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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稿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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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1-10
第3版()
专栏:

  本版稿约
一、本版性质:为综合性的副刊。
二、凡下列稿件均所欢迎:
A、报导边区群运、战斗、生产及各种建设之通讯、报告、速写、特写及反映群众现实生活之小说、诗歌、戏剧、音乐、民谣、快板、木刻等文艺作品。
B、各种工作问题的专论、短论及经验介绍。
C、科知学识、学术研究、杂文及读者意见。
三、来稿字数以不超过两千字为宜,特殊稿件例外。
四、来稿请缮写清楚,并加标点符号。
五、来稿有删改权、否则请预先声明。
六、稿件一经采用,略致薄酬。
七、未经登载者,一概退还。
八、来稿请寄本报通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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