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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严肃执行整党政策 沙河县委检讨不深刻 随便扣人逼死人犯有原则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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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4-24
第3版()
专栏:

  没有严肃执行整党政策
 沙河县委检讨不深刻
随便扣人逼死人犯有原则错误
不管群众要求自己主观一套
【本报消息】沙河县委和土改工作队长于本月八日召开联席会议,把一个半月以来该县三十二个村的民主整党填补工作作了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他们认为新的作风已在开始生长,工作人员开始学会联系群众、及时搜集反映,看群众情绪及要求来进行工作;有些工作组还不断检讨工作,有问题及时开会研究,积极想解决的办法,发挥了集体领导作用。在整党方面也有成绩,如尚贤村农会主任由消极抵抗、不工作、不反省已转变为十分积极负责。但在另一方面,也还有相当严重的缺点;除县委本身检讨外,在工作组的作风上,主要的是犯了急性病。如白错村第二榜划完阶级后,工作组产生一种“赶三榜”思想,条件还未成熟就进行选举农代会;上郑村、中关村工作组听到南高成立了农代会,就连阶级也没划,不管群众觉悟如何,也没好好酝酿,主观的给群众讲了“三个条件”,就叫选举;结果选出的都是一伙老汉老娘们(最年轻的四十五岁),而且其中没一个党员。这说明有些同志是用“办手续”的态度对待整个工作步骤的,不管情况,不问条件,不看火候,领导上主观一套,和群众要求结合不起来。
群众说啥是啥自己跟着乱跑
另外,还有一种坏作风是极端民主,放弃领导。如有一个捣乱分子,自整党以来,每次会上或街上见了党员就大骂;有六个正派的党员干部当选了农代会代表,这个人就在榜上每个党员名字下面写上个“不要”,而且又大骂一阵,也没人挡,认为这就是“民主”。有好多事都是失掉领导的,把个别人的意见当成群众的意见。在工作组内部开会时,一个人打头炮说个意见,别的同志有不同意见也不争论,或者怕负责任,便马马虎虎“同意”这一个人的意见,领导上也就认为这就算大家开会决定的意见了。这又由主观包办变成尾巴主义。
急性病和尾巴主义产生的原因,最主要的是领导上(县委与工作组)对待工作的态度不够十分严肃、十分慎重;不只是对情况了解得不够,对政策也了解得不够。正如该县县委王兴同志在检查总结的报导中所说:由于我们对整党的目的、意义、方法认识不够,依靠谁来整也不明确,所以在运动中表现了左右摇摆(大体上是先“左”后右)。
不给指出出路硬逼党员反省
开始工作后,一个长时期都是关门整党,高店关门一整十九天,上郑村二十天。有的村也派代表参加了支部会,但代表是由工作组指定的,跟群众没有联系,不能起互相通气的作用。在支部会上,则又单纯强调“纪律”,强调“过关”,一律大施压力,而不是区别好坏,分清是非。三王村工作组竟在支部会上说:“反省了也处分,不反省也要处分。”使得李明之等党员都消极抵抗起来,不再反省,单等处分。另一方面,对支部历史情况与村里宗派情况不注意,看到了一些也不管,任凭个别报复分子耻笑党员,打击情绪;还有的不让党员申辩,有人提的意见不确实也硬叫接受下来。这样搞的结果,弄得大部分群众莫明其妙,有一些好党员,群众也不敢吸收他们进农会,有的党员老婆要离婚,群众还害怕会把这些党员扣起来或带走,有些意见也不敢提了。甚至于弄得很多老百姓以为参加了党不好,说:“这伙好孩子怎么在了那个(指党)?”党员大都也很不满,有的后悔不该入党。根据王兴同志的报导:“一般化的使党员都反省得面黄肌瘦,情绪十分低落。”最严重的是还有些党员竟至恐慌自杀。但在王兴同志的报导中没有详述自杀的情形,也没说明到底有多少人自杀;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这决不是一两起个别的现象。而就这个检查总结的报导看,沙河县委对这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得仍然很不够,只在十几条“整编当中的遗留问题”的一些其他不很重要的问题中,掺杂着这么一条:“死人问题一直下去是大大不对”,教训有三:“一是闹宗派报复;二是腐化问题被揭发后,三是硬骨头怕丢人,不愿坦白。总之,对每个人的性格,对村的情况了解不够,而发生了这些问题……。”这检讨是十分不够的,把责任推到被逼死的人自己的“性格”,推到“宗派”,“腐化”问题上,好象领导上可以不负多大责任,这无论如何是不合乎实际的。另外,在“遗留问题”中还有一条:“现扣的犯罪分子,移交人民法庭管押。”到底都是些什么“犯罪分子”?有多少?都犯的什么罪?为什么要扣押?为什么要移交人民法庭?对于这样严肃的一件工作,这么严重的一个问题,只轻轻提到这么一句也是非常不够的。就整党的情形看,既没有真正发动群众,在急性病与极端民主的情形下,这些“犯罪分子”的决定可能还有不少失当的;而且,即使是犯罪分子,工作组和群众也都没有立即扣起来的权利。沙河县委及各工作组应该再专就这两个问题从政策思想和领导作风上加以痛切彻底的检查、纠正。
党员没有整好又骂群众落后
这样的“左”,实质上是右的表现,是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所以到整党的后一段,就自然一变而为右倾:依然是不分轻重,不辨是非,对错误大的党员也不分别情形给以处分。还有的光怕党员参加不了新农会,光怕群众报复,怕审查时通不过;有些村的工作组就硬叫坏党员也立即入了新农会(如白错村就叫五个较坏的党员一齐参加了),高店、新章等村审查党员时,有几个党员在群众中通不过了也不再更多深入反省,便接二连三、五次六次一直要“通”。上郑村第一次选农代会代表没选上党员,工作组就硬用种种办法暗示叫重选,叫选党员,结果则又是党员不分好坏,一下子十分之八、九都当选了。而到农代会产生后,群众就消极不满起来。在党员方面,有很多没有达到被群众教育改造的目的;最初只是受到工作组的压力,压力一放松,就恢复了原样。坏党员重新上台后,旧作风也就马上复活;如上关村就有干部又骂群众“落后”,主张“开会不到罚油半斤”等。这样,也就制造了不少弯路:坏党员进了农会的要进行复审,选成农代会代表的要来一个第三次选举,已占了领导地位的坏党员,还要通过群众再搬下台来;党群关系没有密切,反而比过去距离更远,更得想法改善,而且再要改善要费更大的力气。党员处分的不适当,也还要重新决定………。
这样整党的结果,还影响了一些工作人员的情绪,有的卧床不起,有的痛哭流涕,有的要求回家,说:“打倒不如躺倒”。这情绪当然是不对的,而在县委和工作队长的检讨中,只说这是因为这些工作人员“仍有大宗派思想的残余”是不够的。在整党工作弄出那么多严重偏向的时候,工作人员有不好的情绪也是难免的,县委也还应该从领导思想、领导作风上再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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