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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地加强政法工作 坚决打击向社会主义进攻的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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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8-15
第4版()
专栏:

山东各地加强政法工作
坚决打击向社会主义进攻的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
本报济南14日电 记者萧彦评述山东最近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山东各地最近加强了农村中的政法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并且获得一定的效果,受到群众的热烈拥护。过去有一段时间,由于许多政法部门对向社会主义疯狂进攻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打击不力,引起群众的不满;而坏分子则利用这种不应有的宽容,更加猖狂。
产生这种对坏分子打击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政法部门某些干部的认识模糊和右倾麻痹思想,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例如,对当前阶级斗争形势认识不清,错误地把阶级敌人向社会主义进行的猖狂进攻和破坏活动当成是人民内部矛盾;有些政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思想深处仍有资产阶级陈腐的旧法观点作祟,脱离现实,脱离群众,单凭“坐堂审案,阅卷量刑”;还有人怕自己犯错误,在工作中不肯积极主动,不是拖延推诿,就是缩手缩脚。滕县沟区粮食管理所干部刘连仲,在今年5月间因为制止富农分子郝金景(解放前干过国民党还乡团)搞黑市活动,非法经营并高价出售熟食(馒头每斤三元多),竟被郝金景等打得吐血。对此,滕县人民检察院竟认为是人民内部矛盾,不予法办。后来粮食局上诉到济宁人民检察分院,隔了很长时间才批准将郝犯逮捕。冠县城关区吴村曹汝峰(二十八岁)今年4月1日强奸了十岁幼女冯爱琴,经县人民法院鉴定强奸属实,仅仅判了两年徒刑。而判决书上的理由更是荒唐,说什么:“原被告两家无私仇,被告‘因性的要求所致,系偶犯’”,等等。由此可见,这些审判人员的糊涂思想和右倾情绪已经到了多么可怕的程度!
最近两、三个月来,山东各地党委已经注意到上述情况,农村中的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都正在加强。中共山东省委政治部今年夏天组成了由四百七十多名干部参加的工作队,深入到四个专区七个县进行调查研究,主要是通过当前中心工作,对农村政法工作情况作较详细的了解,并帮助当地处理较突出的问题,总结经验,同时又广泛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工作队员在农村和农民群众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商议。他们在工作中得到了最实际的锻炼,不少人克服了麻痹右倾以及消极、被动的情绪。
经过较广泛的法制宣传,特别是展开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后,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积极性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有的人不仅订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公约,而且积极揭发了坏分子的破坏活动。泰安县梁庄区群众揭发了三起反革命案件;边家园村揭发了一个富裕中农成份的社长,这个社长曾经一面拉拢一百多户农民闹粮荒,一面控制起七千二百斤大豆搞投机买卖;九区燕家庄乡揭发了混进党内的坏分子副乡长廉树茂,他一贯抗拒粮食统销,最近并纵容群众破坏公共树木。章丘县有一个乡的群众检举出六个反革命分子,其中三人都是有血债的罪犯。另外,惠民专区于7月中旬在专署所在地北镇大张旗鼓地公审了一批投机倒把捣乱市场严重违法的粮商粮贩,打击了农村中资本主义的邪气,群众振奋地说:“法办得对!法办得好!”
在农村展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政法部门应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作,中共山东省委政法部已做了具体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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