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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六区随便查封的户口应快启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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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4-24
第1版()
专栏:编读往来

  平顺六区随便查封的户口应快启封
编辑同志:我们在目前工作中有两个疑难问题,不知怎样处理:
一、土地法大纲下来后,有些地主浪费破坏分散财产,由群众起来把他们的土地财产查封了,群众规定隔几天给他们发一次粮食(他们自己的粮食),打算到平分时解决,可是现在这些地主们天天领着粮食吃,也不好好劳动,平分又还须要等相当长时间,问题就不好解决。特别是查封了的土地不知该叫谁种,分配给贫苦农民种吧,土地还未平分,怕引起群众思想混乱,若叫地主种,他们破坏土地法有罪,财产查封了已不归他管。现在正在春耕,这个问题不解决会把地荒了。我们的意见是土地还让他们自己种,教育他们好好劳动,将来谁种谁收。财产则由群众选出代表,查点封存,给他们低于一般农民生活的粮食,叫他们种地,对不对?
二、有些化形地主(干属),四六年假装开明献田拿出部分财产。土地法大纲下来后,觉得这次再也逃不过去了,牲口饿的快走不动了也不喂,猪也不管了,要交待出来。这问题不解决,春耕也要受损失,我们答复群众是先叫没牲口户把牲口喂上,这样牲口也不会饿死了,农民也有牲口使了,到将来抽补时再正式分给农民。猪的问题或者按市价卖了把钱存起来,或者找个农民作价分喂上以后解决。我们这意见不知道对不对,请答复。(平顺六区公所岳培忠、杨支勤、关振牛等)岳培忠等同志:
你们所提问题,应根据中央局给太岳区党委指示(见二十一日本报)精神迅速认真予以处理,希望你们即仔细研究这一指示,坚决予以贯彻。象你区这样,土地法大纲一下来,没有工作团领导,群众未经发动组织,阶级未划,就轻举妄动,以破坏土地法为名,随便查封户口,是一种原则性的错误。据我们知道,土地法大纲在我区公布前后,中央局曾屡次指示各地,没有工作团领导,一律不准动,非常坚决,非常明确。你区是否没有接到这一指示?领导上是否没传达下去?如果领导上没有向你们作过这种传达,那是领导上不对,应由领导上负责;如果领导上已经向你区作过传达,告诉了你们一律不准动,而你们不严格执行党的指示,任意行动,是啥居心?这种自由主义闹独立性的表现,在整编队伍后仍然发生是不应该的。也正是因为你们放弃执行上级的指示,执行了自己的错误政策,放弃领导,作了一部分群众偏激情绪的尾巴,对群众的错误行动,不去进行及时的纠正。如把破坏土地法提得十分严重,如包饺子、吃顿面,都是“破坏”,并借口封了一些人的门,使农村中在一个时期内形成严重的动荡不安现象,应该承认,这已使党与人民受到了不小损失。而你们来信中对这种严重错误还是没有认识的,因之,你们提出的解决办法,还不能解决你们所关心不荒地的问题。问题确乎急须解决,不知你们是否已经将此情形向你们上级作了反映?请示过如何处理没有?你们领导上曾否给过你们指示?给了一些什么指示?如你们没有向上级反映和请求过处理办法,只问报纸如何做才对,我们对你们提出问题来商讨是欢迎的,但你们只是这样做也是不够的。希望你们对此问题能从思想上进行检讨。根据中央局给太岳区党委指示精神,你区对已查封的户口,应立即无条件的启封。土地财产退还他们,以便他们从事生产。今后一律不准乱动,一切留待抽补时解决。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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