且另外把抗属中农和其他未得果实户,也都每家平均分给很少一份。评定结果,三百二十二户占了等级,其他三百二十七户,平均每家分给四千元果实(山上居民未计入,在山上有东西可分)。这样,全村都变成了分果实户了。最高平均数仍为靳更秋,除八万元浮财外,另外还补给市坊股金票。错斗中农每家分浮财在二十万以上者很多。最低的等级份则平均每人二千元。第二次修正后,又反复宣读三次,经农代会代表仔细修正通过,再榜布告群众。这次榜挂出后,错斗中农、贫雇农都得到了很多果实,中农都很欢喜,“咱不说得多少东西,有个名就行。”“咱不能把中农都谈谈,每人少要一千元,唱台戏,庆贺咱工作完成!”总之,大家对于第二次榜都很满意。
新干部不脱离群众 随时注意团结中农
五、分浮财中的几点体验:(一)工作中必须时时掌握团结中农政策,稍不留意,就容易造成很坏结果。赵庄第一次分浮财榜中,没有中农的份儿,有几个中农反映不满,“到底咱是得果实户?还是被斗户?献了地果实单上连个名字都没有”。“多少不说,连个名也没有”。所以会也不愿开了,意见很多,影响工作很大。(二)脱离群众,就会失掉公平合理的标尺。在第一次评定浮财中,代表脱离了群众,只是几个代表的意见,就决定了应补与否的问题。结果,代表中彼此不但不加批评纠正不合理要求,反而闹成了严重的片片主义。因为这样,所以就使合理的民主制度,公平的判断都成为不可能了。(三)群众中有了监督代表的能力了,如新干部房双则得果实较高,群众提意见就提得很多,“咱和房双则比比吧”!所以新干部都警惕自己了,“咱弄完了,再把干部的果实单独阅虑一遍,免叫群众反映”。但是,在另一面则出现了极端民主的倾向,不合理的要求要代表去提,提不上去就骂代表,使代表很感事情难办。这一点,在工作中应该即时予以纠正,应确定民主制度和民主纪律。(四)农民中有绝对平均主义,在换地中表现得最明显,有一家地换不成了,就提出“要不大家都不要换了,要换大家都换”。这种我没有你也不能有的倾向,也须注意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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