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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零售商业条条下伸的作法值得研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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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8-11
第5版()
专栏:工作研究

国营零售商业条条下伸的作法值得研究
黎世和 储德淳
今年年初,各省、自治区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若干商业部门经营分工和组织机构的规定”,对农村商业机构进行了调整。目前,河北、山东、湖南、广东等十几个省、自治区的若干县国营商业部门分别在农村(主要是集镇)接办了原由供销社经营的工业品、副食品等业务。虽然,多数地区的这一改变仍在试验之中(只有少数地区全面铺开),但就国营商业条条下伸的效果来看,有很多问题是值得研究的。
首先是,国营商业零售机构条条下伸以后,造成了农民购销不便。我们知道,供销社原来是一种购销合一的综合性商业部门,因此农民感到很方便。比如,过去农民在供销社卖出了鸡蛋就能够及时地换回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现在购销分家,农民喜欢的“鸡蛋换盐,两不见钱”的经营方式取消了。其次,一般农民买油、盐、酱、醋、茶等日用商品都习惯在一起买,现在买一样东西就要跑一家铺子,买一次东西要来来回回的跑好几次,难怪有些农民不满地说:“这真折腾人!”农村市场一般是“逢集忙,背集闲”,过去供销社一家经营,可以抽调一些行政人员和乡村分销店的营业员互相支援,现在国营商业机构下伸后,这种条件没有了,于是形成背集很闲,逢集日就忙不过来。
从经济核算上看,国营商业零售机构下伸,也是不合算的。机构一多,人员势必多,工作量相对地减少了。如江苏大丰县刘庄只有四千多人,就有供销社和水产、食品、百货、专卖、纺织品等公司。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多无事可做。浙江永嘉县碧莲区食品收购站有一天只收购了三个鸡蛋。山东益都县朱崖区副食品商店今年一季度每人平均工作量,比去年同期供销社经营时下降30%。由此,商业利润普遍减少。比如河北省顺义县牛栏山、李桥及张镇三地,预计1957年经营额比去年同期只增加6%,而费用额比去年同期要增加三分之一,利润将比去年减少一半。
国营商业机构与供销社之间扯皮的事也比过去增多,主要是货源分配不当。凡是畅销货,公司总想自己多卖,因此不愿多批发,甚至不批发给供销社。河北沧县沧镇有好几十种商品,公司门市部和公司领导的合营商店都有货,而供销社的门市部则脱销。
这些情况说明,国营商业零售机构条条下伸的做法,既违反了农村市场经营规律,又不符合勤俭办企业的方针,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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