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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的经济区和国民经济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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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8-09
第6版()
专栏:答读者

苏联的经济区和国民经济委员会
读者来信问:苏联现在通过经济区的国民经济委员会来领导工业和建设,请问什么叫做经济区,是怎样划分的?
答:苏联自今年7月1日起,对工业和建设实行了新的管理制度。取消了过去由中央通过专业部(如机器制造部、采煤工业部、钢铁工业部等)来领导的办法,把领导重心下放到地方,采取按地区领导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在全国成立了一百零五个经济行政区,在经济行政区内成立国民经济委员会,由它来管理工业和建设。
经济行政区是以州、边疆区或共和国等行政单位而划分的,同时考虑到它们的工业发展水平和地区条件。许多工业发达的州或自治共和国,如斯维德洛夫斯克州、巴什基尔自治共和国等都各是一个经济行政区。一些工业不够发达的州,则几个州是一个经济行政区。但是有的地区,如雅库特自治共和国,虽然工业不很发达,但因它处在边远地区,也需要在当地设立管理机关,因而也划为一个经济行政区。这样,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共建立了七十个经济区,乌克兰共和国十一个,乌兹别克四个,哈萨克九个,其余十一个共和国各为一个经济区,共一百零五个。
每一个经济行政区内的国民经济委员会,统一管理工业和建设。国民经济委员会受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领导,苏联部长会议则通过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来领导它们。
这就是经济行政区的情况。现在人们通常已把经济行政区简称为经济区了。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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