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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重复使用地质勘探力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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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8-12
第5版()
专栏:读者来信

不要重复使用地质勘探力量
我国目前从事地质工作的部门,除地质部以外,还有冶金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建筑材料工业部和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和化学工业部。这些部门都有地质普查和勘探任务。但是,由于分工不明、协作不够,经常发生工作地区重复的现象,严重地浪费了有限的人力和物力。去年,有关方面曾经统计过,仅地质部、冶金工业部和煤炭工业部三个部工作重复的地区就有二十一处。
先举几个普查方面的比较突出的例子:
在广东南部,有两个不同单位的普查队在野外相遇,双方互不相让,最后不得不请省委出面调解,以矿区的一个山头为界,把一个矿体硬给分了家。
在内蒙古大青山,有一个部的地质小队工作人员,匆忙地在野外做了一些初步工作,没对矿区作出一定的评价就走了。但是,他们却把铁镐铁锹等工具插在一个未完成的探槽中,作为占地盘的标记,以防备在他们后面的另一个队到这里来工作。
在浙西,有一个地质队竟派武装警卫站岗放哨,不准另一队去。
河北某乡有个没有经济价值的古银峒,在一年中陆续有五个野外队到那里去检查。
在地质勘探方面,这一类的事也是不胜枚举的。
例如,山西省的煤系地层可说密布全境,地质部和煤炭工业部尽管过去曾经协商过,划分了工作地区,但近来为了乡宁地区的工作问题,双方正在扯皮。另一方面,长江以南的煤田既少,构造又较复杂,而那里同样有黑色和有色金属冶金基地,亟需炼焦煤和动力煤,正应加强煤矿的勘探工作。但是,地质部和煤炭部却宁愿把它们的力量投在扯皮的地方。
管理机构何尝没有重复呢?地质部有各省(或自治区)的地质局或直属办事处,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有相当于大区的各种专业地质局,此外还有一些省工业厅所属的地质系统。它们都负担着普查勘探任务,一般都是机构庞大、层次重叠。
这种现象不应当再发展下去了。我建议国家计划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这个问题,或者组织一个专门委员会来彻底解决。首先要明确分工,规定各部的基本任务和发展方针。在这方面,苏联的经验是可以参考采用的。在苏联,全国区域地质测量、矿产普查、初步勘探和详细勘探由专业部——地质保矿部——来全面规划和进行工作。这个部设有全苏资料局,负责搜集和综合全国地质矿产资料,并进行各部的地质工作的登记,以避免工作地区的重复。至于其它工业部门则只作开发勘探、矿山地质和在矿区外围一定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地质普查和勘探工作。如果我们能这样做,那些不合理的重复现象就可以基本消除了。当然,这个工作很细致,很复杂,不能一跃而成。但是,目前应该而且可能对已经重复的工作地区作出最后决议,不要再拖延时间影响工作。
地质部北方总局 卢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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