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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逼死人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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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4-24
第1版()
专栏:短论

  不准逼死人命!
我们最近看了许多整党民主运动的材料,在材料当中屡次发现打人、扣人,甚至逼死人命的严重现象。如壶关树掌、流泽工作组逼得树掌党员抗勤主任、流泽党员公安员先后自杀。武安上围城工作组一到村里即把十八个党员全数集中起来,白天黑夜整,一股劲儿关门整了二十多天,空气森严,把农会主任逼跑。武安骈山村工作组不许党员讲理,扣起三个村干部。磁县固城干部王占和在整党中到城里卖了二斗玉米,即将他扣起来,并登记了他的财产。这村曾经当过伪军的一个人,说他造谣,也扣押起来。温县二区辛庄支书王广宣,群众给小孩“作满月”送了一些礼,说他“破坏土改”,也扣押起来。此外,从来稿的字里行间也透露出来此类事实。如和顺县委一月整党民主运动总结中有“……普遍的形成干部害怕、发愁、着急,以至寻死服毒等现象。”今天本报二版刊登沙河县委工作检讨消息中,也说到有的党员恐慌自杀,在“遗留问题”中,还扣押着一些“犯罪分子”……看了这一连串的事实,不禁令人惊愕!中央局一再指出不准乱杀人打人逼死人,但现在竟还有这样严重的现象!这里我们要问一句:你们怎样在执行党的政策的?
这是不能容忍的原则性的错误!但从各地领导同志对这个问题的观点看来,却是十分不严肃的,好象打人逼死人象喝了一杯开水已经看惯了似的,满不在乎。即以沙河县委的检讨来说,逼死人了,说是对那个人的“性格”了解不够,这是很可笑的检讨。甚或还有人说:“整党民主这样大的运动,打人、扣人,死几个,不算啥!”这是多么荒谬绝伦!任弼时同志指示我们:“共产党是坚决反对乱打乱杀与对犯罪者采取肉刑的。乱打乱杀与使用肉刑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因此,我们说,那里打人、扣人、逼死人越多,并不是表现那里的领导上如何高明,而正是表现那里的领导无能!我们对打人、扣人、逼死人的问题,应该严格从执行政策上去检查认识,不能推到死者的“性格”上等等。
整党是极严肃的工作,领导上必须谨慎细致,对犯错误的干部和党员,应贯彻治病救人的方针,应该放手让群众审查干部和党员,允许群众尽情批评指责,不准党员干部报复。但同时也必须给干部和党员指出出路,给他们改过的机会,已经改过或愿意改过的,则应表示欢迎,热诚相待。采取敌视态度,不是严格与指示出路相结合,甚至采用肉刑或逼的方法,把他们“整倒”是错误的,乱杀人是不允许的!打人、扣人、逼死人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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